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清明假期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学生门户  发布时间:2022-04-01   浏览次数:172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清明节4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2日(星期六)上班、上课。42日执行44日课表。为继续有效应对近期严峻的疫情形势,保障校园封闭管理期间和谐稳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生管理服务

(一)严控在校学生离校、离肥。根据《合肥市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合防〔20227号)、《关于做好在肥高校、中职学校封闭管理期间师生员工离肥管理工作的通知》(合疫防指办〔2022149号),合肥学院《关于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开展线上教学的紧急通知》、《关于2022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等要求,清明节期间学校继续实行封闭管理,所有学生非紧急不出校、非紧要不离肥。

确有紧急情况需要离肥的,需严格履行审批和备案手续。具体流程为:学生离肥申请经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确有紧急情况需要离校且不离肥的,应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由学院、学生处和保卫处三方签字批准后方可离校,请假时必须报备离返校时间、具体行程、请假事由,并按规定的时间返校,禁止擅自离校和逾期返校。各二级学院应及时跟踪请假学生行程轨迹,加强家校联系,实现闭环管理。

(二)做实学生安全教育。各二级学院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学生疫情防控期间学习生活健康指南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213  号)要求,分类指导在校学生、居家防护学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学生和住院就医学生加强防疫常识学习和身心调适;应深入学生一线,普及讲解防疫知识与政策,引导学生理性认识当前校园封闭管理的必要性,理解快递、外卖带来的防疫隐患,牢固树立坚持就是胜利、坚持才能胜利的决心,自觉遵守校园封闭管理规定,避免使用外卖和快递服务。

各二级学院应持续发挥四级心理干预体系功能,守护学生心理安全。学校提供以下心理支持服务:

1.心理咨询预约与支持热线:0551-62159100(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开放时间为每天8:30-11:3014:00-17:00

2.网上预约系统:方式一:手机APP端,进入今日校园,点击【心理咨询】进入心理咨询子系统;方式二:PC端,登录合肥学院智慧学工系统http://xsfw.hfuu.edu.cn,点击【心理服务】-【心理咨询】进入心理咨询界面。

3.网络服务邮箱:xljk@hfuu.edu.cn

二、加强学生宿舍管理

各二级学院要结合校园封闭管理期实际情况,密切关注学生宿舍特别是宿舍人际关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防疫措施引发其它安全问题。要教育引导学生,严禁在学生宿舍内私拉电线、使用各类具有发热功能的违规电器;严禁在公寓区使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严禁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严禁聚众赌博、饮酒、酗酒;严禁擅自离校、夜不归宿、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三、加强辅导员值班保障

各值班辅导员要准时到岗、严格履职、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主动深入到教学楼、学生公寓等场所巡查校园秩序,确保校园安全稳定。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处理和报告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妥善处置。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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