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2学期考试试卷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29作者:设置

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试卷质量,从本学期第二周开始对2014-2015学年第2学期考试试卷(包括补考试卷)开展专项检查。检查以教学单位自查自纠、学校组织抽查核查和教学单位整改的方式分阶段进行,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自查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合肥学院考试试卷管理办法》(院教字[2006]13号)规定和教务处颁布的试卷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2014-2015学年第2学期考试试卷认真开展全面自查,自查可通过教师自查互查、教研室检查及系督导组抽查等多种方式开展,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要及时纠正、总结

本次检查结合专业认证通用标准要求(证明评价的结果被用于专业的持续改进中),各教学单位(特别是开展专业认证的单位)应特别注意在试卷材料中体现历次检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改进效果,尤其是试卷分析中要体现持续改进效果。

二、自查内容

各教学单位试卷自查内容包括命题、试题质量、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阅卷、成绩评定、统分登分、试卷分析、装订、归档等质量情况。其中试题质量、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阅卷、试卷分析质量是检查重点。

三、提交自查材料及时间

附件中的《合肥学院2014-2015学年第2学期试卷自查评价表》每袋试卷至少填写一张,放入试卷袋中备查。《合肥学院xx2014-2015学年第2学期试卷自查工作总结》和《合肥学院2014-2015学年第2学期考试课程列表》纸质版经教学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于918前(周五)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教学质量监控科(行政楼322室,徐娴,62158054)电子版发送到邮箱:zjbpjk@hfuu.edu.cn

四、学校抽查核查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将结合各教学单位自查情况组织专家对试卷进行抽查、核查,其中包括系部自查整改落实情况和持续改进情况,检查结果将及时反馈各教学单位。

五、教学单位整改

教学单位依据检查组反馈的质量问题和意见建议进一步开展整改工作,提出改进措施。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试卷专项检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试卷专项检查工作取得良好效果,促进试卷质量不断提高。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1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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