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合肥学院党建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1-10-26浏览次数:571

各二级党组织: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积极探索基层党建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不断提升我校党建研究的整体水平,推动学校党建工作质量和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以开放创新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巩固拓展“全省党建工作示范校”培育创建成果,现就2021年度学校党建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对学校党建工作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意义,研究成果具有科学性和一定的前瞻性。遵循高校党建工作规律,有明确的研究目标、清晰的研究思路、科学的研究方法、合理的预期成果。

 

二、申报要求

1、围绕2021年度合肥学院党建研究课题方向)指南(附件1提出的研究方向申报,在符合课题设计原则前提下,可自拟题目。课题名称应准确简明,能够反映研究内容。

    2、申报人填写打印《合肥学院党建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2)一式3份,经所在单位党组织盖章备案后,纸质版交至行政楼组织部519室。

3、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不能同时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它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与2项以上项目的申报。鼓励跨学院、跨部门组建课题研究团队。已获各级各类课题立项的不予重复申报。

4、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学校将组织校内外相关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我校2021年度党建研究课题。

5、课题立项每项资助经费0.4万元。立项课题应于20221130前结项。各课题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责任,确保研究质量和进度。课题负责人所在院系级党组织对于课题研究要给予充分支持。

6、各二级党组织申报数量原则上不少于1项

 

三、项目结项及验收

(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课题可申请结项:

1在公开期刊发表相关论文1篇。课题的研究成果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时间,须在结题验收前。

2提出的政策建议、决策咨询、研究报告等被相关部门采纳,且由组织部认定。

(二)课题进行中需对主要人员作变更的,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署明确意见,报组织部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整、变更或终止课题执行。

(三)课题验收须完成下列工作:

1、各课题组填写并向组织部提交《课题研究总结报告》,内容包括:课题的总体研究目标,主要的研究成果及论文在刊物公开发表情况,理论水平、实践效果及推广应用情况,课题的特色及创新情况,有待于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反映课题成果的附件材料。

2、各课题组填写并向组织部提交《合肥学院党建研究课题结题验收表》。

(四)课题研究自立项之日起一般不超过1年,经验收通过后视为完成课题研究全部任务。凡验收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任务的课题,负责人应出具书面说明和延期验收申请,由所在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组织部,经批准后可延长半年。延期当年不能申请新的课题。半年后仍无法完成研究工作,组织部将根据实际情况,责成课题负责人退还其已支出的全部或部分课题经费。


附件1:合肥学院2021党建研究课题(方向)指南.docx

附件2:合肥学院党建研究课题申报书.docx

 

联系人:姚娜、王晴   联系电话:62158029,申报邮箱:hfuuzzb@hfuu.edu.cn。

 

 

合肥学院党委组织部

2021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