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3-11-15   浏览次数:738

蚌埠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院字〔2008126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评价学生思维方法、专业技术、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科研能力与综合素质的重要内容,是对各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过程、教学管理和教学效果的全面检验,也是本科学生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为充分发挥毕业设计(论文)这一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的作用,提高我院的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使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教学目的

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应达到以下主要教学目的(根据专业和课题特点,各有侧重):

培养、提高、检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来分析解决本专业范围内一般实际问题的能力,掌握解决实际问题的一般程序、规范和方法。

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初步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以及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实事求是的科学作风,树立从事实际工作所必备的全局观念、技术观点和经济观点。

培养和提高学生进行调查研究、方案论证和查阅技术文件、图书资料、标准、手册等信息收集能力。

培养和提高学生实验研究与数据处理的能力,建立模型与理论探索的能力,编程计算以及进行设计和绘制图样的能力。

培养学生正确运用国家标准、技术语言阐述理论和技术问题的能力,以及语言表达和综合写作能力,正确撰写论文(设计说明书)。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要具有科学性,能系统、明确、完整地阐明论题所包括的问题;要具有一定的学术性,论题具有学术价值、论证过程遵守学术规范、论述语言符合学术要求;应做到观点正确、论据充分、推理严密、计算准确;层次分明、条理清楚、语言简练,有必要的参考文献、资料、图表等;原则上应反映学生参阅外文资料的能力。

各教学系应根据各专业的特点,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提出各专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要求,使学生能够在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地完成所承担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规定的全部任务,并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中取得新成果或提出新见解。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

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领导下,实行学院和教学系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办法落实完成。

教务处的职责

1、在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统一领导下,负责全院毕业设计(论文)的宏观组织管理工作。制定和修订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管理文件,明确学院的整体管理目标。

2、制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

3、组织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开展日常工作。

4、组织全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检查、抽查和总结;协调、解决教学系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5、负责组织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以及《毕业设计(论文)优秀论文集》的编印工作。

6、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方面的教学研究工作,为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提供有用的信息。负责校际之间和本院各系之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经验或信息交流。

 7、负责年度毕业设计(论文)经费的预算申报与管理。

8、负责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的校外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对质量低劣的毕业设计(论文)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教学系的职责

1、成立由系主任担任组长的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小组,具体负责本系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学院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规定,根据本系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特点,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

3、制定每学年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工作计划,向各教研室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选配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

4、审查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资格。并将审查结果及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5、对毕业班学生和指导教师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动员,要对指导教师和学生具体说明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有关毕业设计(论文)成果的撰写要求和评审标准以及学术诚信等应注意的问题。

6、组织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题,并报教务处备案。

7、组织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检查与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估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8、成立系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可聘请校外专家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及其领导下的答辩小组(其中应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参加并担任组长),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9、负责院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的推荐工作。

10、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总结工作,填写、送报有关统计数据和表格;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11、负责本系毕业设计(论文)经费(含毕业实习经费)的支出管理。

四、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

选题原则

正确、恰当的选题是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提,各教学系务必要把好选题关。所选课题应符合以下要求:

1、课题的选择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力求有利于加强和弥补本专业教学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有利于使学生得到较全面的专业基本训练和科研工作能力的培养;选题还要注意尽量结合生产实际、科学研究、文化教育、经济建设等方面的任务进行,以利于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也有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2、课题的难度要适当,份量要合理,涉及的知识范围、理论深度和实践技能要符合学生的实际情况,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够按时完成或取得阶段性成果,达到教学大纲所规定的综合训练要求。

3、根据我院普通本科专业设置情况,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类型可分为设计和论文两大类:设计类主要包括:工程设计、产品及工艺设计、艺术设计、电气信息与机械类设计等;论文类主要包括:自然科学研究、工程技术研究、软件工程研究、经济管理研究、语言文学研究、艺术思想研究等。文献综述类课题原则上不能作为毕业设计(论文)课题。

工科专业以设计类课题为主,目的在于强化工程意识,培养工程实践能力。

理科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要有一定的学术水平,要尽量结合当前的科技和经济发展的实际。

经济、管理、文学、教育学等文科专业以论文为主,学生完成的论文要有新颖性,要多反映社会、经济、文化中的实际问题、热点问题,论文要有一定的学术水平。

4、原则上应把“一人一题”作为选题工作的基本要求,如果课题确实较大,需要多位同学参与时,可以将课题分解成几个相对独立的小课题(同一大课题下的小课题应有明确的界限,各小课题应有明确的技术指标),保证每个学生完成一个小课题时其主要部分为独立进行的工作,使每个学生都能受到较全面的训练。同一大课题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

5、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一般由指导教师拟定;鼓励学生发挥主观能动性,根据本专业特点选择来自学生在生产、工程实际中以及科研活动的自选课题,但必须经指导教师审定,按审题程序申报。 

6、要注意题目的更新,每年课题或内容的重复率小于20%并且不得有五年以上的陈题。若选择老题,必须做到“老题新做”,要有新的内容和要求。

选题与审题工作程序

指导教师拟定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须经教研室讨论、审核后报系里最后审定并签署批准意见后方可执行。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与审题工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1、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题表》(附件1)进行课题申报,交所属教研室讨论审核。

2、教研室根据选题原则集体讨论通过后,将《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题表》、《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汇总表》(附件2)一同交系里进行汇总、审定。

3、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小组对各教研室提交的课题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评审。对不符合要求或不具备实施条件的课题,及时提出反馈意见。课题数量必须大于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人数(最好大于10%)。

课题的分配

1、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审定通过后向学生公布,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兴趣,申报选题意向。

2、课题分配实行双向选择,学生自愿选题选教师,指导教师依条件选择学生,最终由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小组确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与指导教师。对双向选择不能落实的课题由系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小组负责协调落实。

五、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

毕业设计(论文)实施指导教师负责制。充分发挥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论文)的主导作用是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关键,每个课题、每个学生都应配备合格、称职的指导教师。

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助教不可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可在具有高级职称、有经验的教师指导下参与相关的辅助性指导工作。

2、在外单位进行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可以聘请校外指导教师(要求是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科研人员、相关管理干部,其资格由教学系审查、认可后报教务处备案)参与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但应同时配备本系的专业指导教师,本系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负主要责任,掌握进度和要求,协调有关问题,严把质量关。

3、指导教师应具有较丰富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经验,业务水平高,治学严谨,责任心强,能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要做到严格要求学生,关心学生的思想和生活,通过言传身教培养学生良好的品质和实事求是、严肃认真、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及时纠正学生的不良思想和言行。

4、指导教师应提前掌握自己所指导的课题内容,了解所指导学生的学习情况,做好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准备工作。对负责指导的课题的重点、难点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心中有数;指导方法应立足于对学生启发引导、因材施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5、指导教师应安排充足的时间与学生交流,不可放任自流或包办代替。

6、对于跨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应由相关专业的教师组成导师组共同指导。

7、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宜超过8人,第一次参加指导、协助指导的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3人。个别专业如因特殊原因超过此范围者,应经系主任审核,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执行。

指导教师的职责

毕业设计(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每位指导教师应对整个毕业设计(论文)

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选题原则和要求,提出课题交教研室讨论审核。

2、课题经教研室审核、系里审定批准后,及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附件3),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下达给学生,并向学生详细布置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要求和进度安排。

3、向学生介绍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程序,对学生进行学术规范的讲解和学术道德的教育。在参考书目、文献资料、实验设备、器材等方面帮助学生做好准备工作。审查学生拟定的开题报告(附件4),并对开题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地以书面形式提出审查(修改)意见。

4、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及时帮助学生补充必要的知识,指导学生解决理论上的难点和实践中的技术性问题。指导教师因事或病请假,应事先向学生布置任务或委托他人代为指导。

5、重视对学生文献检索、文献分析等基本功训练,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科研方法,指导学生规范地撰写论文(注意加强英文摘要部分的写作指导)。要注意根据学生的能力和条件,因材施教,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把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

6、认真审阅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初稿,并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和能力、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和应用价值等,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过程和成绩,写出不少于100字的评语,同时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

7、接受教研室安排,评阅其他指导教师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按要求评定成绩并写出不少于100字的评语。

8、指导和安排学生准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负责向答辩小组或答辩委员会介绍所指导学生的情况。

9、指导学生对毕业设计(论文)材料进行整理,并将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材料交系里归档。

六、毕业设计(论文)对学生的要求

学生的资格

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修完所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除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以外的相关课程,并达到学院规定的学分,特殊情况须经教务处批准。如果尚未取得的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在内的学分距毕业要求的最低学分达到25学分(含25学分)者,或有三门以上(含三门)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原则上不得参加毕业设计(论文)。

对学生的基本要求

1、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严格遵守纪律,在指导教师指定的地点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尊敬老师,团结合作,虚心接受教师及有关技术人员的指导。因事或因病请假时,需事先征得指导教师和辅导员同意,并按照学院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作为旷课处理。凡系里随机抽查三次未到者,评分降低一档;累计旷课时间达到或超过全过程1/3者,取消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

2、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时、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或请人代替完成,违反者按作弊论处。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所规定的任务。

3、积极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定期(不少于每周1次)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接受指导教师或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的检查和指导。

4、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定期打扫卫生。注意安全用电,离开工作现场时必须及时关闭水、电、门窗及气源。厉行节约,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在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学生要遵守所在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学生应完成的基本任务

1、接受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后,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写出开题报告,拟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案。

2、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制订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案分段实施时间、任务、检查方式等在内的课题进程计划。

3、认真按进程计划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收集整理相关研究资料(包括文字材料、图纸、样品等)、开展实验、实践或调研活动,实事求是地做好实验和实践纪录,按时完成各阶段的任务。

4、认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初稿,并按时送交指导教师评阅;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修改,直至指导教师认可后定稿。

5、认真做好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时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6、答辩后负责将本人的毕业设计(论文)所有资料整理好并送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交系里存档

七、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是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依据。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下达表明毕业设计(论文)的开始。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采用教务处提供的统一格式,由指导教师按要求填写一式两份。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经教研室主任审阅签字后,一份交系里备查;一份下达给学生,以后装入毕业设计(论文)袋。

八、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

学生一般应根据自己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在指导教师负责下进行实习调研。实习调研要深入社会,深入生产实践,深入经济建设主战场,了解现实问题,积累第一手资料,理论联系实际,完成调研报告。

学生应结合选题进行文献资料的查阅,了解选题的研究背景、已有成果、理论研究达到的水平以及当前动态等;学生应具备熟练查阅中外文献资料的能力。文献资料的查阅不得少于10篇,其中至少有一篇外文文献(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古代汉语、古代文学类课题不作要求)。

学生应全文翻译一篇与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内容或所学专业相关的外文资料(外语专业学生要求全文翻译一篇第二外语语种的文献资料,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古代汉语、古代文学类课题不作要求),翻译应力求准确,文字流畅。译文(附原文)与开题报告一起交指导教师审查。修改后的译文连同原文一并待毕业设计(论文)通过答辩后作为附件材料装入毕业设计(论文)袋。

学生经过毕业实习调研和文献查阅后,应完成开题报告(附件4)。理工类专业的开题报告可以包括课题方案论证、设计思路、文献综述、完成计划等;文科类专业的开题报告包括论文提纲、文献综述、完成计划等。各教学系可参照兄弟院校同类专业的要求,自行拟定开题报告的写作提纲(标题)、写作字数和参考文献篇数并在本系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格式模板中予以明示。

九、进程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开始时,指导教师应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下达给学生(装订在毕业设计说明书或毕业论文的封面之后)、一份本人留底、一份交系里以备教学检查参照。

毕业设计(论文)在进度安排上要避免前松后紧的现象,指导教师要经常进行检查,要求学生按时完成阶段性任务。

在毕业设计(论文)进程中,应加大对学生的管理力度,不得将以往的毕业设计(论文)交给学生,严禁抄袭现象发生。

指导教师应分课题组每两周安排一次学生集体汇报,讨论一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并做好讨论、汇报活动的纪录;每个学生的指导时间原则上不能少于平均每周2次,每次指导的时间、内容以及检查评语都应认真填写指导记录(附件5)。

各系要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初期、中期和后期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并认真做好检查纪录。

各系及所属教研室召开的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会议,均要填写《蚌埠学院教研活动记录表》,对会议内容予以详细纪录。

教务处要组织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成员、聘请的专家对各系毕业设计(论文)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抽查,或对教学系的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并及时向各系反馈检查的情况以及提出的整改建议,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

十、毕业实习

毕业实习是毕业设计(论文)的重要环节,必须予以充分重视。学生在接到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后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熟悉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并按毕业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有针对性的进行实习和调研。

毕业实习必须要求明确,实习主要注意收集与课题有关的图纸、资料,了解与课题有关的产品生产的全过程,调研与课题有关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现象,同时通过实习了解有关企事业单位管理和技术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方法,了解与课题有关的国内外的最新动态,巩固、深化和扩大所学的理论知识。

实习中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要求学生认真做好实习日记,并对所承担的课题有一个初步的方案设想,实习结束后应该提交一个内容详实的实习报告。

十一、对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撰写以及设计图纸的要求

我院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撰写按专业情况可以分为两大类:理工类专业为毕业设计说明书或毕业论文,经济、管理、文学、教育学等文科专业为毕业论文。

要求毕业设计(说明书)或实验性毕业论文的正文字数原则上不得少于8000字,非实验性毕业论文的正文原则上字数不少于12000字(艺术类专业原则上不得少于10000字;外语专业学生的论文原则上要用所学的第一外语语种书写,字数一般不少于5000个外语单词与字符)。对于选择设计类课题的学生,还必须独立绘制完成一定数量的图纸(图纸数量和绘图要求由相关教学系参照同类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要求自行制定)。

各系亦可参照教育部印发的相关专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手册”中的评价方案和标准,或参照同类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要求,制订适合本系专业的具体要求(字数和图纸数量)。

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撰写的规范性标准和资料装订顺序等具体要求详见《蚌埠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

十二、毕业设计(论文)审阅与评阅

毕业设计(论文)的审阅与评阅,实行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分别履行职责制。

指导教师审阅

指导教师应对其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全面地审阅,根据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结合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的工作态度和工作量,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设计(论文)的质量,设计(论文)的创新性、实用性和学术性、书面表达能力以及外语水平等方面实事求是地填写《指导教师评语》(附件6);按照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审评分标准评定成绩并就是否可以提交答辩提出明确意见。

评阅教师评阅

在答辩前,由系答辩委员会指定熟悉相应课题内容的教师(可以是外聘教师)进行交叉评阅,填写《评阅登记表》(附件7),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以及撰写规范等方面实事求是地做出书面评价,根据评阅教师评阅评分标准评定成绩并就是否可以提交答辩提出明确意见。每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应安排两名教师进行评阅,指导教师不得担任自己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

十三、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是对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考核的重要形式之一,也是学生对所做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总结、深化及再学习的过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由各系负责组织实施。

各系应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组织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答辩委员会(57人)由系主任、分管教学的副主任以及学术水平较高的副教授(或相当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答辩委员会的职能是:

1、答辩委员会的任务是组织领导本院(系)各专业的答辩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若干答辩小组或决定是否聘请校外专家参加答辩。

2、审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答辩:

审阅或评阅成绩不合格。

由于本人不努力,未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规定任务。

由他人代做或剽窃抄袭他人成果。

取消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的学生,允许其在毕业离校三个月后、一年内回校补做一次,按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答辩程序和要求组织答辩,合格后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费用由学生自理。

3、决定答辩的分组情况、时间和地点,向学生公布并报教务处。

4、审查各答辩小组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定成绩;评定参加大组公开答辩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根据答辩要求和评分标准,对有争议的成绩进行裁决。

5、完成毕业答辩工作总结报告,负责本系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院级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的推荐工作。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三天,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应将毕业设计(论文)材料退还给学生,以便其准备答辩。做软件类课题的学生,答辩前应由有关教研室软件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 

答辩分为小组答辩、大组公开答辩。

小组答辩应按课题性质由四~五人组成(其中应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参加并任组长)答辩小组,具体负责学生正常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每个答辩小组另配秘书一人,负责答辩过程的纪录。答辩小组设主答辩人一人,主持答辩的全过程(指导教师可以参加所指导学生的答辩工作,但一般不能作为主答辩人)。毕业设计(论文)经指导教师审阅和评阅教师评阅认为达到毕业设计(论文)要求的学生,参加小组答辩。

大组公开答辩由系主任领导下的答辩委员会负责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经指导教师审阅和评阅教师评阅认为未达到毕业设计(论文)要求、不同意其参加小组答辩的学生,直接进入大组公开答辩;通过小组答辩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为“优秀”和“不及格”等次的学生也须在大组进行再次答辩。

小组答辩和大组公开答辩的答辩教师对每个学生的答辩情况都应进行纪录(附件8),并作为评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依据之一。

答辩工作程序和要求

1、答辩学生自述(1015分钟)。自述的内容为题目、目的、内容、要求、主要特点和分析、计算的主要依据与结论、体会及改进意见等,通过自述,一方面观察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方法、方案是否正确,另一方面也观察学生组织和表达能力。

2、答辩教师提问(小组答辩为1520分钟,大组公开答辩控制在30分钟以内)。答辩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中的关键问题进行质询,考核学生创新能力、独立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掌握与课题密切相关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程度。要注意所提问题应因人而异,避免过难、过偏,对个别成绩较差的学生可以启发、诱导。

3、答辩中对学生的要求:严肃认真,尊重教师;自述清楚,重点突出;回答问题简明扼要,论据充分,对不知道的问题要实事求是,不可诡辩,对于没有听清的问题可以提请解释;没有答辩的同学可以旁听别人的答辩,但必须遵守纪律。

4、答辩教师对每个学生的答辩情况都要进行纪录,并作为评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依据之一。

5、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应为每位答辩的学生写出不少于100字的评语,并确定答辩成绩。对于评定成绩有异议的学生,由答辩委员会进行裁决。

对于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不高、内容不足、工作量未能达到教学基本要求的学生,若指导教师预计该生经过两个月的努力后可以达到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由指导教师安排该生在暑期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充实、提高,于9月下旬由系里安排二次答辩。对于二次答辩仍未通过的学生,实施毕业设计(论文)重修。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完成后,成绩合格的学生应按要求改正毕业设计(论文)中存在的错误;并按规定将毕业设计(论文)材料装袋,交指导教师。

十四、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制评定成绩。

评定学生设计(论文)成绩时,必须实事求是,严格掌握标准。各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要把好质量关,对优秀和不及格的做认真审查,集体讨论,保证准确。要求优秀的比例一般控制在15%以内,良好的比例控制在45%左右,其余为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标准(有关教学系可以参照本成绩评定标准,制定符合本系专业特点的成绩评定标准及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

1、优秀(≥85分)

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工作刻苦努力,态度认真,遵守各项纪律,表现出色。

能按时、全面、独立地完成与毕业设计(论文)有关的各项任务,表现出较强的综合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论文立论正确,理论分析透彻,解决问题方案恰当,结论正确并有一定创建性,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较大的实用价值。

论文中使用的概念正确,语言表达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逻辑性强,栏目齐全。

论文写作格式规范,符合有关规定;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绘制上规范,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原始数据收集得当,实验或计算结论准确可靠,能够正确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

在论文答辩时,能够简明和正确地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能够准确深入地回答主要问题,有很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2、良好(7584分)

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工作努力,态度认真,遵守各项纪律,表现良好。

能按时、全面、独立地完成与毕业设计(论文)有关的各项任务,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论文立论正确,理论分析得当,解决问题方案实用,结论正确。

论文中使用的概念正确,语言表达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栏目齐全。

论文写作格式规范,符合有关规定;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绘制上规范,能够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原始数据收集得当,实验或计算结论准确,能够正确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

在论文答辩时,能够简明和正确地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能够准确地回答主要问题,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3、中等(6674分)

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工作努力,态度比较认真,遵守各项纪律,表现一般。

能按时、全面、独立地完成与毕业设计(论文)有关的各项任务,综合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一般。

论文立论正确,理论分析无原则性错误,解决问题方案比较实用,结论正确。

论文中使用的概念正确,语句通顺,条理比较清楚,栏目齐全。

论文写作格式规范,符合有关规定;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绘制上规范,能够基本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原始数据收集得当,实验或计算结论基本准确,能够正确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

在论文答辩时,能够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能够比较正确地回答主要问题。

4、及格(6065分)

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基本遵守各项纪律,表现一般。

能够在教师指导下,按时和全面地完成与毕业设计(论文)有关的各项任务。

论文立论正确,理论分析无原则性错误,解决问题方案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结论基本正确。

论文中使用的概念基本正确,语句通顺,条理比较清楚,栏目齐全。

论文写作格式基本规范,基本符合有关规定;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绘制上基本规范,基本能够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原始数据收集得当,实验或计算结论基本准确,能够正确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

在论文答辩时,能够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经答辩教师启发,能够回答主要问题。

5、不及格(60分以下)

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态度不够认真,有违反纪律的行为。

在教师指导下,仍不能按时和全面地完成与毕业设计(论文)有关的各项任务。

毕业论文中,理论分析有原则性错误,或结论不正确。

论文中使用的概念有不正确之处,栏目不齐全。

论文写作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有关规定;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绘制上不规范,不能够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原始数据收集不得当,实验或计算结论不准确,不能正确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

在论文答辩时,不能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经答辩教师启发仍不能回答主要问题。

评分办法

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经过“审阅”、“评阅”、“答辩”三个环节,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从不同角度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评价,分别写出评语并给成绩,最后综合评定学生的成绩。在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考核的评价中,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占30%,评阅教师评定成绩占30%,答辩成绩占40%;总成绩由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小组的意见进行最后确定。

十五、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材料填写、报送、收存工作要求

指导教师填写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语》应对其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过程及能否提交答辩进行评价,并给出成绩(满分30分)。表格填写必须在答辩前完成,并交给答辩小组组长;答辩工作结束后由答辩小组组长交系里汇总,装入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袋。      

评阅教师填写的《评阅教师评阅登记表》应从内容、工作水平、论文撰写规范等方面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价,并给出成绩(满分30分)。表格填写必须在答辩前完成,并交给答辩小组组长;答辩工作结束后由答辩小组组长交系里汇总,装入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袋。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表》(附件8)由答辩秘书填写,答辩小组评定成绩(满分40分)同时给出不少于100字的评语,并由答辩小组组长签名后交系里汇总,经系答辩委员会审查签署意见后装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袋。

教学系要指定专人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单》(附件9)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交系里备查、一份装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档案袋。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报送工作与其它课程要求相同。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一览表》(附件10)由教学秘书在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双向选择工作结束后按要求填写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一份交教务处,一份本系留存。

《毕业设计(论文)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11)由系教学秘书在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工作完成后按要求填写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一份报教务处、一份本系留存、一份交院档案室。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论文及光盘、成绩单、总结材料等资料(每人一袋,档案袋封面的目录清单用碳素墨水笔工整填写)由指导教师负责清点、整理后交系教学秘书验收,由各系作为教学资料妥善收存(保存期为四年)。对成绩评定为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其毕业设计(论文)的原始材料须交院档案室保存,同时将格式规范的精撰论文打印稿一份及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系应认真进行总结。总结内容主要为: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包括课题申报与审查情况分析、课题完成情况、成果、成绩评定、表现突出的指导教师及学生情况等内容),具体做法和主要经验,本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尤其对学生成绩不合格原因的进行认真分析),以及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并于当年7月底前将总结报告交教务处存档。

8、毕业设计(论文)材料的具体存档要求详见《蚌埠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材料存档要求》(附件12)。

十六、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质量监督

教务处负责对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的质量监控与管理,组织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开展工作。

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对各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过程进行指导与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由院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院相关教学管理人员以及各系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组成,并根据需要聘请校外专家参加。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具体人员名单根据每学年毕业设计工作(论文)需要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负责确定和调整。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检查各系落实教务处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求情况;检查课题选择是否满足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基本要求,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检查各系毕业设计(论文)文件是否齐全,如指导书、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教师评语、评阅教师登记表、答辩记录、成绩评定材料与相关管理文件(通知)等;检查开题报告的完成情况及指导教师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指导记录情况;检查各系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组织情况,考核各系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水平;抽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考核学生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撰写是否符合规范化要求;检查各系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是否按要求进行装订、收存;评选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院级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督导各系对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工作进行自查,对各系毕业设计(论文)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对全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学院领导及教务处反馈;对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和提高教学质量进行总结、研究,并对此提出建议。

建立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检查制度

1、教学系自查

初期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指导教师配备和相关设备条件、课题审查情况及学生选题结果。

中期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主要检查教学过程的进展情况。深入教学现场,进行实地检查,通过观察、提问,考察学生的工作状况;了解学生对教学工作的反映;同时检查教师的工作状况及系、教研室组织管理工作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提出教学质量监控的具体建议和改进教学工作的具体措施。

后期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安排全系的全面自查工作。主要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工作量、质量是否符合学院相关文件的要求,毕业设计(论文)及其成绩评定是否符合“规范化要求”和“评分标准”,以及“一人一题”、“师生比”等情况。对被评为“优秀”和“及格”成绩的毕业设计(论文)要进行重点检查。

2、学院抽查

根据各系的自查情况,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将进行随机抽查(抽查内容同自查)。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还应实地考查答辩情况,随机抽取设计(论文)进行审核,必要时可抽检部分设计(论文)送校外专家评审。

3、关于毕业设计(论文)自查、抽查工作的几点要求

在自查过程中,如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毕业设计(论文),如教师指导不力、不负责任等明显影响毕业设计(论文)进展和质量的情况,教学系应及时将情况书面报告教务处,由学院对照《蚌埠学院教学事故界定与处理办法》以及其它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做出处理。

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抽查结果若与教学系自查结果反差较大,学院将予以通报。

对未能做到“一人一题”以及每位教师指导学生超过8人的教学系,教学系应向学院做出书面解释并提出整改建议。

各系针对自查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总结并加以改正。

十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奖惩办法

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1、学院每年组织一次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并按省教育厅下达给我院的比例名额推荐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2、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评选条件与评选程序见《蚌埠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另行发文)。

3、 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奖励

获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学院将颁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证书。

院级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

1、学院每年组织一次院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并按省教育厅下达给我院的比例名额推荐省级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

2、院级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条件与评选程序见《蚌埠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

3、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奖励

获院级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的老师,学院将颁发“院级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证书和奖金。

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违规违纪现象的惩处

1、在指导期间,对连续2周无故不从事与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的指导教师,教学系要给予严肃批评;对于严重影响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或失职的指导教师,教学系要及时将情况报告教务处,由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讨论提出处理建议并报院长办公会研究最终处理结果。

2、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不论何种原因旷课时间累计超过全部毕业设计(论文)时间三分之一者,成绩按不及格处理;对严重违反毕业设计(论文)纪律,以及弄虚作假、抄袭或请别人代作等学术失范者,其成绩按不及格处理。对于以上各类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者,其毕业设计(论文)必须实施重修。

十八、附则

本管理暂行办法是对普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的基本要求,各系可以进一步制定符合本系专业特点的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细则,并报教务处备案。

本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12 的电子版表格可从蚌埠学院网站教务处主页的“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

本管理暂行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本管理暂行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原《蚌埠学院(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实施办法》(教务字[2005]04号)文件自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