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书记工作职责}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发挥党的政治核心作用,履行政治责任,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贯彻执行,抓好中心组学习。

二、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等重大事项。

三、负责学院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指导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开展工作,定期对党支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四、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负责学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师德师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

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学校党委做好学院干部的选拔、推荐、培养、教育、考核、监督和管理服务工作。

七、督促指导学院各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八、负责领导学院分工会、分团委等群众组织,帮助其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九、负责做好学院的统战工作。

十、负责做好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学生教育管理、学生资助、毕业生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国防教育及大学生应征入伍等工作。

十一、负责学院综合治理和安全稳定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院长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实施学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学院的专业、课程、教材、实践基地建设工作。

二、负责学院师资、辅导员队伍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学院实验实训设施、设备和图书资料管理工作。论证、编报实验室、实训设施建设方案,参与有关的建设工作。

四、负责组织制订学院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经职能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实施。

五、负责学院各专业的日常教学组织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

六、负责学院的教学改革、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和教学信息资源开发建设工作。

七、负责学院的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工作。

八、负责学院的学生管理和毕业、就业以及催缴学费工作。负责学院的教学管理工作。

九、负责学院师生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做好党纪国法、师德师风和校纪校规等学习宣传工作。

十、负责学院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学院的固定资产管理、使用、维护及保管工作,负责学院责任区的安全、卫生工作。

十一、负责对学院科研平台进行建设与管理。

十二、做好学院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和开拓创新工作。

十三、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副书记工作职责}

一、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工作,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协助书记根据学校党委的工作思路,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党委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计划实施、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三、根据分工需要,协助书记主持学院党委会议、各支部书记会议以及全院党员会议。参与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对学院发展规划、学科建设、改革方案、人事安排、经费使用等重大事项,与学院领导班子共同研究、民主决策,落实党政共同负责制。

四、协助书记开展学院的党建工作。发挥党委在学院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五、支持、配合行政领导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开展工作。

六、协助书记做好本院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培养工作。

七、协助书记做好全院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安全稳定。

八、协助书记领导本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和学生社团工作。指导工会、团组织、学生会和社团开展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活动。

九、认真抓好班主任、政治辅导员工作,分管学生工作。

十、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新生入学教育及军训等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党委、本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纪委书记工作职责}

一、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会议、文件精神;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党的纪律。监督检查学院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遵守党纪党规的情况。

二、协助学院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制度建设与检查监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三、落实上级纪委和学院党委的指示及有关会议精神,提出贯彻及实施意见。拟订年度、阶段和专项工作计划,报学院党委讨论决定后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并及时报告。

四、开展党风党纪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协同组织、宣传等部门,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党风党纪教育,特别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廉洁自律教育。

五、在上级纪检委的指导下,按照党员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及工作程序,查处党内违纪案件。

六、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和信访工作程序,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受理对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

七、协同组织部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参与学院对干部的考察、考核和评议工作,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提出意见。

八、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组织纪检干部开展学习、培训等工作。

九、完成学院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院长工作职责}

一、协助院长组织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学院日常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监控及教学督导工作;

三、指导学院专业系(教研室、实验实训中心)做好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课程建设工作;

四、负责教学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协助院长做好专业建设、教师发展能力培训等工作;

六、协助院长做好教师的教学质量考核工作;

七、完成学校党委、本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