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推荐第四届安徽省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人:学生门户  发布时间:2022-04-18   浏览次数:279

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充分调动全省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服务和保障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根据《关于开展第四届安徽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皖就〔20222号),决定在我校组织开展第四届安徽省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的候选人申报推荐工作。本届评选全省高校共有4个先进个人名额,2020年和2021年动态监测在全省高校排名前十名的本专科高校可以推报1名候选人。我校符合推荐条件要求,可以推荐1人参与本届全省高校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助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各项纪律。

1.从事就业创业工作2年以上,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优先的政策措施。

2.热爱就业工作,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职业荣誉感,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掌握就业政策;落实就业工作任务坚决有力,善于结合实际把握工作重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研究制定就业政策、解决就业难点问题、开展就业管理服务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或提出具有重大价值的建议,发挥骨干作用。

3.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退役军人、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等群体就业创业工作,圆满完成岗位目标任务,热心帮助劳动者实现就业;在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中成绩突出。

4.勤政务实、敢于担当,爱岗敬业、求实创新,心系群众、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服务意识;工作耐心细致、任劳任怨,有良好的榜样示范作用;清正廉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相关要求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符合条件的老师自愿申报,按照要求将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于421日上午下班前报校就业工作领导委员会办公室(学生处),校就业工作领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在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选,最终推荐1人上报省教育厅参与评选。

 

附件:1.开展第四届安徽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省教育厅关于转发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评选通知

3.第四届安徽省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学生处 就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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