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筹备召开共青团合肥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18-10-17浏览次数:480

各相关部门、各系: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共青团改革方案》和《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共青团工作和学生工作的实际,现拟定于2018年12月召开共青团合肥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为了开好这次大会,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一次团代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7·2”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按照团十八大和省十四团代会工作部署,团结带领全校团员青年,坚定信念,开拓创新,为建设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主要任务:听取并审议共青团合肥学院委员会近三年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共青团合肥学院第一届委员会。

二、第一次团代会代表名额和代表的产生

1、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有关规定,并经校党委和团省委批准,本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161名。按照兼顾代表性和广泛性的原则,本次团代会代表原则上按照各选举单位的团员人数和实际工作需要分配代表名额。本次团代会代表中原则上基层团支部、非团学干部的团员学生代表和青年教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70%,党员代表不超过50%,女代表不少于25%,少数民族代表占一定比例。

2、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团代会的代表应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共青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而且应是共青团员中的优秀分子。团代会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信任,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能够反映广大团员青年的意见。

3、代表的产生办法

团代会代表候选人由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团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团员意见确定,代表通过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会议的形式进行差额选举产生,差额比例不低于20%。选举结果经团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通过后,确定为正式代表。

三、共青团合肥学院第一届委员会组成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工作需要,共青团合肥学院第一届委员会拟由21名委员组成,设常委9名。

四、共青团合肥学院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条件和产生程序

1、校团委委员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水平较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具有扎实的学科基础和过硬的专业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比较丰富的从事共青团工作的实践经验,有较强的议政议事能力;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求真务实,开拓进取,能密切联系广大团员青年,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

2、校团委委员的产生程序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有关规定,在充分发扬团内民主的基础上,各选举单位组织基层团支部团员酝酿提名;校团委汇总提名名单后,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式,根据多数选举单位的意见按差额比例20%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校党委和团省委审查通过后,提交共青团合肥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共青团合肥学院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五、第一次团代会筹备组织及办事机构

经校团委研究,成立第一次团代会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中,刘建中任主任,张宇建、杜娟任副主任。筹备委员会下设材料组、会务组、宣传组,负责第一次团代会的具体筹备工作。

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对代表进行资格审查。

六、时间安排

(一)10月15日——10月29日  

① 各选举单位酝酿提名团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② 各选举单位酝酿提名团委委员候选人

(二)10月30日——11月1日

① 各选举单位选举本单位的团代会代表

② 筹委会汇总团委委员候选人提名情况

(三)11月2日——11月8日

① 审批各选举单位上报的团代会代表选举结果

② 筹委会划分代表团,确定各代表团临时召集人

 ③ 各选举单位酝酿讨论团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四)11月9日——11月15日

① 筹委会汇总团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酝酿情况

 ② 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团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

(五)11月16日——11月21日

① 各代表团召开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本代表团正、副团长

    ② 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建议名单

    ③ 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建议名单

④ 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议程(草案)

12月

  会议召开

七、有关要求

召开团代会,是我校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各级团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耐心细致的做好各项筹备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事,所有的工作要依法有据。团代会的筹备和组织工作要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要把团代会的召开当成很好的宣传教育平台,引导和激发团员青年的主人翁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校团委号召全校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全体团员青年,积极行动起来,以高昂的斗志和饱满的热情,团结凝聚,扎实工作,勤奋学习,开拓进取,以实际行动迎接我校第一次团代会的召开,为把我校早日建设成为“合肥大学”而努力奋斗!

 

 

共青团合肥学院委员会

            2018年10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