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团组织建设,完善共青团基层工作评价和激励机制,促进共青团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我校共青团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决定对2020年度各学院共青团工作进行考评和特色工作分享交流,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各学院团委及团委负责人
二、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
依据《合肥学院共青团2020年工作要点》(院青字〔2020〕2号)文件精神(见附件1),结合我校共青团工作实际,根据《2020年合肥学院二级学院团委工作年度考核指标和等级标准》(见附件2)进行考评;考评时间范围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三、考评方式
按照基础工作与重点工作相结合,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分自评、互评和总评三个阶段实施。
1、自评阶段。各学院团委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对照考评细则和指标体系撰写出自评报告(含自评结果),并制作PowerPoint电子版作为参评资料。《2020年合肥学院二级学院团委工作年度考核指标和等级标准》中的每一个观测点都需要提供支撑材料,例如:图片、新闻稿、计划、总结、获奖证书等。所有考评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每个观测点的支撑材料汇总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自评报告、电子版其他支撑材料、汇报PPT)于2021年2月24日(周三)前报校团委审核。
2、互评阶段。召开2020年度二级学院团委共青团工作考评会议,各学院团委负责人集中进行述职和特色工作分享交流(述职时间限6分钟以内),并组织各学院团委进行互评打分。
3、总评阶段。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考核组参会评分,形成考核组得分。由校团委审核各学院团委申报材料,对加减分项进行核实,对支撑材料分、自评、互评、考核组评分进行加权汇总,产生最终得分。
4、评分折算办法
本次考评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得分=支撑材料分×30%+自评分×10%+互评分×10%+平时分×20%+考核组评分×30%
四、表彰与奖励
根据考评最终得分,评出四个“合肥学院2020年度五四红旗团委”,同时授予获奖单位团委负责人“合肥学院2020年度先进共青团干部”称号。
五、有关要求
1、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考评工作,及时向学院党政领导汇报考评工作情况;
2、各学院团委要按照考评的具体要求,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地做好工作总结,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时间报送材料,切实做好总结和考评工作,以评促建。
附件1:《合肥学院共青团2020年工作要点》(院青字〔2020〕2号)文件
附件2:2020年合肥学院二级学院团委工作年度考核指标和等级标准
附件3:皖青联【2019】58号 转发《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附件4:合肥学院学生会改革自评表
附件1: 《合肥学院共青团2020年工作要点》(院青字〔2020〕2号)文件.docx
附件2: 2020年合肥学院二级学院团委工作年度考核指标和等级标准.doc
附件3: 皖青联【2019】58号 转发《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pdf
共青团合肥学院委员会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