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条件和评审程序,经各辅导员、基层团组织和班委会三方联合对申请的学生进行民主评议和量化打分,产生初评对象名单,并经过院务会初评,以下1名同学拟获评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21名同学拟获评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现向全院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至9月28日。如有异议,请与院纪委或院学工办反馈。(院纪委电话0551-62159088;院学工办电话0551-62159095)
合肥学院外国语学院
2021年9月23日
国家奖学金初评名单:
19英语2班 孙欣荣;
国家励志奖学金初评名单:
18朝鲜语2+2(1)俞琪;18朝鲜语2+2(2)李文龙;18日语余娇娇;18德语刘晶晶 刘金玉;18英语1班高洪丽 蔡璐;18英语2班赵康 赵重英;19英语1班刘丹璐 刘梦梦;19英语2班郭正楠;19德语姬煜;19日语袁艺;20日语舒奇;20英语1班徐慧 史文乐;20英语2班孟琦 陈久娟;20德语 徐红惠子 赵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