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学院实验师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试行)
一、聘任实验师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献身于科学、教育事业的精神及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治学严谨,学风端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团结协作,身体健康。现仍在实验岗位工作。
2、聘任实验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参加相应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职称晋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或符合规定的免试条件。
二、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不予聘任
1、近三年,凡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因违法乱纪、道德败坏等造成恶劣影响者。
2、近三年,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
3、近三年,经济上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因严重渎职,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
4、年度考核出现不合格等次,在下一次合格之后未满一个任期者。
5、最低任期内未能完成岗位基本职责规定的平均工作量或同实验室教师的平均工作量者。
6、其它按上级文件规定不能聘任者。
三、聘任实验师的学历、资历等条件
(一)学历及年限要求
1、取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学历或双学士学位)人员聘任实验师职务,按照聘任讲师的工作年限要求掌握。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受聘助理实验师职务满4年;或大专毕业满10年,且受聘助理实验师职务满5年。
(二)任现职以来,在实验教学和实验工作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专业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验经验,能独立制定实验方案,设计实验方法,选定仪器设备,实验技能娴熟,实践经验丰富,熟悉本专业国内外实验技术现状(须提供一篇较高水平的综述报告)。
2、承担一门以上实验课程的教学指导工作;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年均制作一门以上课程的课件。
3、能独立完成一定数量的较复杂的实验任务,并写出较高水平的实验报告,对改进实验技术取得过较好的成绩,为科研教学工作提供高水平的服务。
4、能对实验仪器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和排除故障。
(三)科研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任现职以来:
1、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的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一篇以上(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
2、公开出版学术著作一部,其中本人撰写五千字以上。
3、参加编写公开出版的教材一部,其中本人撰写一万字以上。
4、获得地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须附获奖证书)。
四、聘任助理实验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学历及年限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
2、大学专科毕业后工作满3年。
(二)在实验工作方面应符合下列条件
1、掌握本专业的业务知识和技术及常规实验工作原理、方法和步骤。
2、能熟练地使用实验仪器设备,并了解其原理和性能,对一般的仪器设备具有初步维修技能。
3、参加过一定数量的实验工作,能初步独立地制定实验方案,提供准确的实验数据和结果,写出实验报告。
五、聘任实验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大专、中专毕业见习期满。
(二)在实验工作方面具备下列条件
1、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初步掌握常规的实验工作原理、方法和步骤。
2、能正确使用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仪器设备,在有关人员的指导下,能够完成一般的实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