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0-11      访问次数: 227

2018届本科各专业毕业班学生、班主任:

根据合肥学院院行政[2016]240号文件《合肥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的规定,现将2018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交学士学位申请

符合以下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提交学士学位申请书

1、各科平均成绩为65分以上(补考成绩以60分记载)

2、在校学习期间补考科目不超过三门(两门及以下)

提交学士学位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181016日下午16

资格审查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学历部负责,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者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

二、学位外语考试

学位外语考试时间待定

三、学位专业课程综合考试

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者,需参加学校组织的两门专业课程的综合考试,各专业考试课程的科目见附件。

专业课程综合考试的时间待定

四、论文答辩

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者应按规定参加学校组织的论文查重和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合格者,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规定的要求提交学士学位推荐材料。

  

合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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