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年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和红旗团支部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4-03-11浏览次数:3575

各级团组织、各团支部:

为提高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增强共青团员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优秀团干部、团员和团支部在共青团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校团委决定开展2023年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和红旗团支部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优秀团员

1)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我校在校在籍共青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带头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具备优良的道德品质,模范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在学习生活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4)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和青马班培训等教育培训和思想政治学习;

5)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年度成绩在班级前50%以内(大一年级为第一学期文化课成绩、大二至大四年级为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6)2023年度有两门及两门以上课程补考、参加团校培训未结业及有其他违反校规校纪、团纪行为的团员均取消评优资格;

7)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均为优秀等级,大一学生年平均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15小时,大二至大四学生年平均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30小时。

2.优秀团干

1)符合优秀团员的条件;

2)评选当年担任团干职务:学院团委委员、班级团支部委员会成员(团支书、副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校院学生会及研究生会部长级及以上、校级学生组织(青年发展服务中心、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南艳青年新媒体中心、校大学生艺术团等)部长级及以上、学生社团团干部,非团学干部性质的成员不参加评选;

3)工作能力过硬,工作作风优良。主动积极承担学校各级团组织的工作,工作勤奋踏实,成绩显著,得到广大团员和青年的认可。

3.红旗团支部

根据《学生团支部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评选(见附件1)。

 

二、评选比例

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

单位

优秀团员

优秀团干

各学院/组织

不超过学院团员

总数的5%

不超过学院班级

团支部总数

学院学生组织

5

3

学生社团

/

10

校学生会

5

3

校研究生会

5

3

青年发展服务中心

5

3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

5

3

南艳青年新媒体中心

5

3

大学生艺术团

5

3

体育俱乐部

5

/

艺术俱乐部

5

/

校新闻中心

4

/

体联

4

/

艺联

4

/

大学生事务中心

4

/

国旗队

4

/

 

 

 

 

 

 

备注:

1、优团、优干具体名额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分配,总数不超过比例即可。

2、班级优秀团干评选须在团小组成员中评选。

3、学生社团的优秀团干评选需在团小组成员中评选。

4、上一年度获得校“红旗团支部”称号的班级可额外增加一个优秀团干名额。

5、在多个团组织任职的学生只可选择一个组织参评,同一名学生不可同时获得优团、优干称号。


三、评选办法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评选流程如下:符合条件的团员个人提出申请,班级团支部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召开团支部大会投票选举,选举结果在班级支部公示,报二级学院团委评议审批,报校团委汇总、备案。

申报红旗团支部,要求由参评的团支部提出申请,二级学院团委审批上报,校团委组织综合评审。

学生组织、社团团支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评选由各团支部召开会议,进行民主选举产生优秀团干,由指导单位审批上报,校团委汇总、备案。

(注:社团团支部申报材料由青年发展服务中心一同报送)。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各级团组织要对评选工作高度重视,既要统筹考虑日常工作表现,更要看关键时刻能否冲锋在前、表现突出。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各级团组织要对拟申报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确定申报名单,并指导和督促申报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撰写需提交的相关材料。评选纸质材料(见附件)加盖相关证明报送至校学生会办公室。电子版材料无需签字盖章,经学院团委严格审核后打包,于3月22日(周五)下午18点前发送至校学生会组织部邮箱:2782844899@qq.com,逾期不再受理。

3.各团支部上报评优名单同时提交上一年度班级成绩表pdf版。(注:大一年级为第一学期文化课成绩表、大类分专业后为本学年第一学期文化课成绩表、大二至大四年级为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表,成绩模板见附件5)

4.优秀团员与优秀团干不得重复申报,班级与各学生组织及各学生组织之间不得重复申报。

5.校团委将按照规定对评选结果予以审批和公示,若经审批后发现虚假材料,将依据具体情况予以严肃处理。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团委李雯雯、校学生会司梦婷

联系电话:0551-62158178

 

                                       共青团合肥大学委员会

                                             2024年3月11日

 

附件1-5.doc 

附件:

1.合肥大学学生团支部工作考评办法(试行)

2.合肥大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登记表

3.合肥大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申报表

4.合肥大学“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5.合肥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班级排名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