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学院火灾应急疏散预案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1-03-30  

          一、组织机构
        总指挥:院长,副总指挥:副院长,成员:学院各职能部门、各系部负责同志。
总指挥部主要工作:组织、协调各方救援人员、物资及交通工具,维护现场秩序,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公安、消防及有关部门报告,发布信息。
       二.有关分工及应急程序
       1、灭火救援:火灾发生后,起火部位人员要大声呼叫救火告警和呼叫支援,并在一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通过移动灭火器、消火栓等器材,争取在火灾初期扑灭火灾。有自动报警系统的,要按下报警按钮,消防控制室启动自动系统。应在3分钟形成第二灭火力量,由保卫处兼职消防队和现场人员共同扑火,同时立即报警119或110,派专人等待并给消防队带路。接到报警立即通知后资处、后勤集团,采取切断电源,煤气等安全有效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学校水工、电工、消防值班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为灭火抢险工作提供充足的水源和灭火器材和其它需要的器具。
       2、疏散逃生:保卫处和起火部位人员组成疏散引导组,应立即引导人员疏散逃生,人员应用湿布捂口鼻弯腰快速逃生。
       3、现场警戒与事故调查:保卫处负责派人保护现场,设立警戒线,协调配合公安、消防和其它部门,对需要采集证据的物品、现场进行拍照或摄影,维护交通秩序,进行必要的交通管制,并对相应的人员进行询问笔录、取得第一手材料。
      4、后勤保障:由院办、财务处、后资处、后勤集团负责做好救护协调和后勤保障工作,包括急用物资采集及交通工具的调用,医务人员就现场对受伤人员实现医疗救护后送往医院。
       5、善后处理:由指挥部派人,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工作、优抚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对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家属进行慰问,对参加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稳定家属的情绪,以防意外事情的发生。妥善解决好老师、学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生活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