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征兵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7-05-03  


各系、院直有关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征兵精神,今年的义务兵征集,一是实行夏季征兵;二是实行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今年入学新生均征集;三是应届毕业生由只在原籍所在地征集,改为高校所在地报名征集。现将我校2017年征兵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范围
       预集对象为在校大一、大二、大三及应届毕业生。或称在校生(含入学新生)、应届毕业生。
       二、预征工作程序和方法(网上登记报名+学校登记报名)
       1、网上登记:有应征意向的大学生(含在校生、 应届毕业生)可登陆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q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同时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分别交学校武装部、财务处、学生处进行预审。
       2、学校报名登记:毕业生、在校生网上报名后在到学校武装部报名确认。地址:32号楼(行政楼一楼)国防教育科。联系人:田 野,电话:移动13905692791  座机0551 62158039 。
       3、补偿手续:预征对象经体检、政审合格,由蜀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收到《应征入伍通知书》,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送(寄)至学生处资助中心。
       4、补办补偿手续:入伍后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也可由家长或同学补办《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实行补偿或代偿。需有《入伍通知书》复印件,补填写《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三、优惠政策
       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待安置政策外,还享有以下优惠政策。
       1、相关待遇。按照现行政策,今年的大学生入伍的四年学费全部补偿(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服役两年中,在部队期间的优待费、部队津贴费、退伍安置费等,共计约7至8万元。并根据最近部队工资调整,津贴费、两年后退伍安置费时会有所提高。
       2、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大学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二本以上学历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直接选拔为军官,所提比例较高。
       3、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今年还新增以下政策:一是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二是将服兵役情况纳入研究生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三是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和新生;四是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五是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六则为放宽退役大学生复学转专业限制。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今年教育部、总参专门召开过全国征兵视频会议,所招大学生士兵比例要提高,要加大工作力度。征集高校毕业生、在校生入伍是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也是国家促进当前大学生就业问题的重要举措。省委对高校的考核,也将大学生入伍的情况,列入考核指标体系。望各系高度重视学生的征兵工作。
       2、要加强宣传发动、浓厚预征氛围:各系要通过会议、短信、QQ等方式,将毕业生、在校生入伍预征的事项通知到每一名同学。并为未及时参加预征报名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补办有关预征手续。 
       3、落实政策:要在学生入伍后,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政策,特别是在补偿学费、代偿贷款方面提供及时、有效、优质的服务。
       4、评比表彰:除在学校所在地报名入伍外,在原籍入伍的学生,也列入所在系的入伍学生名额,学生入伍后,各系要依据入伍通知书,将本系在原籍入伍学生名单统计,报学校人武部。学校将在明年,对入伍学生多的系,进行表彰,列入对系的年度综合考核量化指标。


                                          人武部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