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8-06-26浏览次数:486

  组织部是党委的主要职能部门。其职责是:

  1、研究新时期党的组织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提出实施的工作方案。

  2、落实并完善《合肥学院基层党组织目标管理暂行办法》,指导总支搞好基层组织的建设,并按照党章规定做好总支、直属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先进党总支、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模范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工作。

  3、承担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党建专项研究会的工作。

  4、负责党内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检查督促总支、直属支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组织生活制度的情况。

  5、负责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奖惩及党内统计工作,定期分析党组织和党员的状况,协同党委宣传部搞好党员教育。

  6、负责全院处科级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任免和年度考核、任期考核以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7、负责干部履历表的审核、处级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和收入申报工作。

  8、贯彻落实人才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全院人才工作。

  9、负责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

  10、负责学院党校的日常工作,指导分党校开展开展工作。

  11、管理、指导退(离)休干部宏观管理工作。

  12、协助外事处做好管理权限内出国(境)人员的审查工作。

  13、负责外调的接待工作,受理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

  14、承担上级和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