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行政〔2019〕181号
为全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职称聘任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推动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坚持标准、客观公正。
(二)全面考核、突出绩效。
(三)定性定量相结合。
(四)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以聘期考核为主。
(五)校院两级考核相结合,以学院考核为主。
二、考核范围及期限
(一)考核范围:受聘到教学、实验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教职工。(聘期不足1年以及距离退休时间不到2年的教职工,不参加本次考核。)
(二)考核期限:聘期3年,聘任2年后考核。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聘期考核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组成如下:
组 长:蔡敬民、王其东
副组长:刘建中、陈 秀、张思扬、查 凯
成 员:纪委办(审计处)、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处、人事处、科技处、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各教学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
聘期考核工作领导组,负责制订考核方案,统筹协调并组织实施考核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四、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高校教师师德规范,严谨治学,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三)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任务。
五、确定为合格的业绩条件
(一)教授
1.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或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2)国家级专家;或省部级人才项目入选者。
(3)主持一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4)主持一类科学研究项目(排名前3),主持二类科学研究项目,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5)主持横向项目,工科累计到账经费达40万元,理科、艺术设计、经管类学科到账经费达20万,其它人文社科到账经费达10万;或参与横向项目,工科累计到账经费达50万元,理科、艺术设计、经管类学科到账经费达30万,其它人文社科到账经费达15万。
(6)一类科研奖励;或二类科研奖励一等奖、二等奖(排名前3)、三等奖(排名第1)。
(7)一类教学成果奖(排名前7);或二类教学成果特等奖(排名前3)、一等奖(排名第1)。
(8)在Science、Nature,A&HCI、MEDLINE、SCI(1区)、SSCI、《新华文摘》(全文)、《求是》上发表1篇以上文章;或在SCI、EI(JA)发表2篇以上文章(理工科);或在二类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文章(人文社科)。
(9)主持一类成果推广1项以上;或获得一类知识产权2项以上;或体育艺术类教师获一类专业实践业绩1项以上。
(10)取得一类教学效果2项以上(第1指导人)。
(11)获得国家级教学竞赛三等奖以上;或省级教学竞赛一等奖以上。
2.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者
(1)省级专家;或市级人才项目入选者。
(2)担任专业负责人,所在专业通过二级及其以上专业认证或同质等效的国际认证。
(3)主持二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4)主持三类以上科学研究项目,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5)主持横向项目,工科累计到账经费达20万元,理科、艺术设计、经管类学科到账经费达10万,其它人文社科到账经费达5万;或参与横向项目,工科累计到账经费达30万元,理科、艺术设计、经管类学科到账经费达15万,其它人文社科到账经费达8万。
(6)二类科研奖励。
(7)获一类教学成果奖或二类教学成果特等奖;或二类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前3)、二等奖(排名第1)。
(8)在一类期刊发表1篇以上文章(理工科);或在二类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文章(人文社科)。
(9)主持二类成果推广1项以上;或获得一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或体育艺术类教师获二类专业实践业绩1项以上。
(10)取得一类教学效果1项以上(第1指导人)。
(11)获得国家级教学竞赛奖;或省级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
(二)副教授、高级实验师
1.满足教授条件1、2中任意一条者
2.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者
(1)校级学科或学术带头人。
(2)主持三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3)主持四类以上科学研究项目,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4)主持横向项目,工科累计到账经费达10万元,理科、艺术设计、经管类学科到账经费达5万,其它人文社科到账经费达3万;或参与横向项目,工科累计到账经费达15万元,理科、艺术设计、经管类学科到账经费达8万,其它人文社科到账经费达4万。
(5)三类科研奖励一等奖(排名前3)、二等奖(排名前2);三等奖(排名第1)。
(6)获二类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前5)、二等奖(排名前3)、三等奖(排名第1)。
(7)在三类以上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文章。
(8)获得二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或体育艺术类教师获三类专业实践业绩1项以上。
(9)取得二类教学效果1项以上(第1指导人)。
(10)获得省级教学竞赛奖;或校级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
(三)讲师、实验师
1.满足副教授、高级实验师条件1、2中任意一条者
2.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者
(1)担任教学秘书、科研秘书、教务员,并出色完成工作任务。
(2)参与三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排名前3)。
(3)参与四类以上科学研究项目(排名前3),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4)主持横向项目,工科累计到账经费达3万元,理科、艺术设计、经管类学科到账经费达2万,其它人文社科到账经费达1万;或参与横向项目,工科累计到账经费达4万元,理科、艺术设计、经管类学科到账经费达2.5万,其它人文社科到账经费达1.5万。
(5)三类科研奖励二等奖以上;或三等奖(排名前3)。
(6)获三类教学成果特等奖或一等奖(排名前5)、二等奖(排名前3)、三等奖(排名第1)。
(7)在三类以上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文章。
(8)获得三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
(9)取得三类以上教学效果1项以上(第1指导人)。
(10)获校级教学竞赛三等奖以上。
六、量化评分
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及业绩成果不满足以上要求,需通过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聘期考核。
(一)工作及业绩计算时间:聘期3年,计算聘期以来的工作业绩;聘任1-3年的按实际聘任的时间计算,其得分要求为:(同职称人员合格要求的分数-完成本职工作应得分数)×1/3×实际聘任年数+完成本职工作应得分数。
(二)计算方法:参照《合肥学院教学、实验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工作及业绩量化评分表》(见附件)。
(三)得分要求:教授量化考核分数80分以上为合格,副教授量化考核分数70分以上为合格,讲师量化考核分数60分以上为合格。实验系列、双肩挑人员合格分数:正高职称人员60分,副高职称人员55分,中级职称人员50分。
七、考核程序
(一)工作布置。学校下发考核通知,布置聘期考核工作。
(二)个人准备。教职工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聘期内工作业绩的材料。
(三)基层审核与公示。考核对象所在教学单位负责审核考核对象提交的原始材料,并将申报材料在本教学单位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没有异议的考核对象材料报至校人事处。
(四)学校职能部门审查。学校有关部门对考核对象的材料进行审核。
(五)结果确定。人事处负责对各单位的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提交学校聘期考核工作领导组审议。
(六)经学校党委会审定后,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具体实施办法及评分结果的运用
(一)聘期考核结果是下一聘期续聘、转聘、低聘、解聘的依据。
(二)对于未达到考核合格标准的教师,学校将公布名单予以提示,给予一年整改期,整改期结束时未达到考核标准,学校降低一个职称等级聘任。
八、纪律要求
被考核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业绩成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将视其违纪情节和影响程度,给予缓聘至取消应聘资格处理。对已续聘上岗者,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降低岗位聘用等级等处理,对情节特别严重者,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解聘。
(一)对教学、科研成果和工作业绩等弄虚作假的。
(二)剽窃他人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三)诬陷、诽谤其他应聘人员、岗位聘用工作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的。
(四)存在其它违规、违纪行为的。
九、本办法由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负责解释。
附件:
1. 合肥学院教学、实验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期考核
2. 合肥学院教学、实验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工作及业绩量化评分表
合肥学院
2019年8月12日
附件1
合肥学院教学、实验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期考核表
单位名称: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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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 任职时间 |
| 符合的文件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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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符合条款的具体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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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单位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教务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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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科技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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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相关部门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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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人事处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学校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 |||||
合肥学院教学、实验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工作及业绩量化评分表 | |||||
部门(盖章): 姓名: 职称: 得分: | |||||
序号 | 类别 | 指标 | 得分 | 得分依据 | 备注 |
1 | 本职工作 | 服从所在部门及学校工作安排(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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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完成学校规定工作任务,经考核合格(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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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管理工作 | 担任专业负责人(6分),担任专业副主任(3分),担任公共教研室主任(6分),担任公共教研室副主任(3分),担任实验室(工程中心)主任(6分),担任实验室(工程中心)副主任(3分),担任系部督导组长(4分),教学督导(2分),担任党支部书记(4分),担任党总支委员(3分),担任学校指派的项目管理专员(4分),担任科研秘书(4分),担任资产管理员(2分),担任班主任或系部指定的其他工作(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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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任3年及以上满分,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计算。只计算最高得分一次 |
4 | 教学研究 | 一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5名)(60分、30分、20分、10分、5分);二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3名)(30分、15分、10分);三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3名)(10分、5分、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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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含“双万计划”及实验室建设项目 |
5 | 一类教学成果奖(前7名)(200分、160分、140分、120分、100分、80分、60分、8名以后均30分);二类教学成果特等奖(前3名)(100分、60分、40分,4名以后各20分),一等奖(前3名)(50分、30分、20分,4名以后各10分),二等奖(前3名)(30分、15分、10分,4名以后各5分),三等奖(前3名)(15分、10分、5分,,4名以后各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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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一成果,不重复计算,只计算最高得分一次。 | |
6 | 国家级教学团队(前5名)(60分、30分、20分、10分、5分)),省级教学团队(前3名)(30分、15分、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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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一类教学效果(前2名)(20分、10分),二类教学效果(前2名)(10分、5分),三类教学效果(前2名)(5分、3分),四类教学效果(前2名)(3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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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一成果,不重复计算,只计算最高得分一次。 | |
8 | 主编、副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30分、20分);主编、副主编省级规划教材(模块化教材)(20分、10分);校本教材编写(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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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进行设计性、创新性和综合性实验项目开发,并运用于教学实践,取得良好教学效果,实验指导资料齐全(5分);进行实验设备的开发,运用于教学实践,取得良好效果,所自制的实验设备,需要通过学院组织的专家鉴定会鉴定(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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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科学研究 | 独撰或第一作者发表在:Science、Nature(200分),A&HCI、MEDLINE、SCI(1区)、SSCI、《新华文摘》(全文)、《求是》上的文章(100分);发表在:SCI(其它分区)、EI(JA)及二类期刊上的文章(30分);发表在:cscd核心、cssci扩展板上的文章(20分);发表在:cscd扩展、EI(CA)、《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上的文章(15分);发表在本科学报上的文章(10分)(限2篇,本校学报限1篇);四类论文、会议论文(3分,限1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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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作者:博士在读期间,导师是第一作者或本人所带我校学生是第一作者 |
11 | 正式出版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专著,且本人撰写部分每万字(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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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一类科学研究项目(排名前5)(160分、80分、40分、20分、10分);二类科学研究项目(排名前4)(60分、30分、20分、10分),三类科学研究项目(排名前3)(30分、20分、10分)(学校自评项目折半计算),四类科学研究项目(排名前2)(20分、10分)(学校自评项目折半计算),主持五类科学研究项目(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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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一类科研奖励(排名前3:500分、300分、200分;第4名及以后各100分);二类科研奖励一等奖(排名前3:200分、100分、60分;第4名及以后各40分),二等奖(排名前3:100分、60分、40分,第4名及以后各30分),三等奖(排名前3:50分、30分、20分;第4名及以后各15分);三类科研奖励一等奖(排名前2:30分、20分;第3名及以后各10分),二等奖(排名前2:25分、15分;第3名及以后各8分),三等奖(排名前2:20分、10分;第3名及以后各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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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一成果,不重复计算,只计算最高得分一次。 | |
14 | 横向项目到账经费工科每万元3分;理科、艺术设计、经管类学科每万元5分;其他人文学科等每万元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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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主持一类成果推广(50分);主持二类成果推广(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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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一类知识产权1项(30分);二类知识产权(20分);三类知识产权(10分),其中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至多计两件;一类专业实践业绩(40分);二类专业实践业绩(15分);三类专业实践业绩(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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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在国际学术会议做大会报告(10分),在国内学术会议做大会报告(5分),校内学术报告(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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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最多记分2次 | |
18 | 学术声誉 | 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80分);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国家级专家、省部级人才项目入选者(60分);省级专家、市级人才项目入选者(30分);市级专家(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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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重复计算,只计算最高职务一次。 |
19 | 担任国际学术期刊主编(100分),副主编(80分),编委(40分);担任国家级学会理事长(100分)、副理事长(60分)、常务理事(40分),担任省级学会理事长(60分)、副理事长(40分)、常务理事(10分);担任二类以上期刊主编(60分),副主编(40分)编委(20分);担任其他学术期刊主编(15分)、副主编(10分)、编委(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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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重复计算,只计算最高职务一次。不含本校杂志。 | |
20 | 奖惩情况 | 年度考核优秀4分/次,教学质量考核优秀2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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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国家级表彰(100分),省级表彰(30分),市级表彰(10分),校级表彰(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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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重复计算,只计算最高分。 | |
22 | 国家级教学名师(100分),省级教学名师(30分),省级教坛新秀(20分),校级教学名师(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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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重复计算,只计算最得分一次。 | |
23 | 出现严重教学事故-10分/次,出现一般教学事故-5分/次,出现教学差错-3分/次。受记过处分-20分/次,受严重警告处分-10分/次,受警告处分-5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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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出现重大教学事故,直接降聘;发表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直接解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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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格中所规定的业绩类别参照《安徽省教育厅2016年职称评审文件》(皖教人〔2016〕1号)相关规定。 | |||||
成果单位须有“合肥学院”,且项目、奖项、专著类第二单位总计分减半,论文第一作者第二单位的计分减半,其他不予计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