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德教育合作基金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理事会召开

发布者:中德合作发布时间:2020-06-02浏览次数:1894

5月29日下午,安徽中德教育合作基金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理事会在行政楼9楼东会议室召开,安徽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蒋冬梅、科长管锦付,安徽省教育厅人事处四级调研员张艳艳,合肥市财政局副局长郝晓东,教科文处处长范卓应邀参加大会。合肥学院党委书记王其东、校长吴春梅、副校长陈秀、校内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基金会全体理事、监事参加会议。受疫情影响,本次会议采用了现场+视频会议的方式,国外及省外理事通过视频的方式线上出席此次会议。大会由校长吴春梅主持。



会议伊始,王其东对长期关心安徽中德教育合作基金会成立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就合肥学院中德合作办学历史进行介绍。学校是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中德经济顾问委员会成员单位。2000年以来,先后有480多个德国政府、社会团体、友好学校及企业的代表团访问学校。李克强总理用“三十而立、卓有成效、根深叶茂”概括了中德合作共建合肥学院三十年的成果,寄予再创“中德合作未来更辉煌的30年”的期望。此次,以合肥学院为发起单位成立的安徽中德教育合作基金会是对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建设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和基金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和有力行动。

蒋冬梅宣读了安徽中德教育合作基金会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为基金会颁发《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她对基金会的正式成立表示祝贺并就基金会今后的规范发展提出了三点建议和要求:

一要明确目标。基金会要立足合肥学院中德特色教育示范点,在教育合作开展、学术会议、人才交流、师生访学、产学研合作创新等方面下功夫。要努力打造效益显著、社会影响广泛的公益项目品牌,通过精准、规范、透明的运作最大程度发挥公益资金在教育慈善领域的作用。

二要找准路径。要把握正确方向,坚持政治立会。在条件具备时,抓紧组建党组织。要在守正、守法的基础上,解放思想,创新思路,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在法治保障下,参与教育事业发展,发挥慈善组织作用,推动中德教育合作交流。

三要增加动力。各位理事、监事要快速进入角色,发挥各自所长,为基金会添助力、增合力。基金会自身要培树自治能力。要按照“法人定位明确、治理机构完善、筹资渠道独立、制约机构健全、管理运行科学”的要求,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学习借鉴国内外基金会的经验做法,逐步强化自治能力,以公开、透明、高效的公信力凝聚社会共识,为自身发展赢得更大空间。

吴春梅对今天出席基金会成立大会的各位嘉宾表示欢迎,并对原始资金的支持单位——合肥市财政局表达了感谢,希望基金会在未来的发展中继续保持与相关部门、业务主管单位等的紧密联系,聆听指导,把好发展方向,明确发展思路。

理事长陈秀对出席会议的领导、理事表示感谢,并表示基金会今后将认真贯彻李克强总理视察合肥学院的重要讲话精神,遵守宪法、法律和规章,秉承公开、透明、公正的原则,在开展募捐、接受捐赠时,严格按照基金会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各项活动,推动基金会不断发展壮大。

大会最后举行了基金会揭牌仪式。



成立大会结束后,陈秀主持召开了第一届理事会。会上合肥学院计划财务处处长、基金会秘书长何世昆介绍了基金会筹备成立和近期工作情况。全体理事还审议了基金会领导机构、新增理事名单、基金会日常决策机构、基金会内部新设机构设置方案以及《安徽中德教育合作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安徽中德教育合作基金会接受捐赠管理办法》(试行)、《安徽中德教育合作基金会捐赠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并进行了表决。各位理事就广泛开拓募资渠道、推进基金会的规范化建设、如何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为基金会下一步的发展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安徽中德教育合作基金会是由李克强总理积极倡导,教育部、安徽省人民政府强力推动的具有慈善组织性质的地方性非公募基金会。今后,基金会将团结社会各界力量,汇集各方兴学之力,努力吸引更多资源参与中德高等教育、文化、科研领域交流合作,达到促进社会力量服务中国应用型高等教育发展的目的。

(中德教育合作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