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级新生军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人: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7-09-06  


各系、院直有关部门:

根据学院军训工作会议精神,现将2017级新生军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军训时间:91524日,

2、军训教官:由学校选拔训练的国旗队老生担任。

3、开训时集合位置:由各系负责的教官与各系联系,明确具体集合位置,新生届时带到集合位置,交给教官。

4、未参训老生补训:本次军训,安排各系历年未参训,没有军训成绩的老生补训,补训时间为四个双休日:91617日,23日、24日,各系要组织好这些老生参训,补训名单报武装部田野科长办公室(行政楼104室),把人按时带到训练场,交给武装部。对于不参加补训的学生,不给予军训成绩。

5、开训动员:各系要进行开训动员,教育学生有吃苦思想、尊重教官、服从命令、男生理掉长头发;教育学生必须参训,否则军训课没成绩,不能毕业;对于有病的,要到操场旁边坐着,适当的参与训练,不能回家或在宿舍呆着,从不到训练场。

6、教官补课:各系对抽出来担任教官的老生,对他们十天军训时间耽误的课程安排补课,让他们顺利完成十天军训所影响的学业。

7、训练场饮用水的保障:后勤集团负责训练场开水的统一保障,要随缺随补水,要科学设置开水的位置,保证参训学生有水喝。

8、训练场保障:公体部负责保障运动场、篮球场使用,晚上6:30打开场地灯光。

9、送医院应急:军训期间凡有学生急病送医院的,各系辅导员接到电话后,要立即赶到医院,负责学生在医院的救治工作。

  

                      合肥学院军训领导小组

                                            201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