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校参保大学生普通门诊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1-04-15浏览次数:411分享

各系:
现将我院参保大学生4月份普通门诊医药费报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对象及范围
报销对象为我院2009、2010年参保的大学生。报销人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发票、药品清单、门诊病历、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账号复印件(徽商银行除外)。
二、报销时间及地点
1)南区
报销时间:2011年4月18日(周一)、19日(周二)上午9:00至下午4:00(中午不休息)。
报销地点:10号楼一楼(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医务与卫生管理科),联系人:宋亚莉,联系电话:2159120。
2)北区
报销时间:2011年4月20日(周三)上午9:00至下午4:00(中午不休息)。
报销地点:后勤与资产管理处会议室(职培楼三楼),联系人:郑敏,联系电话:2158116。
 
特此通知
                      后勤与资产管理处
                                       2011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