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关于2021年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人: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1-04-09   浏览次数:1482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15〕207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管理的意见》(皖教秘高〔2020〕67号)要求,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充分发挥学科和技能竞赛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中的基础作用,确保各类赛事规范有序开展,现就2021年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21年度省级大学生学科和技能55项,分别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等省内相关高校承办具体名单见附件1

各赛事分别设立组织委员会及秘书处、专家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大赛组织委员会负责大赛组织实施与指导工作;大赛专家委员会行业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专家组成,负责大赛评审事宜;大赛仲裁委员会对竞赛过程中的争议提出处理意见,做出仲裁;大赛秘书处设在赛事承办院校,负责赛事日常组织工作。

二、精心组织赛事

一是合理安排时间各项赛事的具体时间安排由各承办院校(大赛秘书处)充分考虑高校教学计划情况,商参赛院校统筹确定,避免扎堆比赛

规范办赛行为各赛事承办院校要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管理的意见》(皖教秘高〔2020〕67号)要求,规范办赛廉洁办赛,确保大赛的公平公正和安全顺畅;各竞赛承办单位负责审核竞赛规程及赛事相关文件,确保规范、准确;竞赛规程及赛事相关文件要提前60天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双创办电子档发送至cxcyjy@ahedu.gov.cn审核备案,并在安徽高教网(http://jyt.ah.gov.cn/tsdw/gdjyc/dxsxkhjnjs/index.html)发布。

优化办赛流程各赛事要建立赛事官方网站,承办院校要通过相关赛事官方网站发布赛事通知、竞赛方案、评审规则和获奖名单公示等事项。各个赛项获奖情况在大赛官方渠道公示无异议后,由大赛秘书处报双创办备案并在安徽高教网公示。公示期满后由省教育厅发文公布竞赛获奖名单。

是认真总结提升各竞赛承办单位要在赛后认真总结经验,围绕竞赛组织创新特色做法、取得成果、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存在问题、建议与对策、经费配套及使用情况,形成竞赛工作总结报告(报告模板见附件2)及统计表(见附件3),于比赛结束后两周内上报至双创办邮箱

加强竞赛监管

严格纪律要求各赛不允许收费,一经发现并核实,将取消组委会组织竞赛资格。根据各赛项实际情况,原则上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参赛项目数要有适当限制。组委会专家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成员原则上不得作为参赛学生指导老师。

强化监督管理。双创办将遴选专家对举办的各项竞赛开展全方位全过程巡查。巡查人员通过听取组织工作汇报,参加筹备及评审会,进入赛场实地查看,检查竞赛安排部署情况等方式,监督承办单位履行职责和执行规则等情况,切实加强对学科和技能竞赛监督。

是强化疫情防控各赛事组委会要成立竞赛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承办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统一领导下,负责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竞赛疫情防控工作。竞赛如超过50人聚集,承办校须拟定赛事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竞赛规程一并在高教网发布,并报属地政府备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文胜胡慧慧0551-6215864662815925

电子邮箱:cxcyjy@ahedu.gov.cn

2021年各项赛事不再另行发文,请各参赛高校密切关注大赛官方网站和安徽高教网(http://jyt.ah.gov.cn/tsdw/gdjyc/dxsxkhjnjs/index.html)动态。


附件1:2021年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安排表.xls
附件2: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工作总结报告内容提纲.docx
附件3:2021年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数据统计表.xls


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

                            2021年4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