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学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下心理咨询与干预制度
发布人: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发布时间:2020-05-06   浏览次数:499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安徽省普通高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健全心理危机预防和快速反应机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大学生心理咨询与干预遵循预防、及时和保密原则。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消除或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损失,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二章  组织建设

第三条  在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领导下,合肥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组作为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领导机构,领导学校大学生心理咨询与干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以下简称“校心理健康中心”)具体负责学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

第四条  各学院成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有条件的学院可以建立二级心理辅导站,工作组(心理辅导站)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辅导员、专业教师等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心理辅导站)具体落实学院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指导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时上报、转介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做好心理危机学生的干预与跟踪工作。

第五条  各班级设立心理健康委员,寝室设立心理安全员,可由寝室长兼任。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宣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协助做好心理危机学生的关注、帮扶工作。

第三章  预防教育

第六条  推进知识教育。学校积极关注疫情防控期师生的心理状况或社会公众心态,利用学校的新媒体平台,主动向师生和社会公众推送疫情防控期心理自我调适和常见心理问题应对的相关知识。

(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常见心理应激反应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暴发威胁着我们的生命健康,打乱了我们的生活。这种强烈的应激情境很容易导致产生各种心理应激反应,比较常见的反应包括:

1.焦虑:情绪烦躁,易激惹,容易发脾气;害怕自己被传染,甚至因此而失眠。

2.抑郁:心情低落,特别容易哭泣,对生活中的其他事情开始缺乏兴趣。

3.强迫:反复洗手、反复清洁家中物品;强迫性地关注疫情信息,不断刷新消息。

4.出现疑病症:任何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似的症状都“自我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即使检查结果正常也不相信, 惶惶不可终日。同时,还可能出现胸闷、出汗、心慌、恶心、肠胃不适、食欲差、尿频等生理应激反应。

(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心理应激反应指引

面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这种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每个人都会不同程度地产生应激反应,这也是个体在面临重大变化或威胁时产生的一种适应性反应。适度的应激反应有利于我们保持警觉、调动资源并增强适应能力来应对疫情危机。但如果这些以情绪、认知和躯体症状为表现的反应过于强烈和持久,则会影响正常生活,可以采用以下方法进行自我调适。

1.寻求正规信息发布渠道,适度关注疫情信息。关注官方、正规渠道发布的新闻,了解疫情的发展趋势能够帮助我们抵抗失控感,如果反复阅读带有负面情绪色彩的信息容易引发 “替代性创伤”(指未直接经历创伤事件的个体,以间接方式接触到创伤事件而产生的心理不适),消耗我们的心理能量。如果阅读这些信息让你感到不舒服,应主动停下来,用自己的知识储备理性分析信息的可靠性,保护自己免受负面情绪冲击,同时,多关注积极、正面的宣传报道,从中汲取战胜疫情的正能量。

2.了解病原体和疾病相关知识。系统全面地学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知识,做到心里有底,能更有效地缓解恐慌焦虑情绪,更好地保护自己和照看患病的亲人。

3.接纳自己的情绪。接纳自己面对疫情的恐惧、焦虑和沮丧等负性情绪,应认识到,适度的情绪反应是我们应对疫情的“自我保护”机制,它能使我们对疫情保持警觉,有利于加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措施。

4.调整不合理的认知,坚定战胜疫情的信心。危机面前, 人们容易出现因注意力变窄或选择性注意而把注意力放在事件的消极方面,容易出现不合理认知,把事件的不良后果人为地放大。应全面评估事件的影响,包括积极的和消极的,例如疫情可能会危及我们的健康,但也可能是改善我们公共卫生政策和革除不良饮食习惯的契机。要增强自己战胜疫情的信心,坚定的信念是战胜病毒的“精神良药”。

5.维持正常的生活节律。可通过制订生活计划保持健康的作息,坚持每天锻炼,利用各种网络资源有计划地学习,不断充实自己。

6.与亲友积极地交流与沟通。联系亲朋好友或同学师长,倾诉自己的情绪、表达关心、交流共同的兴趣爱好、回忆以往美好经历等等,通过人际沟通获得心理能量。

7.保护自己,帮助他人。当我们去做有价值、有建设性的工作时,可以帮助提升自我价值感,提高我们应对压力的自信。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同时,要帮助和关怀身边的人,例如用自己的知识帮助亲友辨别信息的可靠性、安慰和鼓励焦虑的亲友等,在助人的过程中,积累内心的正能量。

8.适时寻求专业的心理帮助。政府部门、高校,以及许多专业机构都提供免费的心理援助服务,如心理热线电话或网络咨询服务等。如果心理问题难以自行调适,要主动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或专业机构求助,若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应去医院就诊。对于既往有焦虑症、抑郁症或家族中有精神疾病病史的学生,可能面临更高的心理失衡风险,学校和家长都要予以重点关注。

(三)疫情防控期常用的心理疏导指引

可以使用一些有效的心理疏导方法来缓解身体和情绪的紧张,以下介绍四种常用且简单易学的心理疏导方法。

1.积极联想法。主动进入冥想状态,去联想一些积极的、使人放松的场景,有利于改善我们的心态。每天可以进行 1-2 次积极联想,每次 10-15 分钟。

我们可以回忆自己生活中欢乐美好的时光,想象宁静、美丽的风景,如森林、溪流等生机勃勃的场景,将这些积极的内容和自己联系在一起,认识到未来仍然饱含着希望,仿佛自己的身心被逐渐洗刷,驱散内心的阴影,让内心充满阳光。

2.放松训练。放松练习实际上是全身肌肉逐渐紧张和放松的过程,依次对手、上肢、头、下肢、双脚等各组群进行先紧张后放松的练习,最后达到全身放松的目的,学会如何保持松弛的感觉。

首先,放松双臂。要进行 1-2 次深呼吸,深吸一口气后保持一会儿,再慢慢地把气呼出来。然后,伸出前臂,用力握紧拳头,体会双手的感觉;再尽力放松双手,体验轻松、温暖的感觉, 重复一次,接着,弯曲双臂,用力绷紧双臂的肌肉,感受双臂肌肉紧张的感觉,再彻底放松,体验放松后的感觉,重复一次。

其次,放松双脚。用力绷紧脚趾并保持一会儿,再彻底放松双脚,重复一次;放松小腿部肌肉:将脚尖用力向上跷、脚跟向下、向后紧压,绷紧小腿部肌肉,保持一会儿,再彻底放松,重复一次;放松大腿肌肉:用脚跟向前、向下紧压,绷紧大腿肌肉,保持一会儿,再彻底放松,重复一次。

最后,放松头部。皱紧额部肌肉,保持 10 秒左右,再彻底放松 5 秒。用力紧闭双眼保持 10 秒后,再彻底放松 5 秒。逆时针转动眼球,加快速度,再顺时针转动,加快速度,最后停下来彻底放松 10 秒。咬紧牙齿保持 10 秒,再彻底放松 5 秒。让舌头使劲儿顶住上腭,保持 10 秒后彻底放松。用力将头向后压,停 10秒后再放松 5 秒。收紧下巴,用颈部向内收紧,保持 10 秒后彻底放松。重复一次头部放松。

3.正念行走。即便在家中较小的空间里行走,也要调动感官来体验周围的环境:调动双眼观察家里的摆设,如绿植;听听窗外的风声和鸟鸣;静静地聆听自己的呼吸,用心感受每一步踏在地上的感觉。充分调动感官知觉,建立起自己与周围事物的情感联结,可以帮助我们将注意力拉回当下,享受此刻的生活。

4.书写感恩——成长日记。当我们感觉到自己的渺小、无力, 试着通过写日记的方式,回忆一下自己克服困难、应对压力的成功经历,可以提高应对焦虑和压力的自信,重拾对生活的掌控感。同时,对身边美好的人和事心怀感恩,感恩医护人员的付出、感恩家人的保护、感恩自己的坚强,可以帮助我们用积极的想法和情绪填满内心,让焦虑、恐慌无法进来。

第七条  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班会、讲座、网络平台等线上线下途径,宣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举办“5·25”大学生心理健康节、校园心理剧大赛等主题活动,增强心理健康教育吸引力和感染力;发挥学生主体作用,支持学生成立心理健康教育社团,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第四章 咨询与干预工作

第八条  学校心理健康咨询与教育中心强化咨询服务。

(一)通过选聘兼职咨询教师,充实心理咨询力量,建设一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专兼结合、专业互补、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

(二)心理援助热线。开通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向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服务,预防与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困顿,防范心理压力引发的极端事件。

(三)网络在线咨询。利用 QQ、微信等即时通信工具或电子邮箱,为高校师生和社会公众提供一对一的线上咨询服务,或利用电子邮箱接收他们的问题,安排专业团队为他们进行答疑解惑,尽可能减少疫情带来的恐慌焦虑情绪。

第九条  高校辅导员、班主任加强对学生的心理辅导。

在疫情防控期,辅导员、班导师可按以下步骤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

(一)了解并评估现状。了解并评估学生的生活现状和身心健康水平,包括:对于疫情的认知和理解,面对疫情的情绪变化,疫情期间的行为状况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可使用简单、方便的心理学评估工具(如一些通用的抑郁、焦虑情绪评定量表)对情绪症状进行评定,或通过交流了解学生的抑郁焦虑状况,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给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的专业老师。

(二)划分等级、分别辅导。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判断学生心理问题的严重程度并分别采取措施。

1.对明显处于心理异常状态的学生(如情绪量表评估具有中、重度以上抑郁、焦虑症状),应及时帮助学生转诊至专业的心理援助平台或医疗机构,必要时应联系并通知学生监护人共同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状况。

2.对于出现一般心理问题的学生,可通过常规的心理疏导方法,开展一对一的心理疏导,帮助其放松紧张情绪,同时可联系班级的朋辈心理互助员,通过朋辈互助来为其提供心理支持。

3.对虽有心理波动但无明显情绪问题的学生,可鼓励其制订学习和生活计划,以更积极的心态面对疫情。

第十条  加强朋辈心理互助工作。朋辈心理互助工作对于在疫情期间掌握学生的心理状况,早发现、早报告和早干预学生的心理危机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高校朋辈心理互助员(或班级心理委员)可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朋辈互助。

(一)及时掌握班级同学的身心健康状况。充分发挥朋辈心理互助员的信息前哨作用,主动关注班级同学的状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老师或学校相关部门,及时进行帮扶和干预。

(二)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协助学校、老师向同学们宣传疫情防控期疾病防控知识和心理防护知识,提供权威的信息获取渠道,辅助学校做好抗疫信息的健康教育工作。

(三)组织丰富多彩的防疫主题活动。可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打卡活动或读书小组、主题班会,鼓励大家将闲暇时间充分利用起来,通过朋辈活动,让同学们在集体活动中找到乐趣,避免孤独心理。

(四)开展心理互助工作。关心受疫情影响的同学的学习生活,主动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让他们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增强战胜疫情的信心。协助老师开展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同学的帮扶工作。

第五章  跟踪服务

第十一条  因心理问题请假或休学的学生申请返校或复学,应持请假或休学期间治疗病历、一周以内二级甲等以上专业机构(含二级甲等)的诊断证明等材料,经校心理健康中心评估合格后,方可返校学习或复学。

第十二条  经干预后适合在校学习的心理危机学生,学院要积极帮助其建立良好的社会支持系统,辅导员要定期约谈掌握其心理状态,班级心理健康委员、寝室心理安全员要协助做好日常关注工作,校心理健康中心应定期跟踪回访、做好风险评估和信息反馈。

第六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 咨询原则。

(一)保密性原则。咨询人员保守来访者的内心秘密,妥善保管来往信件、测试资料咨询档案等材料,不在任何场合谈论来访者的隐私,除非征得来访者的同意,绝不向来访者的单位领导、同事、同学、父母、配偶等谈及来访者的隐私。

(二)理解支持原则。咨询人员对来访者的语言、行动和情绪等要充分理解,不得以道德的眼光评判对错,要帮助来访者分析原因并寻找出路。

(三)积极心态培养原则。咨询人员的主要目的是帮助来访者分析问题的所在,培养来访者积极的心态,树立自信心,让来访者的心理得到成长,自己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四)助人自助的原则。问题就是一次学习的机会,咨询师帮助来访者理清思绪,学习理性处理问题,并在过程中,让来访者的心理素质得到了成长。因此咨询本身就是一个来访者学习并成长的过程,同时也是咨询师“助人自助”的过程。

(五)“来者不拒、去者不追”的原则。原则上讲,到心理咨询室求助的来访者必须出于完全自愿,这是确立咨访关系的先决条件。

(六)客观中立和无条件积极关注原则。存在即合理,每个人做任何事必有他自己的苦衷。心理咨询师站在一个客观的立场上,不以道德的标准,不受私人关系的扰乱,对来访问者进行无条件的积极关注,会尽心帮助每位来访者走出心灵的雨季。

(七)重大决定延期的原则。心理咨询期间,由于来访者情绪不稳定,原则上应规劝其不要轻易作出诸如分手等重大决定。在咨询结束后,来访者的情绪得以安定、心境得以整理之后作出的决定,往往不容易后悔或反悔的比率较小。就此咨询师应在咨询开始时予以告知。

第十四条  培训制度。学校定期对专兼职心理咨询师、辅导员以及其他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干部、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培训,提高其心理危机识别和应对能力。

第十五条  转介制度。畅通从学校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及时转介疑似患有严重心理或精神疾病的学生到专业机构接受诊断和治疗。

第十六条  备案制度。学院要全程记录咨询与干预过程,保留学生签订的承诺书、医院诊断证明、门诊记录与检查结果等各类材料,干预结束后将以上材料复印件报送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备案。

第十七条  保密制度。心理危机干预中校心理健康中心工作人员、学院领导、辅导员等相关人员要做好心理危机学生的信息保密工作, 保管好心理危机学生相关材料,未经批准他人不得随意借阅。

第十八条  追责制度。参与心理咨询与干预工作的人员要服从领导、统一行动、认真履责,对因以下情况造成恶性后果的个人或部门,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七章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