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优秀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评选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人:学生门户  发布时间:2020-12-15   浏览次数:1376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调动广大辅导员的积极性,根据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现就开展优秀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全校评选优秀专职辅导员15人。

二、资助标准

优秀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每人0.5万元。

三、评选范围与条件

目前在职在岗专职辅导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评:

1.从事一线专职辅导员工作满4年(截止202012月),且从事辅导员工作以来荣获过至少两次校级荣誉,包括学校年度考核优秀、校级“优秀辅导员”、校级“十佳辅导员”或校级辅导员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

2.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以来,荣获过一次省级荣誉,包括安徽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安徽省“优秀辅导员”称号或参加安徽省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比赛获三等奖及以上。

四、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好中选优的原则,确保评选程序规范。充分考虑专职辅导员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特点,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育人实效。

五、评选程序

1.个人报名。符合评选条件的专职辅导员本着自愿的原则,填报《合肥学院优秀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评选申报表》。

2.学院推荐。各学院可推荐符合条件的不超过2名专职辅导员(学生总数超过3000人的学院可推荐3名)参加学校评选。推荐人选的申报表请于1221日前交至学生处思政教育中心(35#11楼),逾期不予受理。

3.学校评选。校党委会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研究确定推选名单,并公示3天。

附件:合肥学院优秀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评选申报表附件.doc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