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年校辅导员考核工作暨“十佳辅导员”评选的通知
发布人:学生门户  发布时间:2018-12-19   浏览次数:1081

各系、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合肥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院党委〔2018〕66号)、《关于印发〈合肥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院行政〔2014〕35号)等制度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合肥学院2017-2018年校辅导员考核工作暨“十佳辅导员”评选,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8年12月12日至18日

二、参评对象

担任辅导员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辅导员(未满一年的参加考核,结果不参加排名)。

三、考核方式

(一)学生满意度测评(占30分)

学生满意度测评重在考察辅导员深入学生当中和指导学生成长成才的情况,参与测评的学生数应不低于所在班级人数的95%。

手机端,打开“易班”APP,登录学生个人帐号,点击首页“辅导员评测”即可对辅导员进行工作评测;PC端,登录合肥学院官网,点击左下方“易班”进入合肥学院易班官网,点击右上方特色应用,选择“合肥学院辅导员评测平台”进行辅导员评测工作

注:1.手机登录用户评测前先点击左上方头像检查“校园信息”是否已认证,学院班级信息是否正确;2.电脑登录用户在个人信息里检查“校园信息”是否已认证,班级信息是否正确;3易班工作站咨询电话:62158201)

(二)系部考核(占40分)

各系党总支根据辅导员的工作职责与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本系辅导员进行考核,填写《合肥学院辅导员考核系部评分表》(附件2)。系部考核重在考察辅导员开展具体工作时的表现,各系要依据《合肥学院辅导员考核系部评分表》中的考核指标,制定相应的打分标准和依据。

测评表格需经系部主要负责同志签章。

(三)学工部考核(占30分)

学工部考核由学生工作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辅导员进行考核,填写《合肥学院辅导员考核职能部门评分表》(附件3)。职能部门考核重在考察辅导员在履行各职能部门所布置的工作、入驻学生公寓工作和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情况。

(四)综合评定

由学工部牵头,根据学生满意度测评、系部考核、学工部考核结果,综合各相关部门意见,进行最后审核,评定校“十佳辅导员”。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辅导员考核工作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工作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和各系共同组织实施。各系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参加。

(二)认真动员

今年评选工作中的学生满意度测评,首次采用学生登录易班测评方式,请各系在工作过程中认真动员,确保参评参与率,保证测评公平、公开、公正。

(三)按时完成

各系、相关职能部门需按照工作要求,组织好学生测评、系部评定、职能部门评定,并填写《合肥学院辅导员考核登记表》(附件4),于12月18日(周二)前报送至学工部思想政治教育科。

  

附件:1.《关于印发〈合肥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院行政〔2014〕35号);

       2.《合肥学院辅导员考核系部评分表》;

       3.《合肥学院辅导员考核职能部门评分表》;

       4.《合肥学院辅导员考核登记表》。

  

                                                                                                 合肥学院

各系、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合肥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院党委〔2018〕66号)、《关于印发〈合肥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院行政〔2014〕35号)等制度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合肥学院2017-2018年校辅导员考核工作暨“十佳辅导员”评选,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8年12月12日至18日

二、参评对象

担任辅导员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辅导员(未满一年的参加考核,结果不参加排名)。

三、考核方式

(一)学生满意度测评(占30分)

学生满意度测评重在考察辅导员深入学生当中和指导学生成长成才的情况,参与测评的学生数应不低于所在班级人数的95%。

手机端,打开“易班”APP,登录学生个人帐号,点击首页“辅导员评测”即可对辅导员进行工作评测;PC端,登录合肥学院官网,点击左下方“易班”进入合肥学院易班官网,点击右上方特色应用,选择“合肥学院辅导员评测平台”进行辅导员评测工作

注:1.手机登录用户评测前先点击左上方头像检查“校园信息”是否已认证,学院班级信息是否正确;2.电脑登录用户在个人信息里检查“校园信息”是否已认证,班级信息是否正确;3易班工作站咨询电话:62158201)

(二)系部考核(占40分)

各系党总支根据辅导员的工作职责与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本系辅导员进行考核,填写《合肥学院辅导员考核系部评分表》(附件2)。系部考核重在考察辅导员开展具体工作时的表现,各系要依据《合肥学院辅导员考核系部评分表》中的考核指标,制定相应的打分标准和依据。

测评表格需经系部主要负责同志签章。

(三)学工部考核(占30分)

学工部考核由学生工作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辅导员进行考核,填写《合肥学院辅导员考核职能部门评分表》(附件3)。职能部门考核重在考察辅导员在履行各职能部门所布置的工作、入驻学生公寓工作和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情况。

(四)综合评定

由学工部牵头,根据学生满意度测评、系部考核、学工部考核结果,综合各相关部门意见,进行最后审核,评定校“十佳辅导员”。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辅导员考核工作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工作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和各系共同组织实施。各系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参加。

(二)认真动员

今年评选工作中的学生满意度测评,首次采用学生登录易班测评方式,请各系在工作过程中认真动员,确保参评参与率,保证测评公平、公开、公正。

(三)按时完成

各系、相关职能部门需按照工作要求,组织好学生测评、系部评定、职能部门评定,并填写《合肥学院辅导员考核登记表》(附件4),于12月18日(周二)前报送至学工部思想政治教育科。

  

附件:1.《关于印发〈合肥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院行政〔2014〕35号);

       2.《合肥学院辅导员考核系部评分表》;

       3.《合肥学院辅导员考核职能部门评分表》;

       4.《合肥学院辅导员考核登记表》

                                                                                     合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