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榜样示范宿舍选树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学生门户  发布时间:2022-05-24   浏览次数:173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发挥学生社区榜样示范效应,营造积极向上的社区氛围,推动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经研究决定,开展榜样示范宿舍选树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目标

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社区文化建设,发掘、选树一批爱党爱国、勤学上进、学风优良、正能量丰沛的榜样示范宿舍,把学生社区打造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阵地,引导学生规范自身行为、提升能力素养、密切朋辈关系、优化社区氛围。  

三、活动内容

各二级学院在广泛宣传基础上,采取自主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发掘、选树榜样示范宿舍,表彰、鼓励先进榜样;提炼好的经验做法,面向全体学生推广;优化丰富社区管理体制,营造积极向上的社区氛围。

(一)选树标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宿舍成员本学年内未受到校级和院级纪律处分;宿舍表现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五育并举”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爱党爱国、道德示范、帮扶朋辈、自强励志、学风创优、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自主创业、文艺创作和体育锻炼等方面,并取得一定成绩。

(二)选树办法:各二级学院按照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开展院内选树活动,广泛开展候选宿舍发掘和选树评议,选树不超过总宿舍数量*5%的宿舍作为院级榜样示范宿舍,并按照不超过总宿舍数量*1.5%的数量择优向学校推荐,作为参评校“十佳宿舍”的候选。拟推报宿舍需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推荐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1)合肥学院“十佳宿舍”推荐登记表;(2)合肥学院“十佳宿舍”推荐情况汇总表;(3)被推荐宿舍事迹材料;(4)事迹材料中涉及主要奖项的证书和相关印证材料扫描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二级学院要认识发掘选树榜样示范宿舍对丰富学生社区内涵、优化宿舍风气的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立德树人贯穿工作始终。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推动大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  严格考核把关。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把关,认真履行程序、填报材料,扎实做好候选宿舍推荐工作。

(三)广泛宣传发动。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努力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

(四)相关材料请于610日前报送学生事务中心。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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