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组织名称:合肥学院学生会




二、《合肥学院学生会章程》
合肥学院学生会章程
(合肥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20年11月7日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合肥学院学生会是在合肥学院党委的领导和团委指导下的学生组织,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规定内开展工作。
第二条 学生会基本任务
1.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2.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密切联系学校党政机关与广大同学的关系,在维护党的利益、学校利益和学生利益的同时积极参与学院对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学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加强学校党政领导和广大同学的联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3、广泛开展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和文体活动,努力为同学服务,促进同学们身心健康,为培养适合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需要的合格人才服务。
4、注重加强与我校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及兄弟学校学生会之间的友好往来。
第三条 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为安徽省学生联合会团体会员,接受安徽省学联的指导。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 凡取得合肥学院学籍的在校学生,承认本会章程者,均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1、在本会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的权利;
3、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重大事务的权利;
4、有参加本会举行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1、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本会章程;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锐意进取,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任务;
3、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搞好本会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
4、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委托和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责
第七条 学生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合肥学院党委的领导和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的章程开展工作。
第八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包括执行主席、主席团成员、各部(室)负责人和各部(室)工作人员。学生会工作人员实行聘任考核制,每学年换届一次,任期一年。期间每学期按照《合肥学院学生会考核制度》总评一次,不合格者依据《合肥学院学生会学生会工作人员退出制度》进行处理。
第九条 学生会主席团必须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他学生会工作人员可以由学生代表大会或其它方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条 合肥学院学生会
1、合肥学院学生会坚持“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并按照《意见》精神探索试行轮值制度,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组织牵头日常工作,明确1名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学生会。
2、合肥学院学生会领导机构为主席团,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文体部、权益部五个工作部门。也可根据需要对工作部门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增减。学生会各工作部门设负责人2至3人;
3、合肥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40人左右、各部门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6个,若因本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增加等情况可结合实际适当增加工作人员,但原则上不超过60人。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中来自二级学院学生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0%,其中主席团2-3名,各工作部门负责人1-2名来自二级学院学生会、班委会。学生会确需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4、合肥学院学生会的职责: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2)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3)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4)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5)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
(6)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7)指导和监督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的开展,定期对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进行审核。
(8)加强与各兄弟学校学生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四章 基层组织
第十一条 二级学院学生会
1、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是合肥学院学生会的基层组织,二级学院学生会在本院党组织领导和团组织指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团委、学生会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积极配合合肥学院学生会开展工作;
2、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必须由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他学生会工作人员可以由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或其它方式民主选举产生。由合肥学院学生会指导召开,并上报校学生会备案;
3、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20至3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机构设置可参考校学生会,也可视本院工作需要而定;
4、二级学院学生会需了解院内同学的要求,解决院内同学的各种相应问题;
5、积极组织院内同学参加全校性活动,举办院内或各院间活动。
第十二条 班委会
1、各班委会由本班同学选举产生,由班长和委员若干人组成,接受本院团委、学生会和合肥学院学生会的领导;
2、班委会负责解决班内同学各方面的问题,积极组织全班同学参加合肥学院学生会、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的活动;
3、班委会对校学生会和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有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的职权。
第五章 经 费
第十三条 学生会经费由学校拨款,并接受有关方面的赞助。
第十四条 经费用于举行本会各项活动,由专人负责掌管,必须建立清晰、完善的财务制度。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属合肥学院学生会。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 号 | 姓 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一年级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 是否存在课业不及格情况 | 院系、班级学生工作经历 |
1 | 丁庆 | 共青 团员 | 城市建设与交通 学院 | 2018级 | 10/37 | 否 | 18土木工程三班 团支书 |
2 | 张纪 | 共青 团员 | 城市建设与交通 学院 | 2018级 | 2/33 | 否 | 18土木工程一班 班长 |
3 | 贺瑞萍 | 共青 团员 | 先进制造工程学院 | 2018级 | 6/37 | 否 | 先进制造工程学院新媒体中心部长 |
4 | 李凯悦 | 共青 团员 | 设计学院 | 2018级 | 2/27 | 否 | 设计学院学生会文艺部部长 |
5 | 罗靓淇 | 共青 团员 | 能源材料与化工 学院 | 2018级 | 8/35 | 否 | 18化学工程与工艺一班宣传委员 |
6 | 汪欣楠 | 共青 团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19级 | 2/50 | 否 |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委员 |
7 | 田方方 | 共青 团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19级 | 11/46 | 否 |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委员 |
8 | 王贝然 | 共青 团员 | 先进制造工程学院 | 2020级 | | 否 | 无 |
9 | 黎媚 | 共青 团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20级 | | 否 | 无 |
10 | 曾靖然 | 共青 团员 | 生物食品与环境 学院 | 2020级 | | 否 | 无 |
11 | 李昌琪 | 共青 团员 |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 | 2020级 | | 否 | 无 |
12 | 王存远 | 共青 团员 |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 | 2020级 | | 否 | 2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班宣传委员 |
13 | 曾祥龙 | 共青 团员 |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 | 2020级 | | 否 | 无 |
14 | 杨欣怡 | 共青 团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19级 | 6/39 | 否 | 19经济工程一班 班长 |
15 | 金泽宇 | 共青 团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19级 | 7/51 | 否 | 19财务管理一班 班长 |
16 | 张瀚予 | 共青 团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19级 | 4/49 | 否 |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委员 |
17 | 蔡嘉 | 共青 团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20级 | | 否 | 无 |
18 | 王安祺 | 共青 团员 | 旅游与会展学院 | 2020级 | | 否 | 无 |
19 | 杨硕 | 共青 团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20级 | | 否 | 20经济工程一班学习委员 |
20 | 何宇澄 | 共青 团员 |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 | 2020级 | | 否 | 20应用统计学 团支书 |
21 | 谢正昊 | 共青 团员 | 城市建设与交通 学院 | 2020级 | | 否 | 城市建设与交通学院学生会组织部 委员 |
22 | 程可文 | 共青 团员 | 先进制造工程学院 | 2019级 | 3/36 | 否 | 无 |
23 | 杨欣雨 | 共青 团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19级 | 11/50 | 否 | 无 |
24 | 蔡刘慧 | 共青 团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19级 | 4/49 | 否 |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委员 |
25 | 鲁懿 | 共青 团员 | 先进制造工程学院 | 2020级 | | 否 | 无 |
26 | 丁心雨 | 共青 团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20级 | | 否 | 20国际经济与贸易二班体育委员 |
27 | 汤晓哲 | 共青 团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20级 | | 否 | 20国际经济与贸易二班团支书 |
28 | 余建国 | 共青 团员 | 城市建设与交通 学院 | 2020级 | | 否 | 无 |
29 | 马若冰 | 共青 团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20级 | | 否 | 无 |
30 | 刘中一 | 共青 团员 | 教育学院 | 2019级 | 1/35 | 否 | 19学前教育学习 委员 |
31 | 章欣怡 | 共青 团员 | 设计学院 | 2019级 | 10/49 | 否 | 无 |
32 | 闻怡雨 | 共青 团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19级 | 1/50 | 否 | 19经济学1班纪律委员 |
33 | 刘洋 | 共青 团员 | 先进制造工程学院 | 2020级 | | 否 | 无 |
34 | 王宗雨 | 共青 团员 | 生物食品与环境 学院 | 2020级 | | 否 | 20环境工程学习 委员 |
35 | 杨传灵 | 共青 团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20级 | | 否 | 20经济一班宣传 委员 |
36 | 刘骥腾 | 共青 团员 | 城市建设与交通 学院 | 2020级 | | 否 | 无 |
37 | 张振兴 | 共青 团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20级 | | 否 | 无 |
38 | 陈姗姗 | 共青 团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19级 | 7/50 | 否 | 无 |
39 | 钟梦园 | 共青 团员 | 先进制造工程学院 | 2019级 | 9/34 | 否 | 无 |
40 | 梅淑媛 | 共青 团员 | 旅游与会展学院 | 2019级 | 1/36 | 否 | 旅游与会展学院学生会宣传部副部长 |
41 | 丁佳璐 | 共青 团员 |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 | 2020级 | | 否 | 无 |
42 | 王雨婷 | 共青 团员 | 旅游与会展学院 | 2020级 | | 否 | 无 |
43 | 葛远鹏 | 共青 团员 |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 | 2020级 | | 否 | 无 |
44 | 郭文斌 | 共青 团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20级 | | 否 |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组织部委员 |
45 | 尹宏涛 | 共青 团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20级 | | 否 | 20供应链管理纪律委员 |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产生办法:
合肥学院第二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及《合肥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合肥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讨论,确定合肥学院第二届学生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学委委员”)候选人22人,按照20%的差额比例选举产生学委委员17人。
一、学委委员的产生程序
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第十七届学生会提出候选人预备名单,报校党委和省学联同意后,提交大会主席团,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二、学委委员候选人提名原则及应注意做好的工作
1.学委委员候选人提名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要从有利于学生会的工作的角度出发,在提名委员候选人时,严格依照学委委员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见本办法三)进行,把符合条件、在广大学生中有威信的优秀同志推荐上来。
2.按照整体结构合理、全面适应学生会工作需要的原则做好学委委员候选人的提名工作,须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第一,在酝酿提名工作开始前,要对广大同学公开宣传学委委员候选人的提名原则和对人选的基本要求。第二,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民主推荐程序,组织广大同学充分酝酿提名,保证学生参与的数量和比例。同时,要防止不讲原则,不论提名条件,凭个人好恶取人和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出现。第三,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三、学委委员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爱学习,爱劳动;
2.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合肥学院学生会章程》
3.积极投身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完成党团组织交办的任务,在学习、工作和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并做出突出成绩;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锐意进取,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任务;
5.取得合肥学院学籍的在校学生;
6.在广大学生中有一定的威望,工作能力较强,有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热情。
四、学委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学委委员候选人根据有关规定,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产生。提名酝酿工作,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式。
产生办法:
1.学委委员候选人提名名单
筹委会下发《关于筹备合肥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布置学委委员候选人提名工作。各选举单位根据学委委员候选人提名的具体要求,组织广大同学按照条件要求酝酿提名。
各选举单位将本单位提名情况汇总,经本单位团组织审批盖章后报筹委会。
2.学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筹委会汇总各选举单位学委委员候选人提名名单,综合考虑整体结构的合理性,并兼顾工作需要,第十七届学生会讨论拟定学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22名左右),交各选举单位酝酿。各选举单位组织本单位学代会代表和主要学生会工作人员酝酿讨论。
各选举单位将酝酿讨论结果经本单位团组织审批盖章后报筹委会。
3.学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
筹委会对初步人选名单的酝酿情况进行汇总后,第十七届学生会讨论提出学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交各代表团,在代表中征求意见。各代表团将代表意见汇总报筹委会。筹委会根据代表意见,拟定学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
4.学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学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报校党委审批后产生学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5.学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召开第一次主席团会议,酝酿讨论经校党委审批后的学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根据多数主席团成员的意见提出学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6.学委委员候选人名单
在各代表团对学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召开第二次主席团会议,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学委委员候选人名单(22名),提交学代会选举。
五、工作要求
1.学委委员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选举单位要认真组织学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参与。
2.广大学生和学代会代表要以关心的态度、负责的精神对待此项工作,正确行使权利。
3.在学委委员候选人提名酝酿中,各选举单位负有组织、指导和协调所辖班级工作的重要职责,要加强领导,精心安排,不疏不乱。
4.各选举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事,遇到问题及时与筹委会沟通,注意各环节时间期限,不能因局部影响到整体进程。
合肥学院学生会
2020年10月18日
选举办法:
合肥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草案)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合肥学院学生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合肥学院第二届学生委员会、合肥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由合肥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领导。
二、经校党委和省学联批准,合肥学院第二届学生委员会设委员17名,其中学生会主席团成员5名(包含两名执行主席)。按委员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20%的规定,设委员候选人22名,差额5名,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三、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均有选举权。参加选举的代表超过应到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因事因病请假代表,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四、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代表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投赞成票的,在其姓名上方对应的方框内画“√”;投反对票的,画“×”;投弃权票的,画“△”。
五、每张选票上表示赞成总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17人)为有效票,超过应选人数(17人)为无效票。选举时收回的选票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六、选举时,被选举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代表的半数方可当选。当得赞成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数高低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到票数相等无法确定谁当选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数高者当选;当得到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由大会主席团提出不足名额是否再次进行选举的建议,提请大会表决通过。
七、填写选票要用黑色签字笔,填写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晰。全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无效;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部分有效。
八、大会选举设监票人6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从非委员候选人代表中推选,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监票人中提名。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工作进行监督。大会计票人由大会筹委会指定。
九、选举结束,总监票人宣布计票结果。由大会主席团成员宣布选举结果。新当选委员、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十、本选举办法由合肥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如出现本选举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合肥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会议时间:2020年10月6日(周五)-2020年10月7日(周六)
会议地点:图书馆报告厅A厅及行政楼会议室
与会人员:校党委领导、省学联驻会主席、校团委及各院团委领导、老师及156名学生代表
大会议程:
1、大会预备会:
(1)听取大会筹备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合肥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3)审议通过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草案)
(4)审议通过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草案)
(5)审议通过大会主要议程(草案)
(6)校团委书记杜娟讲话
2、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1)通过大会日程(草案)
(2)通过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
(3)讨论并通过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4)通报大会开幕式议程
(5)通过大会主席团议事规则
3、大会开幕式:
(1)奏唱国歌
(2)校团委书记杜娟致辞
(3)省学联驻会执行主席致辞
(4)校领导致辞
(5)合影留念(图书馆阶梯)
4、第一次全体会议:
(1)听取合肥学院第十七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2)听取大会提案工作报告
(3)听取关于修改《合肥学院学生会章程》的说明
5、代表团分团会议:
(1)讨论《合肥学院第十七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2)讨论大会提案工作报告
(3)讨论关于修改《合肥学院学生会章程》的说明
(4)讨论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5)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6、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1)听取各团对《合肥学院第十七届学生会工作报告》的修改意见
(2)听取各团对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的意见
(3)听取各团对《合肥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的意见
(4)确定委员候选人
(5)听取各团对大会选举办法(草案)的意见
(6)审议关于《合肥学院第十七届学生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7、第二次全体会议:
(1)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2)通过合肥学院第二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3)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名单
(4)选举合肥学院第二届学生委员会、学生会主席团、执行主席
8、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1)总监票人汇报委员选举结果
(2)推选并确定新一届学委会第一次会议召集人
9、大会闭幕式:
(1)报告学代会选举计票结果
(2)宣布学生委员会委员当选名单
(3)通过关于《合肥学院第十七届学生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4)通过关于修订《合肥学院学生会章程》决议
(5)校领导致闭幕词
(6)奏唱团歌
第二届学生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1)新当选的常委(学生会主席团)代表讲话
(2)通过聘任合肥学院第二届学生委员会秘书长的决定
(3)新任秘书长讲话
宣传报道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AZ2DnTnUVHm5yRJOrxPQ8A
现场照片: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合肥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合肥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制定合肥学院各选举单位出席合肥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总数及分配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合肥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确定本次学代会的代表名额为157人。按照兼顾代表性和广泛性的原则,本次学代会代表中学生会工作人员人数不超过40%,女代表不少于25%,少数民族代表占一定比例。
根据学生比例,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分配代表名额。
二、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二)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合肥学院学生会章程》。未受任何校纪处分,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表率作用突出。积极投身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完成党团组织交办的任务,在学习、工作和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并做出突出成绩。积极投身于新冠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在志愿服务、组织宣传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表现突出。
(四)群众基础良好。能够深入广大青年学子中,积极主动服务身边同学,在同学中评价良好,威信较高。
(五)合肥学院在籍的学生。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
(一)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和报批
各选举单位在保证学生的参与数量和比例基础上组织学生酝酿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按照不少于代表名额15%的要求,提出合肥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经本单位团组织审批后连同酝酿情况的报告(报告主要说明酝酿的方法步骤、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的结构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一并报学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
筹委会认真审查并及时批复。审查内容包括,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的酝酿提名程序和方法、差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构成是否合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是否符合代表条件。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条件的提出调整意见。
经过调整后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未达到“不少于应选名额15%”标准的,选举单位可以及时向本单位团组织和筹委会补报,筹委会将根据情况批复。
(二)代表的选举
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经审查同意后,各选举单位筹备召开学生代表会议,并将筹备情况报告单报筹委会。各选举单位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学生代表会议酝酿通过,确定为代表候选人,再通过差额选举,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的代表。
(三)代表选举结果的报批
各选举单位按照规定选举后,及时向筹委会呈报经本单位团组织审批的出席合肥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花名册及选举结果报告。
合肥学院学生会
2020年10月18日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
合肥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办法
评议时间:每学期期末
评议地点:团委会议室
一、述职评议方式和结果应用:
评议方式:校学生会工作人员参加会议述职,述职考核采用现场PPT演讲汇报的方式进行,每人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同时需提交述职报告(用于资料编印)。
结果应用:根据述职重点内容现场评分,同时,成绩按照25%纳入考核最终成绩,符合学期末考核通过的同学可在《合肥学院学生手册》综合素质测评D项中学生会工作人员加三分。
二、述职评议的重点内容:
校学生会主席团及各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内容要全面客观,主要围绕本人在指导学生会系统工作的做法及成就、学生会工作在组织建设、制度及执行规范、工作特色和成绩等方面进行述职。
述职报告内容框架主要分为以下方面:
本学年学生会工作的总体情况。
目前基层学生会学院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下一步破解问题的具体办法和努力的方向。
三、学生会述职评议制度
(一)学生会学生骨干工作评议委员会由学生代表、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共同组成;
(二)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在任期内,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三)学生会建立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学生骨干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学校党委文件《合肥学院学生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院党委〔2020〕56号)中明确要求落实党委对学生会的全面领导,校党委把学生会组织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统筹谋划,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负责,团委具体指导,宣传、教务、人事、保卫等部门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校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校党委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学生会组织工作,负责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参与学生会组织管理。
1.2019年11月6日,校党委副书记刘建中在我校第二十四期青马工程培训班上指导学生会工作并作重要讲话,他对学生会全体成员及青马班学员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希望大家志存高远,勇于追梦圆梦。要珍惜韶华、奋发有为,勇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奋进者、开拓者和奉献者。二是希望大家脚踏实地、勇于担当重任。在实践中历练、靠实践去检验。三是希望大家不忘初心,牢记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不忘初心,志存高远,在实现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梦想,在为人民利益的不懈奋斗中,施展才华、开创事业、奉献成长!
2.2020年9月8日,校党委常委会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对我校学生会职能定位、运行机制、组织构架及工作职责等作出调整,结合我校实际,审议通过了《合肥学院学生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学生会组织根据本方案,把握改革重点,积极主动推进改革。
3.2020年10月底,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学校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相关事宜。会议审议通过学校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大会的主要任务、大会的组织机构、代表产生办法、主席团产生办法,同意大会于2020年11月上旬召开。
4.2020年11月7日,合肥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在图书馆报告厅A厅召开。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卢平出席开幕式,校党委委员、学生处处长朱涛,校团委书记杜娟、兼职副书记王玉、挂职副书记李妍妍、张胜利,团委老师及各学院团委负责人、学生代表参加开幕式,省学联驻会执行主席邱浩伟到会祝贺。会上,卢平校长代表学校党委对广大青年学子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希望广大青年学子树立青春理想,砥砺高尚品德;二是希望各位青年学生骨干练就过硬本领,强化服务意识;三是希望各级学生组织不断推进改革创新,激发组织活力。表达了对学生们的殷切期望,并预祝大会圆满成功!
5.2020年11月7日下午,在合肥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闭幕式上,校党委委员、学生处处长朱涛发表讲话。希望新一届学生委员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牢正确方向,团结带领全校青年学子激发持续奋斗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希望各位代表争做青年友,不做青年官,全心全意履职尽责,宣传大会精神,巩固和扩大本次会议成果;希望各级学生组织继承和发扬改革创新的优良传统,加强自身建设,开创我校学生工作新局面。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序号 |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 | 备注 |
1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李妍妍 | 是 | |
2 | 学生会组织 秘书长 | 丁婧 | 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