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纪检监察信息 2018年第27期(总第592期)

发布者:纪委办公室发布时间:2018-10-25浏览次数:603

  

  

  

〖一周要情〗

10月9日,赵乐际同志在中央第二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强调脱贫攻坚专项巡视要突出“专”的特点,紧扣监督主题,要稳中求进、精准科学,在高质量推进上下功夫,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10月9日,信长星同志十届省委第五轮巡视整改任务交办会强调,要深刻认识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要发扬“三严三实”作风深入抓好问题整改要压紧压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持跟踪问效,严肃执纪问责。

  

〖经验交流〗

肥东县聚焦问题“回头看”推进医疗卫生领域巡察整改落实。实地验收。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回访、查阅记录等形式对账销号,现场查看是否存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等现象,追究问责及处分落实是否到位细查“痕迹”。仔细查相关佐证材料,全面掌握巡察反馈问题的优先办理、快速处置及整改情况,开展个别谈话、集体座谈,了解群众满意度。紧盯问题。针对现阶段未完成整改的重难点问题等,重点查纠整改责任不落实、推动整改工作不力、敷衍整改、谎报虚报整改成效等问题。精准督办。扎实开展“点穴式”督查,现场下发督办通知书,逐条列明破解“要害”,督促被巡察单位对标纠偏正向。严肃问责。将“回头看”作为规定动作,发挥“再发现”“再整改”“再震慑”作用。目前已开展座谈、谈话16次,发现并指出问题35个,发出整改建议书6份,市委巡查组向该县反馈的91个医疗卫生领域问题已整改完成87个。

肥西县实行导师帮带制助力年轻纪检监察干部成长。以老带新,明确“谁帮谁”。以9名委领导班子成员、12名室(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为主体组建导师帮带团,以入职未满3年的年轻干部为帮带重点,采取双向选择、三方结对的方式实现“传帮带”。以需定向,明确“帮什么”。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学什么、练什么”原则,在思想上引导、学习上答疑、工作上带训、业务上授技。以事明理,明确“怎么帮”。根据年轻干部专业特长和纪检监察工作需求定制培养计划,建档纪实,以工作小组、谈心谈话、座谈交流、案例学习、党小组讨论等形式开展帮带活动。建立“一卡两表”评价机制,对帮带成效进行评价并深化结果运用。

包河区三举措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四“有”四“上”,助推廉政文化进机关。即机关、社区有廉政宣传专栏、有警示标牌、每个干部办公桌上有廉政格言警句、重要时段和节假日有廉政短信;廉政文化上机关墙面、上办公桌面、上网络页面、上手机平面,真正将廉政教育植入日常。深入居民,助推廉政文化进社区。在清风长廊、廉政文化一条街的基础上,打造“一亭一墙”,用优秀传统文化诠释“廉孝礼义”,建设社区“清廉影院”、“廉政微讲堂”,使廉洁思想渗入社居。树好家风,助推廉政文化进家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育廉洁家风、建美好家庭”主题活动,表彰“勤廉贤内助”,通过VCR讲述家庭故事、书写廉洁家风寄语、绘包公脸谱、唱廉政戏曲等形式,弘扬廉洁家风,涵养好的作风。

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三个常态化”着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警示教育常态化先后对20余名新提拔的领导干部、新录用的工作人员及时开展廉政谈话;利用工作群不定期推送廉政讯息和廉政动态90余条;开展机关党建及《监察法》专题讲座2次,组织集中收看《胡道发违纪违法警示录》《失控的商业“巨轮”》等专题警示教育片5次,做到廉洁早提醒、教育常态化。跟踪监督常态化。先后开展点对点调研22次,制发《党风廉政建设简明调查表》30余份,动态了解驻在单位履行公职的人员廉情,强化《监察法》的贯彻落实;全面梳理三家单位17个项目资金的管理情况,对90份涉及采购、委托、招投标等合同进行重点审查,对18份审计报告进行专项督查,开展重要节点监督检查15次,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充分发挥监督实效。落实制度常态化。督促驻在单位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签订责任书,推动“一岗双责”履行到位;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细则等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每季度召开工作联席会,就主体责任落实、当前重点工作、信访案件办理等情况进行汇总交流。

  

〖廉政快讯〗

庐阳区近日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落实属地责任不力、对环保违规行为监管不力、对水源保护地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不到位等3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为120名科级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全面掌握和综合评价科级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摸清干部“廉情”底数。

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中秋、国庆期间开展正风肃纪专项督查4次,深入驻在部门机关食堂、基层站所、工程项目办等,共发现问题线索17个。

  

〖他山之石〗 

六安叶集出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管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监督对象为全区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监督管理主要内容为遵守党纪、政纪,规范用权、履职等方面的情况。监督管理主要形式为制度执行、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八小时”外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等。此外,还特别对区直单位“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作了硬性规定。对违反《办法》规定的“一把手”,视情节轻重,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