皖西学院客人来我校调研大学章程建设

发布者:宣传部发布时间:2015-04-24浏览次数:1259

 4月22日,皖西学院院长刘学忠一行来我校访问。校长张文兵在行政楼九楼东会议室热情接待了来宾。双方就大学章程建设及学术委员会建设进行交流探讨。张文兵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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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发展规划处副处长余国江就我校大学章程建设分别从章程的起草过程、主要依据、结构内容、特色做了详细的介绍。2014年6月份,我校作为省政府选定的12所试点学校中唯一一所新建本科院校开始正式起草大学章程,学校对该项工作非常重视,成立了由蔡敬民书记、张文兵校长亲自挂帅的起草委员会,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和相关法律规范,我校按时完成了合肥学院大学章程制定工作。我校章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大学章程建设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起草依据,章程分四个板块计十四章,内容基本涵盖了《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实施方法》中规定高校章程应该包括的内容,将学校正在做、应该做、将要做的事情以基本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基本能够满足学校现实和长远发展需要。报告中,余国江还结合新建地方本科院校的办学特点,对我校大学章程的特色作了集中阐述。
        刘学忠一行对我校大学章程以及学术委员会的建设给予充分的肯定,认为我校章程建设工作严谨认真,章程体制框架和内容既体现了法规性要求,又体现了学校的特色办学,改变了过去“千章一面”的现象,对新建本科院校大学章程的制定具有示范意义。
        张文兵校长在总结讲话中强调,《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而依法制定大学章程并严格依照章程治理,既是法律对每一所高校的基本要求,也是大学设立、运行、发展合法性的前提。章程作为学校的总宪章,是大学治理理念、治理结构的集中体现,是调节学校内外关系的基本准则,是学校接受监督、进行自律的基本依据。通过大学章程,可以把经过各利益相关方广泛参与、充分讨论达成共识的大学治理的一般规律稳定和规范下来。作为新建本科院校,我们要以推进大学章程建设作为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突破点,最大化地释放大学的本质功能,激发我们的科学精神与创造力。同时,制定大学章程对增强教职工对学校的认同感,凝聚人心,激发斗志具有重要作用。
        党委委员、宣传统战部部长刘樟树,人事处处长缪群道,质控办主任王昆仑,学生处处长董承军,两办副主任宋执芸陪同会谈。(宣传部  校新闻中心学生记者胡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