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安徽省精神卫生中心签订共建友好合作单位战略协议
发布人:学生门户  发布时间:2023-12-01   浏览次数:10

为加强医校合作共建,进一步推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11月29日下午,我校与安徽省精神卫生中心(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签订了共建友好合作单位战略协议。我校党委副书记刘建中,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副院长罗蓓蓓,主任医师、名医工作室负责人季益富,合肥市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副主任徐小童等出席签约仪式,校党政办、宣传部、学生处、教育学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仪式。

刘建中代表学校向罗蓓蓓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安徽省精神卫生中心长期以来支持我校心理健康工作表达诚挚谢意,并介绍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基本情况。他指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学生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次签订协议是医校合作的新起点,希望今后能够发挥医院的诊疗资源和专家资源优势,畅通学生就医通道,更好地为广大师生的心理健康保驾护航。

罗蓓蓓介绍了安徽省精神卫生中心(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的基本情况和发展历程。她指出,近年来学生群体中出现精神障碍、心理危机的学生数逐年增多,希望通过此次医校合作将专业化心理健康服务引入校园,为有实际需求的学生搭建有效的心理干预平台,同时帮助学校培养更多专业人才,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氛围。

会上,刘建中和罗蓓蓓共同签署合作协议。罗蓓蓓代表医院向学校赠送心理健康科普书籍。仪式结束后,季益富为我校专兼职心理咨询师和二级心理工作站负责老师开展心理咨询案例督导。

此次合作协议的签订能够进一步整合教育和医疗资源,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强化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营造全员参与、全程关注、全方位渗透的心理育人氛围,形成心理健康教育合力。

(学生处 党委宣传部 学生记者 彭方 黄梦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