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报》社论:新世纪新阶段推动我国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发布时间: 2011-04-22 浏览次数: 308
《人民政协报》社论:

新世纪新阶段推动我国多党合作事业发展

的纲领性文件

(3月21日)




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特别是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一件大事,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步骤。《意见》的颁布实施,对于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巩固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于抵御国际敌对势力西化分化图谋、发挥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优势,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这项制度的确立和实行,是我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政治经验和政治智慧的结晶。它与新中国相伴而生,深深根植于中国土壤中,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并以“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为显著特征,充分反映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体现了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半个多世纪的实践证明,我国实行的这项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要求和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既可以避免多党竞争、互相倾轧所造成的政治动荡,又可以克服一党专制、缺少监督导致的种种弊端,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在新世纪新阶段,我们一定要把这项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落实好。
《意见》反映了我们党在多党合作理论和实践的与时俱进和开拓创新,具有四个鲜明特点:一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二是充分体现中共三代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关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理论观点和政策思想;三是与中发〔1989〕14号文件相衔接,保持各项方针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四是在认真总结15年来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理论成果和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推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意见》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原则、内容、方式、程序等作了科学规范,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思想。比如,明确了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概括了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必须坚持和遵循的一些重要政治准则;提出要坚持把发展作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根本任务;完善了对我国民主党派性质的表述;进一步明确了无党派人士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中的地位、职能和作用;完善了政治协商的内容、形式和程序;进一步提出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参政议政作用;丰富了民主监督的若干理论和政策;进一步提出要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明确了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领导,等等。这些都为保证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多党合作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政治规范和政策依据,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新局面,必将产生深远影响。
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意见》,是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人民政协作为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在学习、贯彻和落实《意见》中具有重要作用。各级统战部门和政协组织,要从推动新世纪新阶段多党合作事业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意见》的重要性,坚持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政协章程结合起来,在反复学习、吃透精神、掌握实质上下功夫,在深刻理解领会文件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思想上下功夫,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文件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与广泛宣传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结合起来,运用各种新闻媒体、报刊杂志和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全方位、多层次、大范围地做好宣传工作,使全社会更加关心和支持多党合作事业,使国际社会更了解我国的多党合作事业;坚持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与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结合起来,不断推进我国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向前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