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中德人才交流中心)合肥大学负责国际交流合作工作的行政职能机构,是学校执行国家外交政策和教育外事政策、处理全校外事工作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的归口部门,肩负着政策把关、外事管理和国际交流合作的多重职责。

国际交流合作处设有综合业务科、中德人才交流中心办公室、国际交流与项目管理科、外事管理科,港澳台办公室设在国际交流合作处内。

 

工作职责

一、依据国家对外交流合作的发展战略,服务学校的办学定位,编制国际交流与工作规划,管理学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二、负责拓展国际合作渠道和合作形式,争取国际合作项目,协调校际合作项目和交流协议的实施,协助各二级单位组织国际学术活动和科技合作。 

三、负责制定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工作有关规定和政策;制订并实施学校因公出国(境)计划及办理教职工因公出国和出境手续。

四、负责日常外事接待工作的审批及外籍专家的管理。

五、负责制定国际学生管理的相关制度。

六、负责外事信息的收集、报送和相关文件归档。

七、负责与教务处共同承担施特拉尔松德孔子学院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中德人才交流中心的相关工作。

九、负责港澳台办公室的相关工作。

十、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来华留学教育:学校是安徽省18所可接纳国际学生的高校之一,是留学安徽留学合肥等省市留学生奖学金生培养单位,2014年获批成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委托培养学校,2020年通过教育部委托开展的高等学校来华留学质量认证,是国内首批通过正式认证的高校之一。来华留学教育工作由国际教育学院具体负责,国际教育学院是合肥大学内设二级教学单位,具体负责国际学生的招收、培养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