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鉴于目前开展线上教学工作情况,请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工作安排。
1、学生课程重修按照《合肥学院课程(模块)重修管理暂行办法》(院行政〔2017〕206号)执行。
2、对于学生重修的办理流程,做以下说明:
(1)按照线上教学安排,各二级学院将本学院各专业所开课程(包括公共课)于3月1日(第二周周日)前通知到学生,学生填写《合肥学院课程(模块)重修申请表》电子档,于3月2日(第三周周一)报各学院进行汇总。
(2)学生重修本学院开设的课程,由本学院安排并通知到学生。
(3)学生重修非本学院开设的课程,由学生所在教学办将重修课程汇总,并于3月3日(第三周周二)将重修学生名单及重修课程发至课程归属教学单位的教学办;课程归属教学单位的教学办于3月5日(第三周周四)17:00前向学生所在学院反馈上课时间、上课网址等重修安排,并通知授课教师参加重修的学生信息,进行学生重修课程教学。
(4)学生先行参加线上课程学习,待学生到校后,补齐重修手续。
3、各学院要重点做好毕业班学生的课程重修的各项安排工作。
4、其他未尽事宜,学生请咨询本学院教学办,各学院教学办请咨询教务处教务科。
教务处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