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合肥学院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16-12-28浏览次数:554

 

各系,校直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皖教体[2016]3号文件精神,展示我校艺术教育的成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丰富校园文化,促进大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拓展。现决定组织合肥学院学生参加安徽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艺术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艺术展演活动要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充分发挥艺术展演活动在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方面的独特作用。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艺术展演全过程,大力弘扬伟大爱国主义精神,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主题和内容

艺术展演活动的主题是“理想与信念”。

艺术展演活动的各项目和内容要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报效祖国的远大志向,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自强不息的意志品格,甘于奉献的思想境界;体现他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胜信心,展示青年学子高尚的人生追求,高雅的审美情趣,优秀的艺术才华和勇于创新的能力。

三、活动原则

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先进文化导向、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

四、活动项目和形式

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四大类。

艺术展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和朗诵;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科技三部分;学生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

五、对象和分组

1.艺术表演、艺术实践工作坊和学生艺术作品三类的参加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校本科生、专科生以及全脱产研究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学生;艺术表演和艺术作品应以非艺术类类专业学生为主,艺术实践工作坊应以艺术专业学生为主。

2.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的参加对象为各高校校级党政领导干部;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的报送对象为全国普通高校教师和管理人员,有关科研单位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等。

六、活动时间安排

本届艺术展演活动时间自201610月至20177月,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610月至20172月)为学校各系部开展活动阶段,重点是扩大师生的参与面与普及面。

以各系部为单位,根据各个系部专业特色,制订各系艺术展演活动方案和实施细则,充分发动学生广泛参与,积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可组织艺术专题讲座、文艺演出、音乐会、美术作品展以及专业演出团体到学校演出等活动,让每个学生有机会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鼓励大学生艺术社团走进社区、深入基层实践体验、宣传展演和服务群众。通过各项活动的开展,评选出各系部优秀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和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并将本系的优秀节目和作品交至校团委。

第二阶段(20173月至20175月)为学校组织集中展演活动阶段,重点是加强学校各系部的相互交流和学习。在各系部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学校举办大学生艺术汇演及各类比赛、优秀作品展评、学术交流研讨等活动。

第三阶段(20176月)为学校总结报送节目和作品阶段,重点是展示活动成果、引领方向。学校将从各系部选拔出的优秀节目与作品中进行遴选、重新组织培训后,于20176月报送省展演活动组委会。

七、组织领导

成立合肥学院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由校领导担任主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委,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八、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学生艺术工作坊奖、艺术作品奖、指导老师奖、优秀创作奖、校长风采奖和论文奖。

优秀组织奖:设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学生艺术工作坊奖、学生艺术作品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指导教师奖:奖励艺术表演节目和学生艺术工作坊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和工作坊不超过3名),以及艺术作品获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优秀创作奖:奖励为本届展演活动原创的优秀艺术表演节目。校长风采奖:奖励高校校长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优秀作品的作者。论文奖:设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一、二、三等奖。

(二)优秀组织奖条件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应符合以下条件:活动指导思想正确,有省级组织领导机构,有活动实施方案、宣传方案和安全工作方案,有活动专项经费并列入省财政年度预算,认真组织各阶段展演活动,学校参与面广,活动形式丰富多样,效果显著,举办省级集中展演,有活动专题简报、总结等书面(音像)材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由各省(区、市)展演活动的组织情况进行评选;高校优秀组织奖由各省(区、市)按本地参加展演活动的高校总数10%的比例评选推荐名单,报全国展演活动组委会认定。

九、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策划。各系部要相应成立展演活动组委会,制订本系活动实施方案,根据本届展演活动的宗旨和主题,精心组织,规范运作,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使本届展演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2、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组织落实。各系要广泛深入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文化艺术氛围,动员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各种文化艺术活动,以进一步丰富广大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同时积极向学校选送优秀作品。学校将选出优秀的节目和艺术作品进行录制,并统一上报省教育厅,以参加全省、全国的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3、学校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形成成果,上报省教育厅。

 

附件:

1.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2.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方案;

3.全国第五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方案;

4.全国第五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申报书;

5.合肥学院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

 

合肥学院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组委会

201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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