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至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29作者:设置

各系(部、中心、学院)

   为保证开学初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经研究决定,于开学第一周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初教学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

1检查教师遵守教学纪律情况,重点是教师教学出勤情况。

2检查学生遵守学籍管理规定情况,重点是学生上课出勤情况。

3检查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安排、落实情况以及教学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4检查教学保障方面存在问题。

5实验室新学期开课准备情况。

6实验室安全状况。

(5-6项具体内容参见附件1)

(二)专项检查

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

二、期初教学检查要求:

1本次检查以系(部、中心、学院)为主体。

2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负责教学抽查并做专项抽查。

3负责期初教学检查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填写《合肥学院教学检查记录表》和《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初实验室检查表》(见附件2—表格123)。

4(部、中心、学院)请于2015915日前将期初教学检查情况和总结分析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其中1-4项报教务科;5-6项报实践教学与实验室建设管理科。

5教学检查期间构成教学事故的将按有关文件处理。

三、期初教学检查工作人员安排:

 

 

检查时间

8月31至9月7

检查地点

二区

二区

一区

一区

35、36、38、40号教学楼(含实验室)

37、39、41号教学楼、生化楼(含实验室)

2、4、6、7号教学楼

(含实验室)

1、3、5、8号教学楼

(含实验室)

检查人员

刘建中、余国江、刘红 、胡萍、郭子兰

储忠、陈向明、周利明、朱晓平

顾俊、王永军、孔春华、谢雪胜

葛春梅、方康年、王胜利、孙芹英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1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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