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合肥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章程(试行)》规定及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安排,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上学期督导工作总结与本学期督导工作计划,并及时递交下列材料:
1、上学期系教学督导组工作总结;
2、本学期系教学督导组工作计划;
3、上学期听课情况统计汇总表(见附件),主要统计、汇总系督导、教研(实验)室负责人、教学办公室主任听课情况。教学单位党政负责人听课情况由质监办负责统计汇总。
上述纸质材料经系主任签章后,请于下周五(3月13日)前报送质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督导科,电子材料发至zjbddk@hfuu.edu.cn。
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