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几个问题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2-07-06浏览次数:1127

  关于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几个问题

( 2012年4月22根据录音整理)
省纪委常委 秘书长 张正耀
        今天,很高兴同大家一起来学习交流。去年,我有幸参加全省廉政风险防控试点指导工作,与11个省级试点单位有着较为密切的联系。同时,与市、县的试点单位也有一些联系,他们虽然不是省级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单位,但工作中也有不少创新。现在,我结合去年全省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工作的实际,就以下9个问题与大家作一个交流。
一、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密切结合
        我为什么一上来说这个问题呢?因为在试点工作中,有些同志不知道廉政风险防控是一个什么样的工作。有的说,我们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已经多年,现在怎么又来搞廉政风险防控?有的说,我们建立健全惩防体系,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建设纲要和五年规划,怎么又来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所以,很有必要说说这个问题。我们把廉政风险防控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联系起来看,他们之间是有机结合、密切相关的。
        先说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系。大家知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被称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龙头工程。十多年来,我们注意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经验,并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水平。我们现在开展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就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个重要举措。我举一个例子,我们曾到河北省卫生厅去参观,他们从厅长到副厅长对所主管、分管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清清楚楚,讲的头头是道:我分管哪几个处, 这几个处容易在哪些环节出现问题;针对这些环节,采取了哪些防控措施,哪些防控措施已经到位、哪些防控措施成效还不大;下一步,我还有什么打算等等。厅党组每一位成员都是如此。这就给我们一个启示。我们讲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要负起“一岗双责”。但是,不客气地说,现在有一些单位“一岗双责”远远没有落实。有的单位甚至领导班子成员出了问题,作为班长他也觉得你是你、我是我,好像自己没有责任。有些领导班子成员所分管的下属单位出了问题,有的人都“进去”了,他还感到与他关系不大。我们现在开展的廉政风险防控,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就是要落实“一岗双责”。在开展试点的时候,我们有的部门纪检组长说,廉政风险防控好是好,但是这项工作搞起来以后,工作量太大,象个绳索把我们自己套住了,我们纪检组怎么能搞得了?这种认识是片面的。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主体,是各级党委(党组)、单位的领导班子。就是说,廉政风险防控要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机结合,而不是说这项工作只是你纪检组、监察室在那里做,我们要在这方面履行组织协调,抓督查、抓落实这方面的职能。你不能大包大揽地说廉政风险防控都是你纪检组、监察室的工作。我们走在前面的有些单位,把廉政风险防控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明确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占多少分值,这样就把廉政风险防控具体化、硬化。这就使廉政风险防控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密结合起来。
        再讲廉政风险防控与惩防体系建设的关系。廉政风险防控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而且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与惩防体系建设不是两回事。惩防体系是惩防并举。大家知道,我们的《实施纲要》是讲“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而且现在把惩防体系上升到整个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就是以建立健全惩防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我们的廉政风险防控,就是落实“更加注重预防”,实际上“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也体现其中。因此,我们不要把廉政风险防控与惩防体系建设人为地割裂开来。对这个关系,认识比较清醒的部门、单位在建立健全惩防体系中,就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而且有些工作具有自己的特色。今年是实施2008至2012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的最后一年,同时还要谋划未来五年的工作规划。在这个节骨眼,我们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就更有特殊的意义。
        以上,说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这么两点,就是要求我们理直气壮地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有的不敢抓,因为思想上没有正确认识。思想认识不坚决,工作态度就不坚定。现在,省委、省政府正式下发了《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省委10号文件),并在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动员。我们是具体操作这项工作的,要应声而起,立马行动。如果我们对这个问题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没有坚定的态度,回去以后就很难组织好、指导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二、突出实施主体,注重发挥领导的带头作用
        这个问题,与第一个问题是密切联系的。刚才说过,我们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主体是各级党委(党组)、单位领导班子。大家注意看,这次发给大家的资料,有《安徽省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资料选编》,封面落款不是省纪委、省监察厅,而是“安徽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什么这样?就是要明确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主体。前不久我们召开的廉政风险防控新闻发布会,是以什么机关发布的?就是以“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发布的。我们召开廉政风险防控动员会,为什么要放在省政府的廉政工作会议上?虽然是减少会议,但更重要的体现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主体。在去年试点工作中,有的单位不注意这个问题,虽然召开动员大会,由市委书记或厅党组书记或厅党组书记、厅长作动员报告,但动员会开过以后,好象就没有党委、党组什么事情了,都是纪委、纪检组在抓 ,结果工作到了一定程度,就难以深入。我在马鞍山的时候,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公共权力规范运行预警机制的动员会、调度会、推进会、现场会,都是让书记、局长来参加的,纪检组长虽然也参加,在汇报情况时候,我们都要求一把手来汇报。就是要突出实施主体的作用。今年全省普遍推开展政风险防控,将来我们开展检查督查,一定要注意发挥实施主体的作用,要让党委(党组)主要领导人汇报。我不是说要提高接待规格,不是这回事,就是增强他们实施主体的意识,主要是为了推动工作。
       既然党委、党组是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主体,我们一定要注意发挥领导的带头作用。这一点很重要。去年刚开始试点的时候,有些单位工作推不动,我们到一些厅局去调研,要求他们组织突破。怎么突破?主要领导要带头查找风险。省住建厅厅长李明同志把个人的廉政风险防控方案拟出来后,首先挂在机关内网上公示。作为厅长、党组书记,他的防控方案出来了,领导班子成员纷纷行动起来,指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就方便多了;既然领导班子带头了,抓处室的、抓二级单位的,就好办了;处长副处长带头了,工作人员也就好办了。这就发挥了领导的带头作用。试点工作是这样,现在全省全面推开还是这样。领导班子的带头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要带头参与。大家在单位里都有这样的感觉,一项活动只要领导参加,你就不好不去。如果领导都有这样那样的事情不去参加,处室也会以这样那样的理由不想参加。这里,一定要把领导的带头作用发挥好。
        二要有效协调。有些工作光靠纪检组是有难度的。要把困难向领导及时汇报,请领导出面协调解决。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从表面上看只是对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防控,实质上是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规范。这势必会涉及到某些权力事项的整合、部门利益的调整,在一个单位内部有可能会涉及领导分工、人员调配等。对这些敏感问题,必须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协调、主动过问、及时解决。对涉及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重大问题,各级指导协调小组要及时加强研究,妥善协调解决
        三要敢抓敢管。少数单位有这么一种情况,历任领导对个别人不敢碰,叫“刺头”,平常不敢去碰。这是很不正常的现象。对这样的问题,通过廉政风险防控等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用制度和机制来加强管理,一次不行两次,时间一长就会逐步解决这个问题。从试点的实践来看,开展廉政风险防控,通过全面排查风险点、公开了过去藏在下面的一些问题,让苗头性问题自然浮出水面,为我们严格管理、有效处置、履职尽责提供了一个很好平台。对已经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处置、化解,才能避免“小问题拖大、大问题拖炸”现象的发生。实践也证明,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敢抓敢管,正气才能压倒邪气,才能受到群众的欢迎,赢得干部职工的支持。
三、把宣传发动作为基础性工作贯穿风险防控工作始终
        在试点工作中,我们发现有些单位工作方案中有宣传发动阶段,动员会也开了,但宣传发动不深入不细致,结果后面的工作就比较难干。你要他查找风险点,他不想查、也不会查;你要他定风险级别,他避高就低、避实就虚;你要他制定防控措施,他随便给你搞一两条,有的人甚至于一条防控措施都没有。我到基层单位去看,有的表格上“风险级别”、“防控措施”栏目都是空白,单位分管领导竟然签“同意”。所以,一开始的时候,宣传发动相当重要。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启动阶段重点要排除“无关论”、“无用论”和“形式论”等消极观念。要在广大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有权力必有责任,用权力必有风险”,确立“从政有风险,防范除隐患”、“早防早受益”这样的积极防控廉政风险意识。
        宣传发动的重要作用,还不仅仅在启动阶段。廉政风险防控是要人人参与,而不是人人过关,是自我受教育、人人学会自我防范风险、保护用权履职安全。在风险排查阶段,重点要排除“抵触论”、“旁观论”等消极思想,要克服这样的一些认识,破除“排查我的风险就是和我过不去”、“风险点多就意味着问题多,风险等级高就意味着问题大”等错误思想。有些单位在试点中推不开、推不动,就是因为干部职工有这样的认识:“我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不评我先进,还要我查找风险点,而且还把我的风险点等级定这么高。”他认为查找风险点就是跟他过不去,把风险和问题划上了等号。“你把我这个岗位搞了4、5个风险点,其中还有高等级风险点。这说明我工作没做好、我的问题大,对我不信任。”这些认识是错误的。那我们要告诉他,所谓风险是发生问题的可能性。我们之所以要搞廉政风险防控,就是使这种发生问题的可能成为不可能,使“风险点”变为“安全点”,不是跟你过不去,不是说你有几个风险点就有几个问题,不是说你有几个高等级风险就说你的问题大,必须要消除这样的思想认识。要牢固树立“找准找全风险点,才能防控住风险”、“进行点对点防控住风险,才能远离风险”,变“要我防”为“我要防”。在风险监控过程中,重点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树立“不自满、不懈怠、不惜力”,让防控廉政风险自觉意识转化为廉政风险防控的行为习惯,把意识变为行动。实际上,排查风险的过程、参与防控的过程,就是我们增强风险意识的过程。排查风险的过程,也是发现问题、化解处置的过程。只有深入彻底,全员支持,才能防止出现“少数人忙得团团转,多数人站在一边看”现象。
       要把宣传发动贯穿全过程,一要分段发动,二要不断发动,三要有效发动。要注重宣传典型。既要运用正面典型来推动工作,也要运用反面典型,特别要利用身边的反面典型来警示、提醒大家不要犯类似的错误。既要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也要批评曝光一些不规范、不正确的做法,以引导和推动廉政风险防控整体工作的深入。除此之外,我们要注意宣传一些创新方法。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和运用网络手段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四、将清权确权、规范流程作为排查风险的前提和基础
        廉政风险防控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之前,还有一些准备工作要做。这些准备工作做得好不好,是我们能不能开展好廉政风险防控的基础和前提。这里,有两个方面要重点说出来——清权确权、规范流程。有的地方未搞清权确权,一上来就直接查找风险,后来证明准备工作不足,需要补课。去年8月3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在北京召开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现场会,贺国强同志把清权确权、规范流程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的基础性工作来强调,对这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这就是说,清权确权、规范流程不是我们要不要搞的问题,而是必须做好的问题。比如说,我们有一些处室未清权确权就开始查找廉政风险,还说:我这个处室过去就是这样干的,我的前任就是这样干的,是按照惯例进行的。这根本不是不进行清权确权的理由。我们提出依法不依例、职权法定,现在的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有没有授予你这个职权,你过去是这样干的,但是现在还能不能这样干?这次培训,还专门安排法制办、政务公开办给大家说一说,之所以这样安排,就是要让清权确权、规范流程这项工作引起大家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做好。
我们现实生活中有这样的一些笑话:不该办的事办了,不该上马的项目有人批了,还美其名曰“提高效能”、“为基层服务”。结果有关部门一查,他没有这个权力,他批的是无效的。从这个角度上说,还未清权确权就去排查风险点,这样的排查不缺乏基础吗?既然缺乏基础还硬要去做,还“提高效能”,这不是问题更大吗?有的人最后被查处时为自己叫屈,“不知道是越权了!”“不知道这个事情不该办!”在清权确权中,要对照法律法规及“三定”方案,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要求和“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全面清理和确定对管理和服务对象行使的各类权力事项,切实摸清各类权力底数。在此基础上, 分项梳理,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内容、办理主体和法律依据。
       这是讲清权确权,在此基础上还要规范流程。他有这些权力,怎么行使这个权力?要在流程上做文章。我们讲的规范流程,实际上是明确流程、优化流程和再造流程的过程。首先把流程固化下来,绘制出流程图。这些流程还要分外部流程、内部流程,外权内权相对应。按照明晰职权边界、规范工作权限的原则,对每个部门、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法定职权制定相应规范。通过建立健全相应的权力运行程序和分权示权控权的权力制衡机制加强监督和制约。这样,使权力行使有固定的“路径”,给权力套上一定监督措施,不能让权力随意扩张和越界行使。让每一个权力行使人都要明白“我有哪些 权力、我的权限在哪?行使权力的流程有哪些?”通俗地说,就是要明白“哪些事我能做,哪些事我不能做,能做事应该怎么做”。这样理清职权、明晰职责、规范流程,才能为下一步风险排查和防控风险奠定良好的基础。在内部权力运行流程图制定上,我觉得要注意这几个方面,一是依法,二是高效,三是便民,四是实用。
五、在“点”上防控下功夫,因点定级,逐点施措
       廉政风险防控,实际上应该是廉政风险点的防控。既然是廉政风险点的防控,我们就一定要在“点”上作文章。大家都知道打靶要对准靶心,这靶心就是那个点。打靶乱打一气,子弹倒是打出去不少,有作用吗?廉政风险防控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不找到廉政风险这个点,你说廉政风险防控能有什么作用?
       前面我们讲了,通过清权确权把职权明确了,通过规范流程把权力运行流程图制定出来了,在这个基础上,再去查找风险点,查找这个“点”是在哪一个权力当中、在哪个流程当中出现问题、出现什么样的问题、应该怎么去防控?所以,廉政风险防控一定要在“点”上作文章,因点定级,逐点施措。在试点中,我们到一些单位去看,有的就忽略这个重要的方面。他们没有找到这个“点”,更谈不上在“点”上作文章。
       有的单位是因人定级,不是因点定级。这里,我先说人与风险点的问题。某局在风险排查登记表姓名之后有一栏“风险等级”,局长在“风险等级”一栏直接写上高等级风险。这是不妥的。风险点不是风险人,我们是给风险点定级,而不是给人定级。这个局长有10个风险点,其中有2个高级风险点;另外一个局长有15个风险点,可能有8个高级风险点。你给一个人定高等级风险,怎么制定防控措施呢?怎么进行监控呢?下面,再说岗位与风险点的问题。我这个岗位可能有4个风险点,那就要把每个风险点逐一找出来,名称、发生问题的原因、等级、防控措施,可能一个风险点对应有4、5条防控措施,就在表格栏目里一一标明。有的单位设计表格是一揽子,防控措施7、8条对应前面所有风险点,这怎么能行呢? 表格设计一定要科学。关于风险排查,我具体说这么几点:
       第一,廉政风险排查,应做到“实、全、准”。“实”就是廉政风险点排查要扎实,根据工作职责和岗位特点,按照权力运行流程,一步一步查、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找,查深、查透、查清具有岗位特征的廉政风险点,使找出的风险可预见、能防控。“全”就是廉政风险点排查要全面,不漏、不缺、不少。不能只上报公开不重要的、而把重要的隐藏下来。不少干部都知道哪些权力、哪些环节容易出问题,但是他就是不愿晾出去,晾出来以后接受监督就不自由了,就捞不到好处了。于是,他就避重就轻、避实就虚,随随便便找几条来应付过去。所以,要认真做好指导和审查工作,不能报什么就是什么,也不能你报你的、我定我的。表格填了报上来,你讲是低等级,我看到不合适就直接在表格上改。这样不行,还是要通过他自己来改。每个人必须清楚自己有几个风险点、是什么级别、如何去防范。如果他自己都不清楚,这不是走过场、搞形式是什么呢? 安徽师范大学某部门一开始排查报告没有风险,经审查退回去重查,发现几个无关轻重的,再仔细核查后不仅发现了不少风险点,还发现了以前不为人知的管理漏洞。其中之一就是排查出来200多套700多间学校周转房问题,涉及到广大青年教师切身利益。以前有多少房子大家谁也不清楚,什么样的人在使用谁也说不清,很混乱。通过廉政风险防控,全部对外公布,按程序解决了新来教师住房问题,受到学校上下一致好评。廉政风险防控不是单纯的一项工作,是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的。安徽师范大学就是和学校管理有机结合的。我们到一个县,县里汇报说,要求高等级风险点只能报5个,中等级风险点只能报10个,各单位整齐划一。县里作这样的要求,不是实事求是。应该是有多少风险点就查找多少风险点,该定什么级别就定什么级别。
       第二,廉政风险排查,应把握四个环节,即“找、亮、问、 审”。“找”,就是岗位、处室和单位主动查找廉政风险点、确定廉政风险等级、逐一制定具体防控措施。“亮”,就是把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大家评议。“问”,即把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以问卷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审”,就是把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梳理,将岗位和处室廉政风险点、廉政风险等级及防控措施提交给专家评审组或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审核确定,要防止避高就低现象。
       第三,廉政风险排查,应注意处理四个关系,即主管风险与客观风险、廉政风险与业务风险、个人风险与单位风险、一般风险与高等级风险的关系。这次省委《意见》里没有写主观风险,不是说主观风险没有,只是主观风险在实际操作上难以把握。风险防控是一个大概念,虽然说各种风险都要抓,但这里是指廉政风险防控。如办公室文件泄密、驾驶员开车发生交通事故都只能属于业务风险,而不是廉政风险,不能把业务风险等同于廉政风险,不能把所有的业务风险都纳入进来。我们在试点中发现有的单位没有个人风险,以领导班子风险 取代领导成员个人风险,以处室风险取代处长、副处长等个人的风险。这也不行。单位风险不能代替个人风险。从主要责人到分管负责人,每个人都要有自己的风险防控方案,而且都不可能是一样的,因分管领域、工作职权不一样。如市里的一个副局长可能分管的不太重要,风险点较少、风险等级可能较低;而同样在这个局里,有一个副调研员分管的工作很重要,他风险点可能就较多、风险等级就高一些。所以,人为的规定副局长、副调研员有几个风险点、是什么风险等级,那是不妥的。同样如此,作为副局长,张三可能有3个风险点,李四可能有10个风险点。领导班子中的某一个风险点,不只在一个副局长个人风险点体现出来,可能会有3个副局长都涉及这个风险点,因此这3个副局长的个人风险防控方案里面都应该标明。领导班子每个风险点要在班子成员的风险防控方案中体现,领导班子风险必须与班子成员个人风险点有所呼应。厅长、局长的廉政风险点,不是领导班子所有成员廉政风险点的叠加,因为有的高等级风险点主要由副职承担。这说明,风险查找是比较复杂的,关键是怎么把握好,不能简单从事。一般风险和高等级风险点管理问题,要重点加强对高等级风险点管理,有的单位还对高等级风险的管理专门制定办法,如马鞍山、铜陵专门对此做出具体规定。
       第四,廉政风险排查,应坚持四个结合,即点线面相结合、上下结合、内外结合、条块结合。坚持点线面相结合,就是要以工作岗位为点,围绕职权目录对应的工作岗位进行查找,深刻分析在履行岗位职责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以工作程序为线,围绕权力运行流程图,紧紧抓住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环节查找廉政风险点;以制度为面,查找因制度缺失或制 度漏洞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坚持上下结合,就是要采取从上到下、从下到上,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方法,做到自己给自己找,上级为下级找,下级为上级找,班子成员之间、处室之间互相找,反复讨论研究,认真筛选提炼。坚持内外结合,就
是要怎么样借助外力,吸收服务对象、专家学者、基层干部群以及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这项工作,把工作开展得扎实一些。坚持条块结合,就是要加强“条条”与“块块”之间的沟通交流。去年试点期间有的省直部门在厅机关开展的同时推动系统全面开展,条块互动,如国土厅、住建厅采取了一系列的举措,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关于“逐点施措”,就是要求防控措施一定要具体。试点期间,我们发现有的防控措施太原则、太笼统,如“加强学习”、“遵守法规”、“接受监督”。这是不行的。防控措施要具体,要针对风险点采取个性化措施,这个点有哪些措施,那个点有哪些措施。这里面要下大功夫。
       还有一个要说的,有的地方填报风险防控表格里的廉政承诺语言,不是个性的而是格式化,所有语言一看就不是自己的语言。这个不行,廉政承诺一定说自己的话,写出自己的决心。
六、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推进科技防控
        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是贺国强同志去年8月30日在全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现场会上提出来的。我们现在的廉政风险防控,一个单位排查出那么多风险点,怎么去加强防控?科技反腐的最大应用,就是建设电子监控系流在权力运行过程中,电子监察确实能发挥一定的作用,在某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推进科技监控方面,外省市有不少成功经验。河北省石家庄市利用互联网构建了实用管用的外网、专网、内网“三网监控”体系。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思路。科等防控下一步怎么搞,目前是一个难点。江苏省昆山市建立综合行政电子信息监察平台,对全市行政审批、政令督办、信访办理、土地出让、环保执法等重点领域行政行为和关 键权力环节,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前不久,我们到蚌埠市交通 局参观“现场执法电子监控”,有这个监控和没这个监控,效果就是不一样。现在我们讲“制度+科技”,这不是口号,这是必然趋势。
七、打造示范点,将点上经验转化为面上成效
         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全省全面 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各地在全面推开的过程中,可重点抓一些联系点,并将联系点打造成示范点。不能因为我们去年在全省搞试点了,今年就不要搞示范点了,不搞联系点了。 在你那个地方还要搞,这就是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打造示范点,一定要注意具有典型性。不同的方面、不同 的类型,要选择不同的示范点,这样才能以点带面来分类指导。只有分类指导,才能整体推进。打造示范点,一定要从重点、难点入手,越是重点、越是难点,你在他那里建立联系点,打造示范点,他取得经验才具有突破性的意义。
        这里,有必要对去年已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试点的单位说几句。正因为你走在前面,先试先行,那么现在全省推开? 又给你提供了新的契机,你要利用这个契机做好两件事:其一补缺补差。应该说,我们任何试点单位都不是完美无缺自的你可能在这个方面有特色、有成效,在其他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怎么去进行补缺补差?要根据省委10号文件的要求,根据形势的发展,去补课、完善。其二,巩固深化。就是继续努力,进一步探索,使你的做法更具特色、更有成效。
八、加强督查指导,防止和克服上紧下松、内紧外松、点紧面松、前紧后松的倾向
        我们有些试点单位,上面抓的比较紧,他的二级单位却比­较松;委局机关抓得比较紧,系统比较松;联系点比较紧,面上工作比较松;开始阶段抓得比较紧,后面的防控乃至于监控、处置比较松。这些都是我们要注意的问题。要防止和克服 “四紧四松”的问题,必须加强督查指导。今天大家来的,都是纪检监察战线的,监督检查本身就是我们的强项。我们怎么把监督检查的经验运用到廉政防控当中去,怎样来有效地指导我们廉政防控,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课题。我觉得要处理好力度与进度的关系问题,一方面我们要通过有效的监督检查来加快我们的工作进度,另一方面,就是方案在实施过程中,要根据实际进展适度调整,确保工作质量。现在,有些实物工程是“豆腐渣工程”,有些软性工作也是“豆腐渣工程”不切实际地提出要求,非要在多少天之内赶成什么样,结果无质量可言。所以,我们既要加大力度,又要确保质量,处理好力度与进度的关系问题。宣城市在推进会、调度会上把一些单位存在的问题,点名道姓地提出来,对工作的推动作用相当大。省水利厅严把质量关,对不符合规定要求和工作实际的,就推倒重来。这些做法,值得借鉴。
九、建立风险防范、监控、处置三个机制,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长效化
       省委10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建立廉政风险的三个机制,即风险防范、风险监控、风险处置机制。这三个机制,与贺国强同志去年8月30日在北京现场会上强调,“建立廉政风险 的前期防范、中期监控、后期处置有机结合的一个机制”,正好吻合。这“三个机制”,侧重点不同,作用方式不同,却又彼此关联、逐层递进。我们觉得,这个机制是一个完善的机制,这个机制是一个特色的机制,这个机制也是一个长效的机制。
        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长效化,要做到三个结合。第一,廉政风险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廉政风险防控的 出发点和立足点应该是在促进科学发展上,这就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我们的业务工作有机融合。第二,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相结合。防控廉政风险,既要严格自律,又要加强他律;既要有效防险,又要及时控险。防控廉政风险,要加强阳光监控、重点监控、制度监控、科技监控。防控廉政风险,要及时做好问效、问责和预警处置工作。这方面,还要我们在长期的实践中深入探讨。第三,动态调整与长效机制相结合。关于动态调整,有的可以随时调整,比如说领导人变动了,廉政风险防控方案也需要及时调整。这个调整不仅仅把领导人名字换掉就行了。不是这样简单的。可以结合过去的方案,研究一下有没有什么个性化的要求。廉政风险点应随着分工的调整及时进行调整,张三走了,他所经办的事现在交给李四,那么在李四的方案里就要增加、补充。还有就是每年一小调或每两年一大调,这也是一个动态调整。这样就使我们的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