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标准

发布时间:2023-03-29作者:设置

一、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总成绩在国家划定的A类分数线下20分以内,单科成绩在国家划定的A类分数线下5分以内可参加复试。

二、符合研究生招生考试加分政策的一志愿考生,初试单科成绩需达到国家划定的A类分数线,总成绩加分后需达到我校一志愿复试标准。

三、达到以上复试标准的一志愿考生按我校复试日程参加复试,不再另发复试通知。

四、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初试单科成绩达到国家划定A类线基本要求,参加复试的总分标准为:

专业

专业名称

所在学院

类别

总分标准

代码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

学硕

≥273

0856

材料与化工

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

专硕

≥273

0701

数学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

学硕

≥279

0854

电子信息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

专硕

≥290

0854

电子信息

先进制造学院

专硕

≥273

0855

机械

先进制造学院

专硕

≥273

0857

资源与环境

生物食品与环境学院

专硕

≥273

0860

生物与医药

生物食品与环境学院

专硕

≥273

0859

土木水利

城市建设与交通学院

专硕

≥273

0451

教育

教育学院

专硕

≥350

0552

新闻与传播

语言文化与传媒学院

专硕

≥363

0521

金融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硕

≥346

1253

会计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硕

≥216

1254

旅游管理

旅游与会展学院

专硕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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