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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五一”前后及放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2008-4-24

    

各系、院直各部门:

    为了确保我院师生员工的安全和社会稳定,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对“五一”前后和放假期间的有关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放假时间

    “五一”放假时间调整为4月29日至5月3日,4月26日(周六)、27日(周日)正常上课,28日继续上课,相应的教学活动作如下调整:

    4月26日(周六)执行4月29日(周二)的课表;

    4月27日(周日)执行4月30日(周三)的课表;

    5月4日(周日)上午:28岁以下的青年继续放假,由各系部和有关部门组织青年师生开展“五四”青年节学习活动或文体活动;28岁以上的教职员工正常上班。5月4日(周日)下午正常上课,执行5月2日(周五)下午的课表。

    二、值班安排

    学院在北校区设立学院总值班室(值班安排表另发)。南校区总值班由学生处牵头安排,有关部门和南校区各系参加。东校区总值班由成教院安排。放假期间,各系部要安排24小时值班和到办公区、学生寝室巡查工作,并在4月27日前将值班人员及值班电话报院总值班室(号码:2158000)。各校区总值班室和各系部要严格执行值班情况报告制度,每天上午11时和下午5时通过电话或传真(号码:3635969)向院总值班室报告本校区、本单位安全稳定情况和重要活动情况,晚上9:30前向南校区总值班室(学生处)报告在校学生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各系在放假前,要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稳定教育工作,要求大家自觉遵纪守法,保管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物,注意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火防盗和其他安全,不参加不利于安全稳定的活动,按时返校。

    2、各系对在放假期间回家的学生要逐人进行登记,并要求其到家后及时给班主任、辅导员发一封平安到家的短信,返校后要及时报告到校情况;对留校的学生也要逐人进行登记,要求他们注意安全、互相关心,出校门要登记,不在校外留宿,确需在校外亲戚家留宿的,必须事先向系里请假。

    3、学院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包括系部)和班主任、辅导员假期不得离开合肥(确需离开的,须经请假批准),参加轮流值班并保持通讯畅通。学院有关部门参加北校区大门值班的,在放假期间要继续安排人员参加北校区大门值班,并作好值班记录。保卫处要加强节日期间的校园巡逻。后勤集团对所管辖的学生宿舍要加强值班和巡查工作。

    4、放假期间,各系和有关部门要安排留校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图书馆、阅览室和基础部计算机房、体育活动场所要正常开放。后勤部门要做好放假期间的学生生活保障工作,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五四”青年节半天假期,各系部和各级团组织要开展以“弘扬五四精神,努力工作学习、积极支持奥运”为主题的各类活动。

    5、各系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了解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安全情况,及时妥善处理有关问题。

    6、放假期间,要继续认真抓好各项稳定措施的落实,严格执行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各类值班人员要按时在岗在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学院将不定时地对各校区、各单位的值班、巡逻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7、放假前,各系、各部门要安排一次安全大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合肥学院

二OO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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