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青年创业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01   浏览次数:1129

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团委,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巢湖中心支行:

  按照2014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推进青年创业计划的要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38号)精神,为扶持以大学生为重点的青年创新创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青年创业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

  2014年6月18日

  

  

安徽青年创业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7年)

  创业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青年是创新创业的主体力量。为扶持青年创新创业,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按照“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要求,深入实施创业促进“万千百工程”,通过完善创业政策、改善创业环境、提升创业能力、健全创业服务等一系列措施,重点扶持大学生等各类青年群体创新创业。

  二、扶持对象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创业意愿和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青年群体。重点扶持大学生(含国内各类高校的在校生、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退役军人、返乡创业的青年农民工。

  三、目标任务

  (一)培育万名创业青年。每年开展创业教育和培训不低于7万人,其中,开展创业意识培训2万人,创办企业培训5万人;每年培育自主创业青年4万人,其中,培育自主创业大学生1万人以上。

  (二)孵化千个创业项目。每年支持新建4-5个青年创业园,4年孵化青年创业项目500个;每年认定民营创业孵化基地20个,4年孵化青年创业项目500个;充分利用已建的创业孵化基地,4年孵化青年创业项目500个。

  (三)扶持百家创新企业。整合各部门、各方面的政策和资源,每年重点扶持50家处在成长期的青年创业企业,力争4年扶持200家青年创办的小微企业成长为规模以上创新企业。

  四、政策措施

  (一)构筑三大平台

  1. 创业型城市平台。深入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推进4个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纵深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开展创建绩效评估,打造一批省级创业型城市,开展创业型县区创建活动。在创建创业型城市和县区过程中,整合各部门、各方面创业扶持资源,建立创业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创业工作合力。

  2. 创业孵化基地平台。连续4年每年新建4-5个青年创业园、认定扶持20个民营创业孵化基地,整合提升已建各类创业孵化基地,进一步扩大创业孵化规模,完善覆盖全省的创业孵化基地平台网络,为青年创业者孵化提供场地支持。依托创业孵化基地平台,将各方面的政策资源落实到入园孵化企业。

  3. 创业交流活动平台。搭建青年创业者交流平台,为创业青年及时了解政策和行业信息、学习积累行业经验、寻找合作伙伴和创业投资人创造条件。引导青年创业者参加创业竞赛活动,开展“安徽青年创业奖”、“安徽优秀青年企业家”评选活动,举办“青春创业大讲堂”、“青年企业家进校园”、“创业事迹报告会”、“安徽创业大赛”等活动,使之成为凝聚青年创业者、展示创业方案和创业项目的舞台,同时为创业投资机构、天使投资人等选择投资对象提供机会。吸收优秀的创业青年加入青年创业者协会、青年企业家协会、大学生创业协会等组织,交流、分享创业经验,共同提高创业能力。

  (二)完善四大体系

  1. 创业扶持政策体系。研究制定促进就业创业的综合政策,健全扶持创业工作体制机制,统筹整合各部门的创业扶持政策、资金和服务资源,充分发挥创业扶持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通过简政放权、统一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制度,保障创业机会公平。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拓宽企业出资方式,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进一步完善工商登记“绿色通道”,简化登记手续,优化业务流程,为青年创业者办理营业执照提供便利。完善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创业扶持补助、社会保险补贴等措施,加大创业扶持力度。

  2. 创业培训体系。普及创业教育,将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开发开设创新创业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丰富创业教育形式,开展灵活多样的创业实践活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为普及创业教育提供有力支持。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与教育部门和高校的衔接,强化创业培训,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校、教育培训机构、创业服务企业、行业协会、群团组织等开发适合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的创业培训项目,使每一个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大学生都有机会获得创业培训。创新培训方式,积极推行创业模拟实训和创业案例教学,不断提升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的创业能力。完善落实创业培训补贴政策,健全并加强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强化创业培训教学监管,探索开展创业培训绩效评估,提高创业培训质量。

  3. 融资支持体系。认真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简化反担保手续,规范小额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多渠道筹集担保基金,促进小额担保贷款健康有序发展,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青年创业者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安徽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安徽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的支持力度。发挥省中小企业专项担保资金作用,强化担保基金的独立担保功能,为青年创业争取贷款担保资金。完善创业引导资金管理及操作办法,引导担保、金融机构,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创业项目提供信用贷款、担保贷款等融资支持。完善落实创业补助政策,积极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创业并带动就业,并按规定给予创业扶持补助。探索建立重点面向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加快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完善股权投资市场体系,拓宽创业融资渠道。

  4. 创业服务体系。建立政府购买公共创业服务机制,建立青年创业辅导制度,推进创业服务机构标准化、专业化建设,落实公共创业服务制度,建设完善创业项目库和青年创业人才库,形成集创业培训、项目推荐、专家指导、创业孵化、融资支持、跟踪服务等内容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将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向网络创业就业领域延伸拓展的有效方式,为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上注册“网店”的创业大学生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加强创业指导专家队伍建设,对具有潜力的创业企业进行跟踪指导和免费服务。建立创业服务联动机制,统筹利用各部门和群团组织的创业扶持政策、资金和服务资源,发挥扶持政策、资金叠加效应。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激发青年创新创业精神。各地要广泛宣传“安徽青年创业计划”,大力弘扬创新创业创优的时代精神,让更多的青年释放出勇于创新创业的激情和活力。

  (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各地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科学界定政府与市场、企业、社会的关系,通过简政放权,统一市场准入和监管制度,提升公共创业服务能力,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更好地发挥政府激励创业职能作用。

  (三)发挥部门优势形成合力。安徽青年创业计划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实施,发展改革、教育、科技、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工商行政管理、团委、人民银行等部门协作推进,统分结合,上下联动,定期沟通协商,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把本计划落实与执行情况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绩效考核。

  (四)着力发挥社会支持作用。各地要高度重视社会资本在创新创业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扶持创业,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创业服务、财政资金带动社会资本投入等多种形式,引导、支持社会力量扶持青年创新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