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合肥学院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0-08浏览次数:756

 

各系、院直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高校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现大学生朝气蓬勃的青春风貌,展示我国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安徽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合肥学院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艺术展演活动)。现将《合肥学院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届艺术展演活动的指导思想和主题,充分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确保本届艺术展演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附件:1、合肥学院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2、合肥学院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
 
 
 
 合肥学院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

                                                                                                                                                                                   2013年9月25日

 

附件1
合肥学院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合肥学院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坚持育人为本,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先进文化为导向,对广大高校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面向全体高校学生,坚持普及和提高相结合、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结合、文化传承和艺术创新相结合,提高大学生的审美修养和人文素养;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使展演活动成为培养高校学生高度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有效载体。
        二、主题和内容
        本届艺术展演活动的主题是“我的中国梦”。
        展演活动的各项目和内容要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报效祖国的远大志向、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自强不息的意志品格、甘于奉献的思想境界;体现他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胜信心;展示青年学子高尚的人生追求、高雅的审美情趣、优秀的艺术才华和勇于创新的能力。
        三、项目和形式
        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我和大艺展”征文和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五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
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书法、篆刻、绘画、摄影作品;
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另文通知。
        四、对象和分组
(一)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全日制高校的在读本科生、专科生以及全脱产研究生。参加对象分为甲、乙两组,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
(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的参加对象为各高校党政校级领导干部。
(三)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的参加对象为全省普通高校教师,有关教科研单位的教科研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
(四)“我和大艺展” 征文的对象为参加本届艺术展演活动的高校学生。
        五、艺术表演节目的要求
(一)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歌(其中至少1首为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
(二)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鼓励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三)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四)戏剧节目
含短剧、小品、戏曲、音乐剧、歌舞剧等,演出人数不超过1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六、艺术作品的要求
绘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
书法、篆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摄影: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JPG格式,分辨率达到300dpi)。
  设计: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立体设计尺寸不超过50cm(长)×50cm(宽)×50cm(高)。
  微电影:片长不超过15分钟,提交的视频格式统一为DVD格式。作者须保留MOV或AVI格式视频文件。
        七、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一)艺术表演类每个节目的表演者必须是本校学生,学校乙组(专业组)学生不得参加甲组(普通组)演出。
(二)报送数量。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各高校在评选基础上报送组委会。
1、我院参加甲组(普通组)艺术表演类节目6个(必须有一个大合唱节目)。
2、我院参加甲组艺术作品8幅(件),乙组(专业组)艺术作品6幅。艺术作品每名作者限报1幅(件)。
3、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展的参加对象为各高校在职党政校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
(三)艺术表演节目用光盘报送,一式两份。光盘需制作成数据盘,节目视频采用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使用一个机位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每个节目须分盘单独刻录,一式两份。报送的光盘封面上需用签字笔注明所在学校名称、所在组别、节目名称和形式。光盘的内容中不要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
(四)艺术作品不用装裱。艺术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校、组别、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可写在作品背面,也可附另纸注明。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随摄影作品提交的电子文件用光盘报送,一式两份。光盘上需用签字笔标签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校、组别、作品名称。
(五)艺术作品不退还作者。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八、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的要求
校长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的具体规格同上“六、艺术作品的要求”中的有关要求。作品不用装裱,作品的名称以及创作者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可在作品背面注明,也可附另纸注明。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报送总数不限,每人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2幅(组)。
        九、“我和大艺展”征文的要求
  围绕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我的中国梦”,记录广大高校学生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经历、体会和收获,反映展演活动中的新人新事新风貌。征文由学院评选后统一报送,我院可报2-3篇(纸质一式五份和电子文本同时报送)。文稿用word文档,单倍行距,标题用宋体2号粗体字,作者姓名、学校、院系和正文用仿宋小3号字。
       十、时间安排
本届艺术展演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3年10月至2014年5月)为各高校开展活动阶段。
以系为单位,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生艺术活动,并举办艺术节、组织艺术讲座、观看文艺演出、参加音乐会以及请专业团队到学校演出等活动。让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
第二阶段(2014年6月至2014年9月)为学院组织集中展演活动阶段。
在各系推荐优秀节目和作品的基础上举办艺术节目汇演、优秀作品展览、论文交流研讨会和文化艺术节等活动,并选拔评选学校优秀节目、作品和论文,于2014年8月报送省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
第三阶段(2014年10月至2015年2月)为组织参加安徽省、全国评选和现场集中展演阶段。
参加现场集中展演活动,参加艺术表演类节目现场集中展演,组织入围节目进行现场演出等。
        十一、组织领导
成立合肥学院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由院领导担任主任、副主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委,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附件2
 
合肥学院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
 
 任:蔡敬民
副主任:丁 明
 员:刘樟树、白义香、邵一江、董承军、张宇建、李长花、徐劲松、崔国庆、朱 涛、各系负责人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朱 涛,成员:张应杰、笪春年、何婷婷、各系团总支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