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省级质量工程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7   浏览次数:1288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85号),经与联盟秘书处协商,并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同意,拟定于20171221--22日开展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71221-22日。

二、会议内容

对省级质量工程和振兴计划联盟项目实施阶段性检查或结项验收(项目清单见附件1和附件2)。

三、会议地点

安徽新华学院(详见会议指南)

四、参会人员

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盟各高校教务处长、接受年度结题验收的省级“质量工程”联盟项目(不含教学研究一般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的负责人、联盟秘书处。

五、报到事宜

(一)报到时间:20171221日下午14:00-18:30

(二)报到地点:合肥泓瑞金陵大酒店(合肥市政务区祁门路1799号)

六、会议日程

时间

内容

地点

1221

14:30-18:30

会议报到

合肥泓瑞金陵大酒店

1222

8:30-12:00

联盟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检查验收

安徽新华学院

七、会议费用

(一)评审费:结项验收项目1000/项,年度检查项目600/项。

(二)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八、会务组联系方式

孙成伟,电话:0551-65872233手机:13966685891

孟令怡,电话:0551-65872107手机:18326167805

九、注意事项

(一)请各校对照附件1《联盟高校省级质量工程和振兴计划项目阶段性检查一览表》和附件2《联盟高校省级质量工程和振兴计划项目结项验收一览表》(如果有误,请及时与会务组联系),及时通知本单位承担省级“质量工程”联盟项目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的负责人,根据本通知安排做好结项验收和年度检查的相关准备工作。

(二)项目评审费

年度检查项目和结项验收项目支付方式: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从项目经费中支出评审费,结项验收项目1000/项,年度检查项目600/项。请相关高校于1218日前将评审费汇至安徽新华学院账户,(户名:安徽新华学院,账号:12086001040007937,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合肥城西支行)汇款时请注明汇款单位名称,以便安徽新华学院能在开会前开出发票,并在开会时将发票给各单位带回销账。

(三)材料准备

1.年度检查项目材料

接受年度检查的项目,主持人需提交项目进展报告书,供专家组审核评定检查结论。

2.结项验收项目材料

接受结项验收的项目,主持人需提交项目结项报告书、汇报PPT和支撑材料汇编(材料汇编包括项目申报书、任务书、结项报告书和取得的成果支持材料等)。每个项目PPT汇报时间为6-7分钟。汇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计划与承诺、主要开展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果等等。(教学研究一般项目无需准备PPT,不要到会汇报,只需提交结项材料,供专家组审查)。

各项年度检查或结项验收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由联盟各学校教务处统一收集并提交会务组。电子版材料收集打包并以学校名称命名发至安徽新华学院教务处孟令怡邮箱382889553@qq.com,同时请各单位于1215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将会议回执(附件3)发送至邮箱。


附件1:联盟高校省级质量工程和振兴计划项目阶段性检查一览表.xlsx

附件2:联盟高校省级质量工程和振兴计划项目结项验收一览表.xlsx

附件3:参会回执.docx




安徽新华学院

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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