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合肥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组织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工智能发布时间:2020-07-23浏览次数:724分享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学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凝心聚力、奋勇争先,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推进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贡献更大的力量。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夕、建党99周年之际,表彰49名优秀共产党员、3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0个先进基层党支部、3个先进二级党组织(含直属党支部),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1.教工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疫情防控期间,不畏艰险,冲锋在前,彰显共产党员应有本色。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热爱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敬业、奉献精神,圆满完成党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突出成绩。密切联系实际,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严于律己,率先垂范,深得党员、群众的信赖和拥护,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2.学生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疫情防控期间,不畏艰险,冲锋在前,彰显共产党员应有本色。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能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疫情防控期间,不畏艰险,冲锋在前,彰显共产党员应有本色。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先进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疫情防控以来能够凝心聚力,众志成城,全面落实各项防控防疫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突出实现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党组织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等职能,在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推荐全校优秀共产党员,应向工作、学习一线党员倾斜;推荐全校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基层党务干部倾斜。
  二、推荐办法和要求
  1.推荐办法。推荐采取基层党组织申报和组织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党组织隶属关系,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推荐。推荐对象注重向在疫情防控、扶贫攻坚、基层治理、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学生就业、成长成才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倾斜,同时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意见,确定推荐对象。
  组织部门会同党口职能部门在全校范围内,根据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以及党员个人的一贯表现,推荐拟表彰对象。
  2.推荐要求。各推荐单位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要对拟推荐的表彰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同时,要对推荐对象在本单位公示,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经得起考验。
  经各二级党组织会议研究同意后,将推荐材料于2020年6月16日(周二)下午17:00前报校党委组织部519室(联系人:姚娜;联系方式:62158029;电子版发送到组织部邮箱:hfuuzzb@hfuu.edu.cn)。推荐材料主要包括:推荐情况报告(内容为推荐过程、对推荐对象审核公示情况、推荐对象结构分布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推荐对象有关审批表(见附件2);推荐对象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
  职能部门、党员个人直接向组织部门推荐的,应将相关推荐材料于2020年6月16日(周二)下午17:00前报校党委组织部519室。
  三、表彰和奖励
  本次评选出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组织的事迹将通过各种方式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并进行表彰和奖励。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也可以结合这次评选活动,对本单位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支部进行表彰。


合肥学院党委组织部

2020年6月9日