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校内英语读练、晨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凡在校内进行的非正式课堂,有一定规模的读练、晨读,要接受学校安保部门的检查。 2、本校学生组织的英语俱乐部,须是团委等部门批准的,有学校部门盖章许可的批准书,由牵头人带在身上,当安保人员查询时,出具文字批准书备查。 3、凡无学校相关部门批准的文字批准书的校内英语读练、晨读,都要停止,经学校相关部门批准后,才能允许。 4、禁止校外人员进入我校进行带领学生的英语读练、晨读活动,禁止校内学生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委托的在校内的晨读、到学生宿舍拉学生参加晨读等的各种活动。 合肥学院保卫处 201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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