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合肥学院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和2015-2016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2作者:设置

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和实践科学研究,增强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同时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根据《合肥学院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登记及奖励试行办法和《合肥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奖2015-2016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具有我校学籍的2014级、2015级全日制注册硕士研究生(不含延期毕业的研究生)

二、评定比例

班级为单位,“三好学生”的评定比例为参评研究生总数的10%;“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比例为参评学生干部总数10%

科研成果奖根据奖励标准和范围评定,无名额限制。

    三、评选条件

按照合肥学院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登记及奖励试行办法和《合肥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修订)》进行评选。

    四、评定程序

    1.系部向全体参评研究生公布各荣誉称号评定条件和名额;

    2.申请科研成果奖的研究生请将在研期间发表的符合奖励标准的成果原件提交系部,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填写《合肥学院三好学生登记表》或《合肥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提交系部;

    3.系部对申请者资格和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和评选,经评选后确认的候选人名单,在系内进行公示三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候选人名单以及有关登记材料签署系部意见后,报送研究生处;

    4.研究生处汇总审定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五、工作要求

    1.系部按照评选办法,对照标准,认真开展评奖评优工作。

    2.系部初审合格并签署推荐意见后,于12月9日前由系部将登记表、汇总表(见附件1-3)等纸质稿报送研究生处(生物系309办公室);并发送汇总表的电子稿至邮箱:yjsc@hfuu.edu.cn

附件1   合肥学院硕士研究生三好学生登记表.doc

附件2   合肥学院硕士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doc

附件3   合肥学院2014级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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