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征兵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8-05-14  


  

各系、院直有关部门:
     一、征集对象范围
     在校生、应届毕业生,2018级被我校录取的新生。

     二、预征工作程序和方法(网上登记报名+学校登记报名)
         1
、网上登记:有应征意向的大学生(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可登陆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qfbzb.gov.cn或登录学校人武部保卫处网页中的全国征兵网链接),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同时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分别交学校武装部、财务处、学生处进行预审。
        2
、学校报名登记:在校生、毕业生网上报名后,再到学校武装部报名确认。武装部报名地点:图书馆一楼西南国旗队。

3、补偿手续:预征对象经体检、政审合格,由蜀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收到《应征入伍通知书》,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补偿代偿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送(寄)至学生处资助中心。
        4
、补办补偿手续:入伍后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也可由家长或同学补办《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实行补偿或代偿。需有《入伍通知书》复印件,补填写《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三、优惠政策
    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待安置政策外,还享有以下优惠政策。
         1
、相关待遇。现在大学生入伍两年,经济待遇概算约是12万元。即包括四年学费全部补偿、在部队期间的优待费、部队津贴费、军人职业年金、一次性经济补助、入伍奖励等,还有2万多的养老保险转入地方社保。

        2、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大学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二本以上学历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直接选拔为军官,所提比例较高。
        3
、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4、转专业优惠:经学校同意,退役复学后,可以转入学校其他专业学习,免修军事技能课,可直接获得学分。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今年教育部、总参专门召开过全国征兵视频会议,所招大学生士兵比例要提高,要加大工作力度。征集高校毕业生、在校生入伍,是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也是国家促进当前大学生就业问题的重要举措。省委对高校的考核,也将大学生入伍的情况,列入考核指标体系。望各系高度重视学生的征兵工作。

2、加强宣传发动、浓厚预征氛围:各系要通过会议、微信、QQ等方式,将毕业生、在校生入伍预征的事项通知到每一名同学。并为未及时参加预征报名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补办有关预征手续。

3、落实政策:要在学生入伍后,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政策,特别是在补偿学费、代偿贷款方面提供及时、有效、优质的服务。

4、评比表彰:除在学校所在地报名入伍外,在原籍入伍的学生,也列入所在系的入伍学生名额,学生入伍后,各系要依据入伍通知书,将本系在原籍入伍学生名单统计,报学校人武部。学校将在明年,对入伍学生多的系,进行表彰,列入对系的年度综合考核量化指标。


                                  人武部
                                                                     2018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