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作 管 理 办 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学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学生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毕业论文(设计)是训练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重要途径,对于培养、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全面检验学生综合素质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二条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行校、院二级管理。学校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组,由主管教学副院长担任组长,教务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并有各学院资深教授和学校相关教学管理人员参加,对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宏观指导。
领导组将组织各教学单位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对于指导不力的教师,要及时更换;对于未按进度安排完成任务的学生,要延期结题或更换题目。
对各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过程进行指导与检查。
检查各二级学院落实教务处有关毕业设计(论文)文件情况;检查课题选择是否满足教学基本要求,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检查各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文件是否齐全(任务书、指导书、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过程记录表及成绩评定书);检查开题报告的完成情况及指导教师评语;检查《毕业论文(设计)过程记录表》内相关内容的填写情况;检查课题进展是否按原计划进行;检查指导教师是否认真负责、学生出勤及精力投入情况;督导各二级学院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中期答辩或自查;抽查、审阅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报告、考核毕业答辩水平、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是否符合规范化要求;检查二级学院对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组织情况,检查毕业论文(设计)是否按规定进行装订、存档。
从全校毕业生中随机抽查部分学生进行校级答辩。对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学院领导及教务处反馈。对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和提高教学质量进行总结、研究,并对此提出建议。
教务处职责:
负责全校毕业论文(设计)的宏观组织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制定本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和规定。负责组织、协调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组开展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全校性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抽查、检查、评估和总结。同时加强与各学院间的联系,协调、解决学院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组织安徽外国语学院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编印《安徽外国语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选集》。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教学研究和改革。
负责校际之间和我校各二级学院之间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经验或信息交流。
第三条 各教学单位应成立由各二级学院院长担任组长,专业带头人、部分学术委员会成员等组成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为“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
各二级学院、专业教研室职责:
1.各二级学院负责本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副院长负责的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贯彻落实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根据本院各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等实际情况,拟定本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向各教研室布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对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动员。
2.专业教研室负责组织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抓好题目审查、毕业论文(设计)的初期检查、中期检查、答辩等各个环节的质量检查和评估,并解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3.成立院答辩委员会和各专业答辩小组,组织全院答辩工作,审查答辩小组对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负责评选、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进行本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填写有关统计数据和表格。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文件的归档。
4.负责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的归档工作。注重检查毕业论文(设计)资料袋的封面是否规范填写,毕业论文(设计)资料袋中的资料是否完整。要求毕业论文(设计)资料袋先按专业班级集中整理,再按学生的学号顺序排列归档。对参加校级答辩的学生,应专门用《安徽外国语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意见表》替代,并存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资料袋。9月底将毕业论文(设计)资料袋、毕业论文(设计)资料交接表(见附件十)和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承诺书(见附件十一)全部移交学校教学档案馆统一管理。
第三章 流程管理
第四条 时间安排
(一)第七学期工作安排
1.第13周之前,二级学院、教研室确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各二级学院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组织教师学习《安徽外国语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款,明确职责及要求。
2.第15周之前,二级学院、教研室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的讨论、审定工作。
3.第16周之前,向学生公布毕业论文(设计)课题、内容要求,学生选择课题,教研室协调、落实毕业论文(设计)任务。
4.第17周之前,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见附件一)一式两份,经教研室签字后,一份下达给学生,一份教研室留存。各二级学院对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组织学生学习本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款,明确任务及要求。
5.第19周之前,学生根据《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查阅相关资料,开始外文翻译工作。
(二)第八学期工作安排
1.第3周之前,各二级学院须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二)报送教务处备案。
2.毕业实习前,学生根据《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收集资料,实习结束后完成开题报告、方案论证等工作。
3.“教学计划”中所列理论课结束后,全面开展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4.第10-11周,二级学院应认真组织本院各专业进行毕业论文(设计)中期答辩或自查工作,着重自查学风、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以及在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所遇到的突出问题。
5.六月中、下旬进行分组答辩、院级大组答辩和校级答辩。答辩过程要有专人进行记录,并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过程记录表》(见附件三),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委员会)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审阅/答辩成绩评定书》(见附件四)
6.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于六月下旬全部结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五条 工作程序
1.各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安排在第七至八学期进行,也可根据自身情况适当调整,但必须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保证教学质量。
2.统计报表:毕业论文(设计)课题落实之后,各专业填写《安徽外国语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二)并报学院,由学院统一汇总后于第八学期第三周报教务处备案(一律采用计算机填写,用A4纸打印并附电子文档,签字栏中的二级学院负责人和教研室负责人应由本人用黑墨水填写,一式两份,一份二级学院存档,一份教务处备案)。
3.优秀论文报送:各二级学院从优秀论文中推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候选论文。并按有关规定,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汇总后,于每年的暑假前报教务处,用以编印《安徽外国语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选集》。
4.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名单报送:各学院按评选条件推选校级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候选人名单,于每年的暑假前报教务处。
5.成绩报送: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专业填写《安徽外国语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情况统计表》、《安徽外国语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师配备情况统计表》、《安徽外国语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统计表》,并报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统一汇总于答辩工作结束后一星期报教务处备案(一律采用计算机填写,用A4纸打印并附电子文档,一式两份,一份二级学院存档,一份教务处备案)。
6.总结报送: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应从基本情况、具体做法、主要经验、存在问题、改进意见等方面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以书面形式于每年的
7.毕业论文(设计)存档: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后,应将毕业论文(设计)收交教研室或二级学院资料室统一保存,保存期为四年。
第四章 选题管理
第六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工作应于每年的秋季学期开始,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由专业带头人负责征集(选题总数原则上应超过本专业当年毕业生数量的20%,题目不能相同),经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每届题目更新率原则上控制在40%左右。
第七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
1.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力求有利于巩固、深化学生所学的知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有利于使学生得到较全面的专业基本训练、科研能力的培养。
2.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要体现多样性原则,以满足相应学科、专业的实践训练和创新思维、创新能力的培养。课题可以是源于实际的题目,也可以是专题研究或理论研究课题。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专长和创造潜能。注重在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运用新技术、新理论、新方法,尽可能安排有较多实践机会的课题。
3.题目的深度、广度和难度要适当,学生经过努力能按时完成任务。对于结合生产和科研实际的较为复杂的课题,要能取得阶段性成果。注意学科发展前沿和方向,题目加以更新,课题不得有四年以上的陈题。
4.理科类专业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要有一定的学术水平,选题应来源于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学科前沿;文、经、管、法类选题原则上要反映社会、经济、文化实际问题和热点问题。
5.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一般由指导教师拟定。提倡学生发挥自主创新,提出自己的想法,与教师共同命题。题目要有新颖性,有一定的学术性。
6.指导教师拟定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经教研室集体讨论认定后,由教研室主任签字后方可执行。
第八条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审定后,由领导小组确定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指导教师每轮次指导的学生人数按照《安徽外国语学院关于教师教学任务的若干规定》执行,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教务处批准。
第九条 教学单位应及时向学生公布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及指导教师信息,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兴趣,申报选题意向。未注册学生不得参与选题。
课题分配实行师生双向选择,对双向选择不能落实的课题由专业教研室负责协调落实。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不超过8人。
课题要确保“一人一题”,如果确因题目较大,需多位同学共同参与时,可将任务分解成多个相对独立的子任务,每位学生要独立完成各自的任务。
第五章 师生管理
第十条 对指导教师的管理
(一)指导教师的资格
1.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必须具有讲师(或相当于讲师)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博士学位。
2.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应具有较丰富的理论教学和实践经验,业务水平高、治学严谨、责任心强,能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校外指导教师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并出具指导教师单位介绍信和本人的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交学院审查、认可后,报教务处备案。
(二)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指导教师是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主导,充分发挥指导教师的主导作用是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关键。
1.要善于教书育人、因材施教、启发引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2.严格要求学生,关心学生的思想和生活;教师应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及时纠正学生的不良思想和言行,对违纪学生要及时进行帮助教育。
3.提前掌握自己所指导的课题内容,了解、熟悉有关资料,并作好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准备工作。
4.应安排充足的时间与学生交流,对每位学生的指导和答疑时间每周不少于2次。
5.指导教师必须坚守教学岗位,特殊情况或因公出差需经教研室、二级学院同意,并安排好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公差返校后,应及时检查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质量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予以及时指导。
(三)指导教师的职责
毕业论文(设计)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每位指导教师应对整个毕业论文(设计)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提出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交教研室讨论。根据课题的性质和要求,编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过程记录表。
2.向学生介绍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程序、写作或研究方法,为学生提供有关参考书目或文献资料,审查学生拟定的开题报告、写作提纲,并认真对学生的开题报告、写作提纲中所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地写出书面审查(修改)意见。
3.指导学生进行调查研究、文献查阅、方案制定、实验研究、上机运算或仿真、论文撰写(注意加强英文摘要部分写作指导)、论文装订、毕业答辩等各项工作,并对以上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4.在外埠或外单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部分环节的学生,其指导教师要将其工作内容、在外工作计划、安全及质量保证措施等以书面形式报学院批准、备案。要教育学生注意人身安全,确保学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
5.认真审阅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初稿,并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必须在学生答辩前审查完毕业论文(设计)(包括设计说明书、计算公式和数据、实验报告或论文等),对学生工作态度、能力、毕业论文(设计)水平、应用价值等实事求是地做出书面评价。审查毕业论文(设计)不出现原则错误和抄袭行为。
6.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指导学生对毕业论文(设计)材料进行整理,并将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材料交教研室或学院归档。
第十一条 对学生的管理
(一)学生的资格
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必须修完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相关课程,并达到学校规定的学分,特殊情况须经教务处批准。
(二)对学生的要求
1.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严格遵守纪律,在指导教师指定的地点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尊敬老师,团结合作,虚心接受教师及有关人员的指导。因事、因病离岗,应事先向指导教师请假,否则作为旷课处理。凡二级学院随机抽查三次不到者,评分降低一级,累计旷课时间达到或超过全过程1/3者,取消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
2.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不得弄虚作假、严禁抄袭他人毕业论文(设计)和已发表的成果或请人代替完成,违反者按作弊论处。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所规定的任务。
3.主动并定期(每周1~2次)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展情况,主动接受指导教师的检查和指导。
4.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相关任务后,应按有关规定将毕业论文(设计)整理好,交指导教师评阅。答辩后负责将本人的毕业论文(设计)所有资料整理好并送交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交教研室或二级学院存档。
(三)学生的任务
1.学生在明确题目和指导教师后,应认真查阅相关文献,并填写《安徽外国语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教学单位应于每学年春季学期(即第十一学期)的第一至第二教学周组织开展开题报告工作。开题报告答辩由答辩委员会负责,每个开题报告答辩小组人数应不少于3人。
2.通过开题报告的学生应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学生应按照任务书的进度安排进行工作,及时填写《安徽外国语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记录本》,并至少每两周向指导教师汇报一次进展情况。未通过开题报告的学生,可在二周之内重新查阅资料,教学单位可组织第二次开题报告,第二次开题报告未通过的学生不得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3.认真按照工作计划进行文献查阅、资料收集、实习调查、实验研究等、分析设计或论文撰写,按时完成各个阶段的任务。
4.认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初稿,并按时交由指导教师评阅;按照指导教师要求,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认真修改,直至指导教师认可后定稿。
5.认真做好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时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第六章 答辩与成绩管理
第十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
1.指导教师评阅
指导教师应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面、认真地评阅,根据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结合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论文质量和外语水平和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的工作表现等实事求是地做出书面评价。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审阅/答辩成绩评定书》,根据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标准,按五级分制给出评阅建议成绩。
2.评阅人评阅
在答辩前,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按照《毕业论文(设计)评分表(指导教师用)》格式要求进行评分,并填写评语。指导教师评分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单位组织采取匿名的方式将该毕业论文(设计)送交至评阅人进行评阅,由评阅人填写评阅意见及“是否同意答辩”意见,如评阅结果为“不同意答辩”,应将该论文(设计)提交学院答辩委员会审议。
第十三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
各学院组织答辩,以检查学生是否达到了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为目的。各学院要充分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成立答辩委员会。
1.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由各学院答辩委员会组织并主持,学院答辩委员会由学科专家和学院领导组成(5~7人)。答辩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决定组成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由3~5人组成。答辩小组具体负责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如请校外人员参加,须事先报学院批准、备案。答辩现场应布置得庄严、有学术气氛。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答辩前的准备工作。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要统一答辩要求和评审标准。答辩时,主要考核学生掌握与课题密切相关的基础理论、实验技能、数据处理等业务水平以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答辩委员会的职能
审定学生毕业答辩资格。审定的具体内容如下:A.是否有重大违规、违纪事件发生;B.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是否齐全。公布答辩时间、地点和答辩学生姓名一览表。审查各答辩小组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评定成绩。给出参加学院大组答辩的同学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聘请校外专家参加答辩。
3.答辩工作程序和要求
每个答辩小组应有专人做答辩记录,并将答辩过程中教师提问和学生回答的具体内容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过程记录表》(见附件三)
答辩小组组长宣布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开始,并宣布答辩小组成员名单。
答辩人报告毕业论文(设计)主要内容。
答辩小组提问,答辩人就所提问题进行回答(每位同学的答辩全过程不得少于20分钟)。
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情况等确定成绩、写出评语。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最终成绩为导师成绩×30%+答辩成绩×70%。领导小组应统一审定本单位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形成《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统计表》,报送到教务处备案。
第十四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1.评定方法
采用五级记分制评定成绩: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要求优秀的比例一般控制在15%左右,良好的比例控制在40%以内,不及格(含参加二次答辩者)的比例一般在5%左右。
2.评定要求
指导教师、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成绩评定时,要求做到:实事求是,不要从印象出发,更不要以指导教师的声望作为评定该学生成绩的依据。对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应予以充分的注意。评分时既要看学生上交的材料,也应考虑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的表现。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每位学生都要参加答辩。
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情况,并参考指导教师、评阅人所建议的成绩给出成绩。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负责人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审阅/答辩成绩评定书》中的答辩评语。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给出的成绩为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最终成绩。
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定须经学生本人书面申请、指导教师推荐,在学院进行大组答辩,根据答辩情况确定学生成绩。
3.评分标准
(1)优秀(90分以上)
A.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期间,工作刻苦努力,态度认真,遵守各项纪律,表现出色。
B.能按时、全面、独立地完成与毕业论文(设计)有关的各项任务,表现出较强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C. 毕业论文(设计)立论正确,理论分析透彻,解决问题方案恰当,结论正确,并且有一定创见性,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较大的实用价值。
D. 毕业论文(设计)中使用的概念正确,语言表达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逻辑性强,栏目齐全,书写工整。
E. 毕业论文(设计)写作格式规范,符合有关规定。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绘制上规范,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F.原始数据搜集齐全,实验或计算结论准确可靠,能够正确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
G.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时,能够简明和正确地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能够准确深入地回答主要问题,有很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2)良好(80-89分)
A.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期间,工作努力,态度认真,遵守各项纪律,表现良好。
B.能按时、全面、独立地完成与毕业论文(设计)有关的各项任务;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C. 毕业论文(设计)立论正确,理论分析得当,解决问题方案实用,结论正确。
D. 毕业论文(设计)中使用的概念正确,语言表达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栏目齐全,书写工整。
E. 毕业论文(设计)写作格式规范,符合有关规定。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绘制上规范,能够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F.原始数据搜集齐全,实验或计算结论准确,能够正确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
G.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时,能够简明和正确的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能够准确地回答主要问题,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3)中等(70-79)
A.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期间,工作努力,态度比较认真,遵守各项纪律,表现一般。
B.能按时、全面、独立地完成与毕业论文(设计)有关的各项任务;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一般。
C. 毕业论文(设计)立论正确,理论分析无原则性错误,解决问题方案比较实用,结论正确。
D. 毕业论文(设计)中使用的概念正确,语句通顺,条理比较清楚,栏目齐全,书写比较工整。
E. 毕业论文(设计)写作格式规范,符合有关规定。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绘制上规范,能够基本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F.原始数据搜集齐全,实验或计算结论基本准确,能够正确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
G.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时,能够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能够比较正确地回答主要问题。
(4)及格(60-69)
A.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期间,基本遵守各项纪律,表现一般。
B.能够在教师指导下,按时和全面地完成与毕业论文(设计)有关的各项任务。
C. 毕业论文(设计)立论正确,理论分析无原则性错误,解决问题的方案基本可用,结论基本正确。
D. 毕业论文(设计)中使用的概念基本正确,语句通顺,条理比较清楚,栏目齐全,书写比较工整。
E.毕业论文(设计)写作格式基本规范,基本符合有关规定。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绘制上基本规范,基本能够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F.原始数据搜集齐全,实验或计算结论基本准确,能够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
G.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时,能够阐述出论文的主要内容,经答辩教师启发,能够回答主要问题。
(5)不及格(59分以下,具备以下其中三条或三条以上者)
A.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期间,态度不够认真,有违反纪律的行为。
B.在教师指导下,仍不能按时和全面地完成与毕业论文(设计)有关的各项任务。
C. 毕业论文(设计)中,理论分析有原则性错误,或结论不正确。
D. 毕业论文(设计)中使用的概念有不正确之处,栏目不齐全,书写不工整。
E. 毕业论文(设计)写作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有关规定。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绘制上不规范,不能够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F.原始数据搜集不得当,计算结论不准确,不能正确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
G.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时,不能正确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经答辩教师启发,仍不能正确地回答各种问题。
第十五条 校级答辩
1.各二级学院应在每年6月上旬完成答辩工作。一般于第八学期的6月下旬进行校级答辩.
2.从全校若干个学院的若干个专业班级中按学号随机抽取产生出参加校级答辩的学生名单(人数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参加校级答辩的学生,须由指导教师及二级学院填写《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意见表》(见附件七),并于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送交教务处。
3.参加校级答辩的学生其答辩时间控制在40分钟之内,其中指导教师介绍情况3分钟左右,宣讲论文10~15分钟,提问及答辩15~20分钟。
4.校级答辩的成绩作为学生的最终成绩。
第十六条 终止答辩
对于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不高、内容不足、工作量未能达到教学基本要求的学生,指导教师可直接向学院提出终止该生答辩资格的申请,经学院答辩委员会批准后,方可要求其重修毕业论文(设计)。
第十七条 如发现毕业论文(设计)中存在代做、雷同、抄袭等现象,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计为零分,并视情节给予学生相应的处分。
第七章 档案管理
第十八条 毕业论文(设计)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实物档案两部分。电子档案包括《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清单》、《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名单》、《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统计表》以及教学单位制定的相关文件;实物档案包括毕业论文原件、毕业设计作品及说明书、毕业论文(设计)评语表、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设计)评阅人意见单、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原始文件等。毕业论文(设计)档案作为重要的教学资料由二级学院保存不少于四年。
第十九条 教学单位应按照学校统一规定保存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实物档案。
第八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条 毕业论文(设计)经费包括资料查询费、消耗材料经费、打印装订费、指导费等。学校根据各教学单位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数量将教师指导费划拨到各教学单位;资料查询费、打印装订费采取限额报销的方式进行;消耗材料经费由学校根据各专业特点统一划拨到建设办,由各教学单位提出材料需求,建设办负责统一采购。
第二十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教务处定期抽查各教学单位经费的使用情况,对于经费使用不当或挪作他用的教学单位,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九章 质量管理
第二十二条 建立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检查制度
(一)自查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安排全院的自查工作。重点检查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工作量、质量是否符合学校相关文件的要求,毕业论文(设计)及其成绩是否符合“规范化要求”和“评分标准”,以及“一人一题”、“师生比”等情况。对被评为优秀和及格成绩的毕业论文(设计)应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对存在问题的毕业论文(设计)要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表”(见附件十二、十三)。
(二)学校抽查
根据各二级学院对毕业论文(设计)自查情况,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组将进行随机抽查(抽查内容同自查)。
(三)关于自查、抽查过程中的几点要求
1.在自查过程中,如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毕业论文(设计),二级学院应对照学校制定的“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及其它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做出处理。
2.校毕业论文(设计)领导组抽查结果,与二级学院自查结果反差较大的学院及专业,学校将予以通报。
3.对未能做到“一人一题”、每位教师指导学生超过8人的院或教研室,二级学院应给出书面解释,并提出整改建议上报学校。
4.各二级学院针对自查中出现的问题,应认真总结并加以改正。
第十章 校级优秀毕业论文 (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
第二十三条 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条件
为鼓励教师和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中有所创新,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学校每年开展一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工作。
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代表我校各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最高水平。每个专业从应届本科毕业生撰写的已获得“优秀”成绩的毕业论文(设计)中遴选,凡被推选的毕业论文(设计)需经指导教师认真审阅,严把质量关(题目、内容、文字图表、参考文献、书写格式等方面)。
第二十四条 校级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条件
1.指导应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在岗教师。认真贯彻、落实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面的文件精神,对做好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切实可行的措施,履行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职责,表现突出者。
2.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综合训练基本要求,题目难易适度,工作量饱满,紧密结合教学、科研或社会实际。指导的学生一人一题,注重题目的更新。
3.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规范,认真对待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在毕业设计指导过程中,精力投入较大,教学认真负责,管理到位,要求严格,质量保证。并认真填写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相关的表格,积极配合校、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组的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所指导的学生通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其成绩显著、收效明显。
第二十五条 评选办法
1.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的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后准备好相关材料:填写校级优秀论文申请表(见附件八)、毕业论文(设计)(包括图等相关资料压缩至8个A4页面以内)纸质及电子版资料各一份。
2.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一般按2%的比例以专业为单位进行推荐。教学单位将不少于3名专家的推荐意见和论文原件、论文缩写稿以及其他论文实物档案等报送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必须严把质量关,认真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排序,于暑假前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将组织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组的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从中评选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编成册。
3.参加校级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评选的老师须提出个人申请(见附件九),经教研室、二级学院推荐,暑假前报教务处。教务处将组织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组的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从中评选出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
第二十六条 奖励办法
获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奖项的学生,学校将颁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证书。
获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的老师,学校颁发“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