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2016年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发布人:系统  发布时间:2016-09-21   浏览次数:363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2016年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执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财库〔2013189号)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市2016年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凡使用财政性资金依法采购本目录范围内的项目,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实行集中采购。

  二、未列入本目录范围,单价1万元或年预算10万元以上(含本数,下同)的货物类项目,2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项目,10万元以上的服务类项目,均应纳入集中采购范围。

  三、未列入本目录范围且未达到限额标准的项目,由各部门各单位实施分散采购。

  四、采购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项目,采购金额50万元以上的货物类项目,采购金额30万元以上的服务类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因特殊情况需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采购的,应报市政府批准。

  五、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按照批复后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暂时无法细化的项目,待项目细化后,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的,应当实行集中采购。

  六、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应按程序报市财政局批准,统一委托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

  七、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为合肥市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全市各县(市)、区级政府采购信息应当在该网站上公告。

  八、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采购印刷项目、宣传公告项目、复印纸项目、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及加油等定点采购项目,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九、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及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认真执行国家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规定。

  十、市属国有企业采购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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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2016年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项  目  目  录限额标准备注
一、货物类

(一)建筑物金额50万元以上含办公及业务用房等
(二)一般通用设备全部
1.电器设备

电视机、电冰箱(柜)

照相机及器材

摄像机

空气调节设备
包括除湿设备
2.办公自动化设备全部
计算机(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电脑一体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等)

掌上电脑单价1000元以上
信息安全设备

复印机

多功能一体机
原数码一体机
速印机

传真机

打印机

扫描仪、碎纸机单价1000元以上
投影仪

音视频设备
含显示器等
保险箱

3.网络设备单价1万元或年预算10万元以上
交换机

服务器

路由器

调制解调器

存储设备单价1万元以上
4.通用软件批量采购5万元或年预算10万元以上
5.家具批量采购满2万元以上
(三)专用设备单价2万元或年预算10万元以上
1.医疗设备、器械

2.计划生育设备、器械

3.教学、实验设备

4.课桌椅

5.警用设备

6.监控设备

7.消防设备

8.广播电视设备

9.影视编辑设备

10.显示设备

11.通讯设备

12.体育设备

13.文艺设备

14.档案、保密设备

15.环卫设备

16.工程机械

17.炊事设备

18.变配电设备

19.电梯

20.锅炉

21.水利抗旱排涝设备

22.农用和林业机械设备

23.防震抗灾设备

24.电气设备

25.潜水设备

26.打捞设备

(四)物资材料年预算10万元以上
1.救灾物资

2.防汛物资

3.抗旱物资

4.农用物资

5.储备物资

6.制服及相关用品

7.工程中的设备、材料

8.复印纸
定点采购
(五)农林牧渔业产品年预算10万元以上
(六)图书资料年预算10万元以上
(七)交通工具全部
1.轿车

2.越野汽车

3.客车
含面包车
4.旅行车

5.工具车

6.专用汽车

7.新能源汽车

8.电动车批量采购满5万元以上
9.摩托车

10.船舶

二、工程类单项预算或概算20万元以上
(一)公益性建设项目

(二)市政工程

(三)电气工程

(四)修缮、装饰工程

(五)园林绿化工程

三、服务类

(一)保险服务

1.人身意外保险年预算5万元以上
2.公务车辆保险
定点保险
(二)信息工程服务单项预算10万元以上
1.信息工程项目监理

2.信息技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

3.信息工程运行维护

(三)信息系统集成单项预算10万元以上
(四)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单项5万元以上
1.工程设计服务

2.装修设计服务

3.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4.工程监理服务

(五)交通工具维护保障全部
1.公务车辆维修
定点维修
2.公务车辆加油
定点加油
(六)物业管理年预算10万元以上适用于有独立办公楼的部门
(七)出版、印刷

1.印刷服务
定点印刷
2.出版服务单项5万以上
(八)经济签证类社会中介服务单项2万元或年预算10万元以上
(九)规划编制单项预算10万元以上
(十)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单项预算10万元以上
(十一)公务用车租赁年预算5万元以上
(十二)展览服务年预算10万元以上
(十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单项年租金估价在1万元以上含门面房、自有办公用房出租
(十四)宣传公告
定点宣传
(十五)金融服务单项预算5万元以上银行代理服务
(十六)法律服务单项预算5万元以上
(十七)电信服务单项预算5万元以上
(十八)设施、设备维护服务单项预算5万元以上
(十九)养老服务单项预算5万元以上
(二十)培训服务单项预算5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