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规划工作。 二、 制定本院关于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检查工作情况。 三、 负责接收、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全院的各类挡案及有关资料。 四、 开展各类挡案的利用工作。 五、 负责编辑挡案参考资料,编制检索工具,积极开发信息资源。 六、 对全校兼职档案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七、 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