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党委组织广大党员学习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21-05-12   浏览次数:517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是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对普通高等学校的全面领导,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扎根中国大地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制定的条例。2021年2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4月16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2021年5月8日—12日,教育学院党委下辖各支部结合“三会一课”以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5月12日上午,教育学院党委召开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条例》,分党委委员和支部书记参加了本次学习会,会议由教育学院党委副书记饶睿主持。

饶睿首先介绍了《条例》修订的背景、过程、意义及遵循的主要原则。她表示,新修订的《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高校党的建设实践探索和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为全面加强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饶睿重点解读《条例》中的重要修订内容。她强调教育学院党委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推动我校各项事业发展更上一个新的台阶。(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