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工作职责

发布者:审计处发布时间:2020-09-22浏览次数:11

审计处是学校负责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党委和行政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学校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工作流程,推进学校审计全覆盖

三、负责对学校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

四、负责对学校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和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五、负责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年度审计,对国有资产管理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进行绩效审计。

六、负责对学校境外经济活动情况进行审计。

七、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零星维修工程造价审计和重大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

八、负责对内部控制制度的风险评估工作。

九、负责对处级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十、负责对学校办学、科研、后勤保障等主要业务活动的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十一、负责对重点领域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十二、负责督查审计整改意见落实以及审计结果利用、推进审计结果公开。

十三、负责对学校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监督,定期开展审计调查。

十四、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审计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