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合肥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0-11-11浏览次数:1209

关于印发《合肥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级党组织、校直各部门

经校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将合肥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实施意见》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合肥学院委员会


2020910




合肥学院党委办公室2020929日印发

附件


合肥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离退休干部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我校离退休干部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3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651号)、《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合办〔201757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1.重要意义。离退休干部工作是党的组织工作和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党中央关心爱护广大离退休干部的重要任务。长期以来,我校广大离退休干部为学校的建设、改革和发展倾注了大量心血、作出了巨大贡献,是学校的宝贵财富,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目前,我校离退休干部普遍进入高龄期、高发病期,学校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继续保持尊重老同志、爱护老同志、重视发挥老同志作用的好的优良传统

2.总体要求。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以更加注重教育引导工作、更加注重发挥离退休干部的独特优势、更加注重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更加注重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领导为原则,以充分体现离退休干部特点和优势、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方向,积极稳妥推进离退休干部工作转型发展,为离退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创造良好条件,激励广大离退休干部为扎实推进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组织建设

3.健全完善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的各项制度。完善和落实离退休干部阅读文件、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通报情况、参观学习等制度。每年学校至少组织一次校情通报会,至少组织一次离退休干部就地就近参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活动,至少召开一次离退休干部座谈会。根据《合肥学院走访慰问离退休人员工作制度》(院党委[2017]41),离退休干部生病住院、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离退休工作部门要及时组织看望;根据合办〔201757合老字〔201725 号等文件要求,在重要纪念日、重大庆典和老年节、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每年“七一”、春节,离退休工作部门妥善做好生病住院的离退休干部慰问工作。离退休干部去世,学校或离退休工作部门分管负责人要登门吊唁、去殡仪馆送别。

4.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拥护党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方针政策,理解和支持全面深化改革,正确对待利益调整;自觉尊法守法学法用法,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讲座、论坛、出版、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任职)、继续从业、出国(境)审批、重要情况报告等方面的纪律规定。组织部门、离退休工作部门要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为离退休干部订阅党报党刊、党的最新理论和重要会议精神读本,方便老同志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

5.落实党建工作责任。要把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纳入学校党的建设总体布局,进一步落实组织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离退休党建工作考核。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要认真履行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宏观指导、协调、督查职责。离退休干部党委书记一般由同级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党员人数较多的可按同级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副职配备专职副书记,在现有编制内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工作者。

6.创新组织设置。按照有利于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作用、有利于参加活动的原则,灵活设置党组织。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工作单位,也可自愿转入居住地党组织。长期异地居住离退休干部党员可将党组织关系就近转入所在社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鼓励离退休干部党员到社区报到,参与社区学习和活动。积极探索在离退休干部集中居住地、活动学习场所、兴趣爱好团体、涉老社团组织中建立基层党组织或临时党组织。

7.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保障。按照合办〔201757文件要求,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按党员每人每年不低于200元的标准,列入年度经费预算。加大党费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活动的支持力度,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收缴的党费100%下拨。对离退休干部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和委员的,给予适当的工作补贴其中党组织书记每月800元,委员每人每月600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培训,组织部门要把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委员)培训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培训规划。老干部活动室要积极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活动提供服务。定期开展离退休干部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命名活动。

8.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理论学习、组织生活等制度,开展党日活动,用好用活红色资源开展党性教育,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身体条件允许的离退休干部党员,应自觉参加集体学习、组织生活。离退休干部党委、老干部活动室要把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作为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的必修内容。按规定交纳党费,有特殊情况的,经党支部同意,党费可采取灵活的方式交纳。建立和实施流动党员证制度,加强离退休干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提倡和鼓励离退休干部党员在党组织内开展互助关爱、传递温暖活动。离退休干部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要坚决与邪教组织作斗争,同时要注意把党员参加某些民族风俗活动同信教区别开来。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发现离退休干部党员有参加宗教活动行为的,应坚决制止。

9.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了解掌握离退休干部思想状况,坚持从实际出发组织活动和开展学习教育,不断丰富思想政治工作载体,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干部,采取灵活的方法,不作硬性要求。高度重视离退休干部信访工作,坚持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妥善处理离退休干部反映的问题,认真做好解疑释惑、疏导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切实维护离退休干部队伍和谐稳定。

三、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的独特优势和积极作用

10.精心组织开展正能量活动。坚持不懈地开展以“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发展变化”等为主要内容的正能量活动。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老干部活动室、老年大学、关心下一代组织、涉老社团、网络宣传等平台阵地建设,为老同志发挥正能量创造良好条件。围绕重大时间节点、学校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结合离退休干部的所能所愿与社会所需所盼,精心设计活动载体,组织开展特色鲜明、富有成效的主题实践活动,通过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传承优良家风、关心教育青少年、开展法治宣传、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区建设等方式,组织引导广大老同志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

11.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积极作用。坚持定期听取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建议,及时把他们对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等情况的看法和建议反映出来,为学校党委决策提供参考。积极引导离退休干部在主流网络媒体和移动网络平台上讲好中国故事,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好声音,为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举措点赞助力。鼓励退休专业技术人才依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干部院校、各类智库、科技园区、专家服务基地、农民合作组织等开展人才培养、科研创新、技术推广和志愿服务。向青少年讲历史讲传统、传思想传精神,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注重发现、宣传、定期通报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的先进典型,弘扬正能量,提升精气神,引导离退休干部做全面深化改革的坚定拥护者、时代主旋律的积极传播者、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实践者,在全社会营造尊重老同志、学习老同志、爱护老同志的良好氛围。

四、完善和创新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12.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保障离休干部各项生活待遇按政策规定,逐步提高离休干部离休费和公用经费、特需经费标准。进一步完善离退休干部医疗救助办法、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制度等。每年对异地安置离休干部进行一次走访慰问、经常联系、加强关怀,出现重大情况及时派人处理。坚持每年一次为离退休干部进行健康体检的做法每次组织离退休干部外出活动,校公共事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安排医务人员随队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离休干部的基本养老金要做到按时足额发放并按国家相关文件及时增补,对离退休干部提出的各项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回复。

13.做好离退休干部的社会化服务工作。教育引导家庭成员切实履行应尽义务。顺应老年事业发展趋势,坚持社会化管理服务方向,加强与政府、社区的协调联动,本着相互支持、合作共赢的原则,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更好满足离退休干部养老服务需求。

14.落实离退休干部各项经费。保证离退休干部在规定范围内各项活动的正常开支,离退休干部福利费(含中秋、国庆、教师节、重阳节、元旦、春节期间发放的米、油、生日蛋糕慰问品或慰问金费用等)、公用经费(包括各类活动经费)均列入学校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做到单独列支,专款专用。福利费、公用经费(包括各类活动经费)按省、市拨标准核算,不足部分学校予以保障。

15.加强离退休干部活动阵地、学习阵地建设。加强老干部活动室建设,积极推进活动阵地建设,切实保障老干部学习有平台,活动有场所努力把活动场所办成离退休党员干部职工思想教育的阵地、文体活动的基地。根据离退休干部年龄、身体状况、志趣爱好等,坚持校内为主、省市为辅的原则,在安全节俭前提下合理确定活动、学习的内容与形式。加强网络学习交流平台建设,建立离退休干部群,充分发挥网络教育在老年教育中的作用。

16.完善离退休干部困难帮扶机制。加大对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的帮扶力度,对身患重病、失能、高龄、鳏寡孤独等有特殊困难且符合条件的离退休干部,给予更多关心照顾,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组织领导

17.完善离退休干部工作制度机制。切实把离退休干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完善职责,强化保障。校党委每年至少听取一次离退休干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重视支持离退休干部工作,带头联系、经常走访离退休干部。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监督作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汇报履职情况。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统筹谋划、科学指导。实行离退休工作处处长兼任同级党委组织部副部长。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履行宏观指导和微观服务职责。人事部门要加强宏观管理,切实做好相关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工作。有关部门在制定涉及离退休干部利益的政策规定时,要充分听取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的意见。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责,狠抓落实,通力协作,整合各方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合力。

18.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保障。在推进各项改革中,要确保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机构编制稳定,做到机构编制、工作经费、服务用车等与承担的任务相适应。按规定为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和离退休干部参加相关活动安排必要的服务用车。财务部门要结合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事业发展规划实际工作需要,安排相关事业发展经费。

19.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队伍建设。要高度重视离退休干部工作队伍建设,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热心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同志,充实到离退休干部工作队伍中,激发离退休干部工作队伍的活力。通过学习培训、挂职锻炼、岗位练兵、交流轮岗、参与中心工作、承担重要任务等多种方式,促进离退休干部工作者增强大局意识,拓宽工作视野,锤炼过硬作风,提高业务水平。各级党组织要关心爱护离退休干部工作者,为他们健康成长创造条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在推进干部交流时,要将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的干部交流使用与其他干部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对长期从事离退休干部工作、任劳任怨、默默奉献、表现突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通报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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